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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铁定开征”,人均60平方米免征为主流意见

计思敏 · 2015-08-06 ·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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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此前预测的房地产税推行时间表,2015年房地产税应进入立法程序,如果2016年能够完成立法,2017年正式依法全面征收。 贾亚男 澎湃资料

  新华社8月5日报道,最新调整过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本周向社会公布,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确定,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也正式进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

  除了房地产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增值税法、资源税法、关税法、船舶吨位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等七大税法被补充进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释放出税收法定进程提速的重要信号。

  这是房地产税第一次明确进入中国人大立法规划。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认为,加入立法规划意味着对房地产税的讨论已经进入总结思路阶段,房地产税是铁定要开征的。“现在已经不是要不要征收的问题,而是如何征收的问题。”

  立法过程预计将经历波折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目前还不能确定什么时候才能完成立法,要看整体的推进程度。届时,草案经过人大审(议)通过后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果意见较多,将再进行二审和三审。按照之前的立法惯例,一般的立法草案审议三次后就可表决通过。

  但是,部分法律由于争议较大,可能经历三审也没有结果,这时就会暂时搁置,进行较大修改后再重启。

  贾康称,房产税涉及各方利益意见,相信要立法通过至少会经过三审甚至四审。

  实际上,在人大立法史上,一些争议较大的法案往往耗时漫长。

  比如,与房地产税息息相关的物权法,总共经过了八次审议,在2007年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获得通过。此外,监督法的出台亦经过了漫长的过程,从酝酿至2006年通过,耗时长达20年,在2002年正式进入审议程序后,四年经过三次审议获得通过。

  按照此前预测的房地产税推行时间表,2015年房地产税应进入立法程序,如果2016年能够完成立法,2017年正式依法全面征收。

  不过,房地产税的开征并没有想象中的顺利,围绕房地产税改革也存在诸多争议。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在立法和改革过程中,需处理好房地产税对楼市短期冲击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处理好房地产税与土地增值税等其他税费的关系等。此外,开征时机、如何开征、要不要设“免征额”等都是当下的改革焦点。

  人均60平方米免征为主流意见

  对于征收模式,此前讨论较多的主张是按家庭拥有的房屋套数,第一套房不征税;还有一种思路是按人均面积,不管是多少套房,扣除一定的人均面积后再征税。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未来房地产税征收有望通过划定“豁免征收面积”来确定房地产税起征点,即个人或家庭在豁免征收面积以内的住房,免征收房地产税。

  据内部参与商讨房地产税的人士向澎湃新闻透露,人均免征60平方米的标准为目前内部的主流意见,不过暂无定论。

  这种征收方式也和上海此前的房产税试点方案一致。2011年,上海和重庆两地率先试点向居民住宅征收房产税。当时,上海的免税住房面积即设置为60平方米,也就是说,一家三口的免征面积为180平方米。

  从2011年在上海、重庆试点以来,房产税一直未扩大试点。中央首次提出对房地产税进行立法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201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房产税改革上升为房地产税体系建设,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一字之差,也使改革从一个税种上升到与房地产相关的一系列税种: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个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不会增加税收负担

  最新的说法是,房地产税主体税种可能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表示,三中全会提出房地产税要加快立法,目前的推进是计划要求。按照此前的安排,房地产税分两步走,第一阶段是立法完成,第二步为推行阶段,现在来看,短期内征收房地产税的可能性不大,五年内可以完成立法。

  房地产税的开征是否会给普通百姓增加税收负担,贾康的答案是否定的。贾康告诉澎湃新闻,房地产税会影响税负结构,引导利益相关者的预期,优化设计后会产生一定的正面效应。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显示,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部牵头起草。

  将一定程度抑制楼市投机

  对个人住房征收房地产税,是近年来最受关注的税制改革之一。有关房地产税的征收是否会影响房价,胡怡建认为,主要还是看房地产税的具体实施方式,也要看征收房地产税的动机和目的。

  业内普遍认为,房地产税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持有多套房,但却非打压房价的工具。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认为,房地产税作为未来地方重要税种,在地方组织收入和调节财富分配、抑制房地产市场投机等方面有重要作用。

  贾康建议,届时征求意见时,公众可以将自己的意见提交,有建设性的将作为参考的一部分内容。

  附 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 你关心的这些事将有答案

  来源: 人民日报

  据悉,目前房地产税法草案正由全国人大预工委牵头抓紧起草,财政部配合立法。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介绍,草案经过人大审议通过后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果意见较多,将再进行二审和三审。按之前的立法惯例,一般的立法草案审议三次后就可表决通过。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在立法和改革过程中,需处理好房地产税对楼市短期冲击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处理好房地产税与土地增值税等其他税费的关系等。此外,开征时机、如何开征、要不要设“免征额”等都是争议焦点。

  对于房地产税法出台的时间表,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比较乐观。他判断,写入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意味着有可能会在2017年底前获得通过。当然,专家们也表示,立法完成并不一定与开征房地产税同步,这个需要看法律的具体规定。

  房地产税将怎么征?

  早在2014年10月,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就在《求是》杂志撰文表示,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总的方向是,在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基础上,对城乡个人住房和工商业房地产统筹考虑税收与收费等因素,合理设置建设、交易、保有环节税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使房地产税逐步成为地方财政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

  目前房地产建设环节涉及耕地占用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建筑安装营业税及附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交易环节,卖方销售需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及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这就有一个问题:现行房地产税费内容繁复,现阶段保有环节几乎没有税收。之前历次调控均以交易环节税收为主,促进住房资源合理配置效果不够明显。除保有环节税收外,现阶段交易环节税收重在调节卖方。在供求关系紧张的市场环境下,卖方承担的税负基本转嫁至买方,增加了中低收入人群和自住等合理需求的购房负担,偏离了调控方向。

  那么,以后的房地产税将怎么征?

  施正文在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路径的大框架已基本成形,主要是把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成为新的房地产税,增加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负,以房地产的评估值为征税基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也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要把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起来,已确定无疑。

  从上述思路中我们能看出房地产税改革的路径,就是在房地产相关税费负担总体不变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保有环节税负,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

  会不会增加老百姓负担?

  老百姓最为关心的是,房地产税开征之后,税收负担会不会增加?

  贾康认为,房地产税会影响税负结构,引导利益相关者的预期,优化设计后会产生一定的正面效应。一方面可以将以往开征的多种间接税负担并入房地产税税种,减少大多数老百姓的税收负担;另一方面,作为直接税,房地产税的税负不能轻易转嫁给别人。

  在为大多数老百姓减负这一观点上,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表示赞同。他认为,房地产税开征将会对整个房地产税收体系作出调整,最终目的是降低居民税负。

  重庆、上海开征房产税的试点情况,也可为这个答案提供一定佐证。2011年1月28日,上海、重庆两市作为试点城市开始房产税征收。从实施方案看,在上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少于60平方米的,给予免税;在重庆,纳税人在房产税征收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这些规定,实际上将大部分的老百姓“排除”出了缴税群体。

  据了解,针对未来的房地产税改革,对基本生活住房不收税、超过基本标准才收税,也已成为业界共识。

  房地产税会成降房价利器吗?

  房价一直是公众关心的话题,不少人都盼望房地产税推出后能降低房价。那么开征房地产税会成为降房价的利器吗?

  对此,业内普遍认为,房地产税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持有多套房,但却非打压房价的利器。据专家介绍,从发达国家经验看,美国推出房产税主要是为了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德国开征房产税则主要是调节收入分配,这些国家推出房产税后,都没有带来房地产价格大幅下降的局面。而从上海、重庆的试点情况看,房价上涨的势头也没有得到根本遏制。

  专家指出,决定房价最根本的因素还是供求关系。因此,对于有自住需求的购房者,不必过多考虑未来房地产税的问题,只要价格合适就可以择机购买。而对于那些有投资投机购房需求的人,则需要认真考虑未来房地产税推出后,对于持有成本和投资收益的影响。(转载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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