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敬长辈,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但有些人不但不孝敬长辈,反而对其进行虐待。家住凉山州宁南县披砂镇小田坝村的中年妇女严某脾气暴躁,平日里经常为一点琐事辱骂、殴打70多岁的婆婆。由于严某经常殴打老人,邻居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打电话报警。目前,严某因涉嫌虐待罪已被宁南县警方刑事拘留。(来源:中华新闻网)
从上学的第一起,老师就谆谆教导我们要尊老爱幼,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现实却是:媳妇辱骂殴打70多岁的婆婆,不给饭吃;父母几双儿女,家境良好,父母却在楼道居住几天也不见子女开门;78岁的老人被自己唯一的儿子打昏在地......这样的事件发生何止一次、两次,如何教人不寒心?
父母年轻时,供养子女生活、学习,再苦再累也不曾抱怨一句!慢慢地,子女长大了,父母也渐渐老去,正是我们孝敬父母、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的时候,怎能如此对待自己的父母?俗话说:“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动物尚且如此,更何况我们人类?人都会老,假如当你白发苍苍之时,你的子女这样待你,你又作何感想?
孟子曰:“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就是说我们要与父母和谐相处,身为人子更要孝顺父母。如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强调: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并要求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在现实中,虽然不能完全做到满足老年人的各种需求,但至少应该赡养老人、尊重老人、关爱老人,而非辱骂、虐待老人!
“虐待老人”何时能休?笔者认为:首先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其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法制。最后,加强邻里监督,社会监督。
让我们一起努力,还老人一个家,一个温暖的家!(文/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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