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习近平主席 您好!
我是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退休女教师、副教授,姓名廖泽美。今年84岁了,患淋巴瘤癌等多种癌症,全身多处骨折,做过多次大手术,如今还活着是个奇迹!
我虽然年事已高,但是依然关心国家大事,对于您的大力度反腐倡廉的行动衷心拥护,坚决支持!!我看到了党和国家的希望,也看到了反腐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再不剔除我们党机体上的蛀虫,必将发展到亡党亡国的严重后果。
彻底清除腐败,建设廉明清正的政府,关心国家发展人人有责。
山西塌方式腐败牵出一大批惊人的老虎苍蝇。山西司法界的腐败也同样触目惊心!!我要向您反映一件山西太原公证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义之财,多次组织策划编造假遗嘱并为虚假遗嘱采用假信息作伪公证,利用我是癌症病人存活期短的情况,盗用冒用我的名字作假遗嘱的证明人和执行人!伪造与我的谈话笔录!谋财害命,严重的损害了司法公信力!把司法局辖下的公证处当成了坑蒙拐骗、洗白不义之财的工具!!充当了诈骗犯罪的保护伞!手段非常恶劣!性质特别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烈士独子抗战离休老干部老狄同志丧偶独身多年,晚年随女儿定居太原后征婚找老伴,一中年女人上门应征,自称是某大军区司令员女儿,骗得老狄同志信任,认识两月就结婚。婚后不久就不断伪造遗嘱。公证处违背事实盗用我姓名做的假遗嘱致使老狄同志家破人亡子女离散!烈士之家被人洗劫一空!遭到灭门灭户之灾,使得老狄同志和我都遭到了群众的责骂!人格名誉受到极大损害!
我是2014年6月才见到公证处盗用我姓名的证据,感到非常愤怒! 我行动不便,知道后立即委托儿子向太原市司法局及北城公证处提出书面复查申请,要求解决盗用我姓名的侵权问题,均遭到拒绝!!公证处说我不受任何经济损失是多管闲事。我又向太原市杏花岭法院起诉公证处侵犯我姓名权,区法院说公证处不能告,不予受理,我上诉到太原市中院,中院同样裁定不予受理。司法系统的腐败与黑暗让我们老百姓有冤无处伸!有理无处说!依法治国,难道公证处可以不受法律约束吗?难道公证处就可以违法盗用公民姓名吗?我强烈要求太原市司法局辖下公证处依法终止侵权伤害,恢复名誉赔情道歉!法律决不能保护犯罪!公权决不能滥用!
习近平总书记:我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向您反映山西司法腐败的问题,相信您关注民生,盼望得到你的关注!祝您身体健康!继续深入反腐!祝我们国家繁荣强大!
此致
敬礼!
联系方式:156 3536 2028; 158 3414 3727
受害人:廖泽美
2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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