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需“潜水”方能力挫基层腐败
近年来,八项规定、反四风等措施有效改善了党风民风。但在一些地方,借孩子“满月”、升学、搬迁等理由大摆“无事酒”的风气依旧浓厚。记者多地采访发现,在偏远地区尤其是山区农村,办“无事酒”已成为一些干部敛财工具。有的干部借办酒席收一次钱,相当于农民10年的收入。眼下,“无事酒”出现隐秘化、分散化、跨区域等特点。
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基层腐败呈现“闻风而退”之势。各种腐败方式开始“潜水”,如操办“无事酒”、换“马甲”公款旅游等潜水方式千变万化。各级纪委反腐也练就出各种“必杀技”。在反腐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但总仍有违法乱纪者犹如变色龙般藏匿在深水区。大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断上演“变形计”。这给反腐工作增添了不少麻烦。就目前的形式看,把防腐向基层延伸是亟需实施的。
在基层一些领导干部铺张浪费、大吃大喝,甚至挪用公款、公款私用的现象还存在,一些干部多拿多占等“潜规则”还在运行。致使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就难以落实,人民群众就得不到实惠,这直接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到党的形象。
反腐需“潜水”,只有把“潜”在水下的腐败者揪出来,方能刮骨疗伤。以壮士断腕的精神、刮骨疗毒的勇气,深入“潜水区”,方能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重大成效。
反腐需“潜水”,不给腐败分子留有藏身之地,方能力挫基层腐败,从而保障政治生态不受污染。因此,必须做到有腐必反、除恶务尽。把反腐之剑指向基层,才是保障政治生态山清水秀的有力措施。(文/萧柏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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