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篇文章说的是关于基层公务员待遇的事。看来,关于应该提高基层公务员的待遇似有很高的共识度。其中有人就提出,为保证基层公务员认真履行职责,保持工作积极性,真正做到真诚、热心、公正为民服务,提高他们的待遇不仅是必要的,还应重点看他们个人的工作表现区别对待; 还有人提出可以引入绩效工资制度,当然还有很多类似的观点。这些观点得到相当多人的支持。但在下以为这些设想只算是理想型的愿望,而非现实型的可行措施,留在纸上可以,实践恐怕行不通。
所谓工作表现衡量公务员其实是早就有规定的。大家可以翻一翻公务员法,重点看看公务员考核的相关规定,也可参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有关规定,其实际效果不仅谈不上是否理想,简直就是一个形式而已。如果说没有丝毫作用可能过份些,但想说它有作用还真不容易。现在重提看公务员的工作表现来区别待遇,在下以为不是不妥,而是结果一定差强人意。人们产生的最大疑问是,在现阶段真能让“工作表现”成为衡量公务员的一把有效的尺子吗?
一是,公务员的工作一直都是有考核的,考核分很多等级,其中也有立功、受奖、提级、提职等多个档次。从来没有说过、规定过不看工作表现好坏的。但自实行公务员制度以来效果如何可能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的,自有公论吧。至少在十八大以前大家公认的是官场上行贿、受贿成风,“苍蝇”遍地嗡嗡,基层普通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如何根本不上眼。如今虽官场情况明显改善,但真要把工作表现放在衡量公务员的第一位,其官场环境尚未到位,在下以为还是不靠谱。
二是,一个公务员的工作如果直接涉及服务的群体由服务群体来评价还情有可原,有客观标准,但是否能得到公正的评价仍在两可之间。而一个公务员的工作如果基本上不直接涉及服务群体,那这个评价就处在模糊状态,没有客观标准嘛。不出错的工作和工作业绩突出这由谁来定?谁来评价工作表现?极为突出的只是极个别的,大部分普通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由于人际关系的影响,由于工作性质的不同,由于衡量标准的模糊,是很难分清哪一位表现超过哪一位,或者确切讲谁差谁好是不容易的,结果只能形成一个公务员的工作表现更多的情况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完全说不清楚。
三是,一个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好与不好不仅标准模糊,认定主体也难以公认,谁来认定呢?真正勤勤恳恳工作的公务员真能得到应有的评价吗?从而能得到升级、加薪、升职吗?至少过去这种可能性是很低的。因为评价一个公务员的工作更多的是由本单位的主要领导或领导班子来评价的,这种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在过去的实践中被证明是有很多问题的,是经常性地受到质疑的。不涉及提职、提级、加薪仅是说空话还能显示出所谓的“公正”,一旦真的涉及实际好处时,恐怕“公正”一词不是水份大的问题,基本上是要变味的,凭工作表现好而提高待遇的情况是难以出现的,即使有那也是例外的例外。更多的情况被说成是工作表现好可能指的并不是真的表现好的公务员,而实际上指的是那些善于钻营肯行贿的公务员。也许有人会说,现在这不太可能吧?反贪反腐这么轰轰烈烈还敢吗?也许是不敢,但却也敢不公正地评价一个公务员。现实是,拍“苍蝇”的力度、广度和深入度远远没有触及到基层的深处,基层很多的贪官们基本上没有受到触及或冲击。他们有什么不敢的?还基层官场的清白恐怕还需要较长的一个艰难的历程才可能实现,在官场尚未清白的情况下,官场上能否做到公正、客观地来评价公务员是有疑问的。如是,也就无法准确判定谁工作表现好,而谁又表现差。不能准确的判定工作表现,也就无法准确确定哪个公务员才是应该涨工资,哪个公务员应该提高待遇。如今的官场上文不能提笔,武不能提枪的无能官员并非少见。按照官场帕金森定律,这些官员的存在不会让工作表现好的公务员有出头机会的,这会让他们相形见绌。
总之,基层普通公务员要想得到提职、提薪一般只能是指望“普降甘露”。就像最近一次的工资调整基层公务员是能盼到的。而此前曾放出的什么达到多少年的可享受较高待遇的措施本来也是“普降甘露”的事情,有些地方还进行了试点,这也是基层公务员盼望的。遗憾的是这个部分的“普降甘露”根本没有实现,最终变成为一张“画饼”。如果不健忘,在2006年工资改革中也出现过这种现象。没改革前有这种高套待遇的传言,可一来真事没了踪影。所以,提出基层公务员要看工作表现来定工资可能只是某种虚话而已,甚至它长期就是一句空话。想法极好,现实做到做不到是说不清的,很可能折扣多些。特别是在某些贪官当道的单位,它还很可能变成贪官们打击勤勤恳恳工作公务员的借口。颠倒黑白是贪官们的拿手好戏。工作表现好的被说成是差的,根本不好好工作的却能说成是德才兼备的。在机关工作几十年的基层老公务员们谁有这个体会呢?也许不在少数。
但在下是真的希望工作表现成为衡量公务员的主要尺度。而逐步让人际关系的影响、行贿受贿的不再横行,永远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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