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12.9”事件行政诉讼案的进展情况
2015年12月9日,河南省平顶山、南阳、漯河等16个地市在企业退役军官行政诉讼集团代表,在平顶山市新华区朝阳路与启蒙路交叉口“老门楼土家菜馆”,商议针对北京二中院对我们的集团行政诉讼采取“三不做法”,依法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投诉和控告的问题结束后,正准备吃饭时,市公安局出动近百名警察包围饭店,强行将代表带离到平顶山市光明路税务宾馆内,对16个人分开询问十余小时后,不顾调查清楚的事实、性质、情节,不听被询问人的质询,当场以莫须有的名目分别向史书卿、朱玉亭、张宝昌宣告其做出的给予3人处于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于当日送往平顶山市拘留所执行拘留(对年过75岁的史书卿不予执行)。次日(12月10日),南阳市公安局对与会代表刘起石执行7日的行政拘留,漯河市公安局对与会代表李保民执行10日的行政拘留(详情见5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6年3月16日,平顶山市史书卿、张保昌、朱玉亭向宝丰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登记立案,3月17日法院传票分别定于2016年6月2日、7日、9日在宝丰县法院开庭审理。2016年3月22日宝丰县法院通知3原告持原传票到法院换取变更后的新传票,开庭时间变更为2016年4月5日、6日、7日。短短的五天时间变更的开庭时日竟差达两个月,不知是何缘故。2016年3月30日,法院再次通知原告到法院,拿出一个打印好的推迟开庭书面通知,要求原告签字同意,就是二次变更的开庭时间再往后推迟,具体时间不定。原告要求拿走这个变更后自己已经签字的书面通知或拍照,都遭到了法院的拒绝,第三次变更开庭的传票也不给了,此种做法显然是违背法院受理案件工作程序的做法(执法违法)。
2016年3月25日,南阳市刘起石向管辖法院南阳市方城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登记立案。2016年4月16日传票通知原告于5月10日在方城县法院开庭审理。然而到了5月6日上午,原告接法院通知改在南阳市宛城区法院按时开庭审理,审理法官不变。风云突变,到了下午6点半,又接到法院的通知,开庭地改为仍在方城县法院审理,时间、法官不变。一天通知开庭地点改了两次。5月9日原告到了方城后,法院突然在下午5点半通知原告,原定明天的开庭时间推迟,具体时间不定,详细询问法院的答复是:“被告的行政首长和办案人员有要事不能到庭,”并出示了被告的书面申请。
2016年3月24日,漯河李保民向漯河市源汇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登记立案,至今法院一直未通知原告什么时间开庭。李保民多次到法院催问,法院答复都是“等平顶山市的3人开庭后再确定”。
三地法院立案至今的两个多月时间里,省、和原告所在地的政法委却在幕后插手干扰法院的工作,不断地改变开庭地点,拖延时间,使法院开庭审理成了未知数,并且利用权力组织原告单位对原告进一步打压恐吓。对原告聘请的律师找去谈话,迫使辞去代理。平顶山市政法委两次组织召开有公安局、军转办、原告单位领导、住所地办事处领导人员的会议,布置任务,对三原告施压,要求撤回起诉,并告知原告:“要让公安局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书,那是不可能的”。要求相关单位明确告知原告:“这个官司你们是打不赢的”。张保昌单位的领导对张讲:“不撤诉,就永远停发你的工资(张还没有退休)”。断其生活来源,没有人性地把张宝昌往死路上逼。史书卿原单位的矿务局书记竟然恶狠狠的对史在职的儿子说:“你爸不撤诉,就让你和你爱人下岗回家,”并表明还要到其儿子当兵的部队去把他押回来,“这都是受你爸的牵连”。并自我表白:“当年我因为出身地主家庭,未能上成大学,就是受到牵连,现在照样你可以受到牵连”。“好”一个党委书记,竟然使出了阶级报复的手段,真是卑鄙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这种如此仇恨共产党的异己分子,竟能在我们党内成了党委书记?!难怪他们对为党为祖国奉献了一辈子的功臣,是这样的狠毒。南阳的刘起石同样也受到了来自省、市政法委安排指示单位领导人的威胁恐吓。其外贸局领导告知刘,如不撤诉,要对刘在职工作期间的经济进行调查,企图在经济上找出问题,迫使撤回行政诉讼。
平顶山市“12.9”事件出现后,受到迫害的当事人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按照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控告公安局的违法行为,完全符合十八大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精神,完全符合习总书记强调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指示。作为河南省政法委、三地市政法委本应自觉落实中央的依法治国大政方针,与中央保持一致,做带头学法、遵纪守法的表率,积极支持原告依法维权,自觉监督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公平、公正、公开审理此案,保护人们信法不信权的积极性,推进全省的司法改革。但是,自从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以来,省、市两级政法委却扮演了顶风违法、策划、出谋、指示下级相关单位利用权力迫害打压原告,与中央和习总书记对着干的角色。以下原告单位领导传达市政法委领导指示的这段话就是铁的证据。“上面也认为事情办错了,那都是年轻孩子们干的,法律意识欠缺。你们把市公安局中兴路分局告也告了,目的也达到了,影响也造出去了,你们的弓不要拉的太紧,不要得理不让人,该饶人处且饶人。你们还要在平顶山生活,孩子们还要在平顶山工作。胳膊拧不过大腿,你们告不赢,全国政府部门还没有输过。只要你们撤诉,该发的发给你们,该补的补给你们,否则对你们及子女都没有好处”。
从以上可以看出政法委感到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是错的。这本来是可以解决的,错了,就撤销处罚决定书,公开道歉,双方在公平、公正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在一定范围内消除影响就是了。然而,在这两个月里,省、市政法委却在知错不改的道路上任性地往前走。对原告施行的软硬兼施的打压,对法院施行插手干扰案件,致使法院无法正常开庭审理,使事件的不良影响在社会上不断扩大发酵,引起了全省在企业退役军官的强烈不满,使人们对十八大四中全会决定刚刚唤起的依法治国的希望,又陷入了迷茫和疑惑。
“12.9”事件发生后,受非法处罚的5名原告在等待法院开庭期间所受到的各种遭遇,折射出普通公民要依法行使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是多么的艰难和曲折,来自省、市政法委的权力是何等的狂妄。为此,我们不得不向中央和国家相关司法监督部门反映情况,请求司法监督部门派人到我省了解“12.9”事件的真相,调查省、市两级政法委对原告提起的行政诉讼干涉案件的违法违纪行为,监督立案法院能够不受任何干扰公开、公正的依法审理此案。
河南省在企业退役军官15112名的诉讼代表,于5月16日向宝丰县法院递交了起诉平顶山市公安局中兴路分局违法打压我们诉讼代表的行政集团诉讼状。我们决心在习总书记依法治国一系列指示精神的指引下,发扬革命军人坚忍不拔的战斗精神,誓同顽固坚持周永康反动思想的人和行为斗争到底,坚决维护党中央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请求全国的新闻媒体、法律界人士、社会各界名流,关心以实际行动推进依法治国的我们这个弱势群体,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和揭露干预司法的行为,促使法院公平、公正、公开地审理此案。我们在此向你们致以崇高的敬礼和谢意!
河南省在企业退役军官状告平顶山市
中兴路公安局分局15112名原告代表:
张宝昌、刘起石、李九广、裴西方、李建中2016年5月25日
「 支持乌有之乡!」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乌有之乡网刊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