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过去很久了,都已经快双十二了,但240名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大二学生却对自己的双十一经历记忆犹新:
双十一期间,他们被学校安排到韵达快递西北分拣中心实习,实习内容是分捡快递,每天工作十小时,报酬只有十块钱。
有学生说,临时工的工资都是每小时14元,而我们的工资是每天10元。还能更坑爹吗?!
如果说物流专业毕业后捡快递是个辛酸的笑话,那么这个新闻则绝对是一个悲剧!
事件曝光后,该学院终止了与韵达的实习协议,学生全部返校!
在此之前,还有两个学校被曝光存在这样的事情,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工商专业一个班60号人集体在双十一期间停课前往阿里巴巴物流做包裹拣递。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被安排到杭州萧山百世物流实习,还是捡快递。
上述三个案例有几个共同特点:
首先,实习和专业完全不对口,不管是运输配送、还是工商管理、或是跟汽车有关,都关捡快递毛事啊!
其次,待遇低,劳动强度大,陕西西安的事例中,学生每天工作10小时,报酬却仅有10元。四川事例中,校方承诺1500元每月,而学生发现工厂招工工资更高,质疑学校拿回扣。
最后,基本可以确定是有组织的行为,很多学生是被迫的。事例中不乏整个班级,专业前往“实习”的情况,不是学校行为那才奇怪。
广东和四川的事例中,学校将实习与学分挂钩,学生不参加“实习”则可能拿不到毕业证!
岂有此理!还能更无耻吗?!
可我们不是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吗?
就在今年4月11日,由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第七条规定: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所以,都去捡快递是什么鬼?
第十七条: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所以,每天10小时,总共10块钱是搞什么鬼?
第十九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居民身份证,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有没有提成,管理费?可能都不一样,大概就是你知我知,然后装作不知吧!
然而困难在于,这个规定怎么执行?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也没规定违法了归谁管,教育部门诚然可以惩罚学校,那么涉事企业呢?实习问题并没有写入劳动法规,劳动部门似乎也不能执法!
更何况就算是劳动法,大小老板们还不是照样违反,教育部门的一个规定顶个屁用?
整个利益链条里面,最无辜的还是职业学校的学生了。
本以为没法上大学,不如读个职校,学个技术,兴许能“一招鲜,吃遍天”!谁知道不管读什么专业都去捡快递!
此前,还有不管什么专业,通通去流水线的事,没错,就是富士康!
早在2011年,南方周末报道了富士康“倒卖”学生工一事,援引2010年由两岸三地多所高校实施的关于富士康的一项调查报告称,深圳富士康很多生产线上的学生工比例大约占了30%。
北京大学富士康调研小组对重庆、成都的富士康学生工也进行了调查,认为学生工比例远超深圳。
看来快递公司得喊富士康一声祖师爷了!
富士康流水线,是个人就能干,到流水线上的不止工程类的,还有酒店管理,甚至中文的,有人戏称,难道要来写《包身工》?
而背后,学校则变身成为黑中介,成了学生工的中转站,甚至还收取安置费、管理费等不同名义的费用。
更黑的是,2012年烟台市政府要求各高职高专院校派学生去富士康实习。
企业为了利润,学校为了利益,政府为了政绩!学生被卖了,还得给学校数钱。
为什么?我们的职业教育怎么了?带着这些问题,我们下次再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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