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晓丨媒体关注的2016北京法院十大案件
原编者按
经过公众投票并征求专家评议意见,现揭晓“媒体关注的2016北京法院十大案件”。
这些案件不仅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法律的日臻完善及公正适用,并展现了北京法院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为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所做出的努力。
网事君特邀专家学者、媒体代表对十大案件的典型意义和重大影响给予精准解读和深刻诠释,快来看看他们怎么说~~
“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案
“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葛长生、宋福保起诉《炎黄春秋》杂志社前执行主编洪振快侵害名誉权、荣誉权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洪振快立即停止侵害葛振林、宋学义名誉、荣誉的行为;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洪振快不服,提起上诉。2016年8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捍卫民族共同记忆弘扬社会价值观
王卫国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本案的判决,在依法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宣示了我国司法在荣誉权和名誉权保护中的鲜明立场,体现了民事审判彰显社会价值、醇化道德风尚的积极作用。在我国,死者的名誉权、荣誉权受法律保护,有着充分的法律依据。名誉是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因其品德、才能和贡献所获得的正面评价,“身后留名”是社会对德清行正者的持久敬重。荣誉是一个人因其突出事迹或特殊贡献获得的表彰与褒奖,“名垂青史”更是社会对功高德重者的长久缅怀。荣誉权以及与荣誉相联系的名誉权,既包含着权利人及其亲属的人格利益,也包含着社会价值和公共秩序。学者在发布史实考证时,对所涉人物的荣誉和名誉负有尊重义务,不可滥用学术自由,以缺乏充分根据和严谨论证的质疑对其进行贬损与丑化,更不得任意侮辱和诋毁。这不仅是法理,也是公理。(摘自人民法院报2017年1月7日第四版)
邱少华诉孙杰、加多宝人格权纠纷案
2016年9月20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邱少云烈士之弟邱少华诉孙杰、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判决二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向原告邱少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邱少华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用法律武器驱散精神世界的雾霾
徐隽 人民日报记者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珍惜英雄,就是呵护民族精神,守护全社会共同的精神家园。然而,一段时间以来,丑化英雄、歪曲历史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损害英雄名誉,而且伤害英雄后人乃至全社会的感情,挑战正义良知、扭曲价值判断。
如何依法惩治丑化英雄、歪曲历史的行径?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对邱少云烈士之弟邱少华诉孙杰(微博用户名“作业本”)、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案的审理宣判,用法治手段捍卫了英雄尊严,捍卫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北京法院的判决,划清了网络空间的法治底线,促进了网络空间清朗起来,给全社会带来深刻警示与思考——对丑化英雄、歪曲历史的行径,必须果断亮剑,用法律武器驱散精神世界的雾霾。
(其他案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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