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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房东一纸通知命令搬走,城市租房让我忐忑不安

杨猛 · 2018-08-24 · 来源:尖椒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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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频频听闻房租疯狂上涨,不免也会在心里对那些黑心房东恨恨地咒骂上几句,我很清楚,这一天早晚也会轮到自己头上来的,但不曾想到的是,它会来得如此之快。

 

  今年春节后,我换了新住处,一室一庁,三楼,房租每月450元,水每方7元,电每度1.5元,管理费每月15元,我和女友两人居住,每月要支付给房东500多元。

  相对而言,这是我们住过的最满意的出租屋了:房间格局合理,客厅有落地玻璃门,厨房和卫生间分布于阳台两端,由于地处小区最外侧,屋外空旷无余,可以在阳台上尽情沐浴在阳光和微风中,一览屋外的菜地、荔枝园、山丘和灯火点点的楼宇。

  另一侧的走廊上,几盏声控灯泡应声亮起,发出微弱的腊黄色光芒,撒向灯下的那一小片昏暗地带,租客们在靠近各家的门框处,倚墙摆放着自家的鞋柜和一些零碎东西,随意瞟一眼鞋柜上的鞋子,便能把屋里的成员结构估摸个大概。

  楼梯在长长的走廊一端,在三楼到二楼之间楼梯拐角处的白墙上,挂着一块小黑板,显得格外醒目。每月的九号,上面都会写着收房租的通知,除了提醒着租客们该交房租了,也在提醒着人们光阴的逝去。

  8月13日早晨,我不紧不慢地下楼买菜,却被小黑板上新写的通知吓了一跳。

  “各住户现在要另外找房子,8月31日之前本栋要清空出来。”

照片由作者提供

 

  这哪是通知呢?分明就是驱逐令嘛,只字不提清空原因,太野蛮了,太不人道了,简直就是在公然挑战宪法赋予公民自由迁徙的权利,太无法无天了。

  买菜回来,见房东家门开着,便打算进屋了解下情况。

  还没等我开口,房东就一脸无奈地操着湖北口音的普通话向我诉苦了:“没办法啊,我也要和你一样出去找房子住了。”房东显然知道我的来意,或许我已经不是第一个前来打探消息的了。

  细聊起来才知道,我们租住的是村里的房子,五年前房东以每月四万元的租金成功竞标,现在合同到期了,村里重新招标,却没想到在这一轮的竞标中,房东竟败下阵来。

  “太残酷了,商场如战场啊。就在今天早上,不到一小时,竞标就完成了,然后村里就给我打电话,说我没竞标成功,让我这个月把房子清出来,你说残酷不残酷。”房东一边说着一边打开竞标平台的网站。

  “我都加到五万九千三了,想着到时候给大家打声招呼讲清楚,每户涨个百多块,我想大家也是能接受的,没想到居然有人竞到六万九千三,比原来租金多了三万块,我一个月才挣一万多,肯定就不敢搞了嘛。”房东拿出计算器演算给我看。

  “整栋共132户,均摊下来每户是222块,相当于一下子把房租涨到六百多快七百了。这里住的几乎都是在附近厂里打工的,工资本来就不高,男的上班,女的在家带着一两个孩子,一个人的工资三四个人花销,这一涨房租好多人就受不了,就要搬走,要是走上三分之一,我就没钱挣了,所以干脆就放弃了。”

  房东停了片刻,喝了一口水,接着补充道:“本来我是很有胜算的。”看上去他似乎还没从激烈的竞拍气氛中平复过来。

  “知道对手是谁吗?”我问。

  “不知道啊,现在竞拍都是在网上,开一个房间号,各自对着电脑在家就操作了,不像以前要到现场,要举牌,一锤定标,不然怎么叫一锤子买卖呢。”

  “你都挣不到钱,他竞拍下来不也同样挣不到钱吗?”

  “这个就说不清楚了,谁知道他拿来做什么呢。要是继续做租房,不装修,房租就上不去,上去了也没人租,装修,要成本,关键是五年后又要重新竞拍,谁心里都没底。最终受益的还是村里,真是坐收渔翁之利啊。”

照片由作者提供

 

  出租房是什么?我不禁问自己。

  对房屋所有者来说,它就是摇钱树,它的主人总能变着花样时不时地把租金涨上去。

  对二手房东等经营者来说,它就是商品,有利可图就接手,接手后想方设法扩大收益,无利可图就放手,放手前再想方设法捞一把。

  对租客来说,它是刚需,是吃和住这两块最大的刚需之一。若住房问题不能得到保障,将直接影响着28652万打工者的生活及发展(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017)。

  确切的说,出租房更像是黑市上的商品,不受市场监管。房东无证经营,租客没有丝毫议价权,居住权没有任何保障,只能做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插画师:左丘

 

  而在德国,则出台有相对完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例,让租客相应的权益得到了较好保障。

  德国《住房租赁法》规定,租房合同分为有限期和无限期两种,通常以无限期为主。房东若想终止合同,须根据租赁时间长短,提前3至9个月告知租客。

  当租客超过3个月不交租金,或者对房屋造成损害时,房东才有权主动收回房屋。并且房东不能直接赶走租客,必须向法庭上诉,通过法庭判决。

  此外,租金数额和上涨幅度受到限制。在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时,当事人可以依据住房管理机构、租房者协会和住房中介商协会共同制定的“可比租金”价目表自由约定租金,按照规定,3年内租金涨幅不能超过20%,租金超过“可比租金”的20%即构成违法,超过50%即构成犯罪。

  再看我们的租金,房东漫天要价,有的一年三涨,甚至都快翻番了。

  真希望我国能尽早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有效保障租客权益,让每一颗流浪的心都能安稳下来,不再飘摇不定,继续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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