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个人消费品分配原则。其主要内容是: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应尽自己的能力为社会劳动,等量劳动领取等量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如此简洁而又天经地义的“按劳分配”几个字,现如今几乎没什么人提了,而事实上我们的社会正在逐渐远离这个原则,乱象和隐忧都根源于此。回归按劳分配,强化按劳分配,是强国富民的充分必要条件。
  2004年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以来,有关部门曾先后多次举行征求意见讨论会,可至今也未见具体的方案出台,看起来是部门之间扯皮,本位主义作祟,实际上是没有明确按劳分配的原则。中共中央的十二五规划建议中一开始就提到5个“坚持”:
  1、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
  2、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
  3、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4、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
  5、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
  这几条不但总体正确,而且如果排列顺序多少体现了重要性的话,顺序也是正确的,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都是重中之重。美中不足的是,和如今的众多相关文稿一样,这当中也没有明确提及“按劳分配”,这一不足可能给后续的解读和政策细化以钻空子的机会。说起来,政策看起来都不错,效果未必都好,往往容易被歪,所以有条谚语叫“听话听声,锣鼓听音”。
  党的十七大报告和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都明确指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句话本身当然是正确的,谁不想有财产性收入啊?钱生钱比辛辛苦苦赚钱爽多了。问题是,我悲观地问一句:穷人家也能有除辛苦之外的收入?不太靠谱吧?更大的问题是,会不会有人借此拉大旗作虎皮误读内容、误导民众,最终误导政策?所谓的财产性收入,指的是家庭拥有的动产和不动产所获得的收入。白纸黑字,这句话强调的是“让更多群众”,但有人强调的是“财产性收入”,如某些媒体人就解读成“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接下来自然就是创新金融管理体系,让百姓拥有越来越多的金融理财产品,放松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和农民住宅进入资本市场,诸如此类。好端端的经就这样念歪了。
  我不止一次说过很讨厌“金融衍生产品”或“金融理财产品”之类的名词,其本质是资本集团的圈钱手段或工具,对于普通百姓,它注定是一种败多胜少的风险投资,与“产品”何干!如若不信,请查阅《现代汉语词典》中的“产品”词条。我不至于彻底否认金融活动对经济的促进作用,但你不能无限夸大,当金融的名目繁多、链条过长时,它就远离了社会价值的创造,融资变成了地地道道的击鼓传花,就整个社会而言,它是一种零和游戏。以股市为例,散户刚进去就进入了不公平游戏的循环中,结果几乎都是1赚2平7亏本。在股市很牛的时候,看起来是大家都赚了,而实际上这种“赚”是建立在普遍积极往里面扔钱的基础上的,光从账目上看,你问100个人,某个时候可能会有70个人说赚了,但这是不可能的,一旦大家纷纷将钱取出来兑现,结果还是1赚2平7亏本,千古不易。
  在人民币成为国际储备货币之前,过分强调财产性收入是不恰当的,因为社会实际财富在某个阶段一定是个定值,有人赚了就一定有人亏了。假设人人都获得了财产性收入,那也是有多少之分的,结果是很不一样的。我们假设7个人各有20元钱,分别拿出10元用于赚取财产性收入,再假设有个人有250元钱,拿出200元用于赚取财产性收入,结果是都翻番了,10元变成了20元,总共有了30元,200元变成了400元,总共有了450元。
  我现在谈的是过度的——即远离价值创造的金融行为,在社会实际财富是个定值的条件下,货币总量翻了一番,就意味着货币贬值,也就是那7个人的30元和原来20元的购买力是一样的,这些人的实际财富并没有增加。当然,450元和原来的250元的购买力也是一样的。问题在于,这两种人用于个人开支所占的总财富比例是很不一样的,那个握有30元钱的人,现在要拿出20元用于开支,口袋里还是10元钱,但握有450元的人拿出100元开支后,手里就有了350元,也就是贫富比从20:250=1:12.5变成10:350=1:35,贫富差距反而扩大了。男宝宝女宝宝粗看差不多,细看不一样。
  当然,社会财富的总趋势还是会增加的,但这一部分恐怕还不足以弥补另一部分,即前者拿出的20元开支中的很大一部分是向后者购买的,而产品和服务的供方是必然要获取利润的,也就是说,实际拉大后的距离很可能会超出1:35。
  关于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和农民住宅进入资本市场的问题,好像是会给农民带来巨大利益的,实际上如果不把握一个度,绝对会适得其反。我认识几个郊区的农民,知道他们因为土地被征用而发财了,真是发财了,有几百万的,还有个别上千万的。但你别忘了这当中的前提——土地管得很紧。一旦彻底松开这一块,不管是将土地挪作他用还是流转到资本手中继续用于农业生产,只要是彻底放开,买方市场和卖方市场就颠倒了位置,农民将在价格谈判中处于极度不利的地位。当然,政府可以出台一个下限,但这是不怎么管用的,中国很大,各地的下限不可能一样,就如同你深圳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人家将厂子挪到河南去,而河南不可能出台和深圳一样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土地流转什么的不可以操之过急,更不应该将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后一点资产当做“提低”的重头戏,一旦失败是很难逆转的,后果是很严重的。土地问题是中国革命的首要问题,直到现在也还是特别重要的问题。房价贵不就是有人拿得到土地有人拿不到土地从而获得一种垄断地位吗?盖房子本身花不了几个钱。
  按劳分配最终是通过市场手段体现的,因为各“企业”的投资方向不一样,效益不一样,单位劳动产生的价值不一样。不过难点还不在这里,只要是按照市场规律办事,不愿走或走不了,除了认了低工资,好像也说不出什么,技不如人或运气特差,只要属实大部分人会认。难点在于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区别,有了“复杂劳动”一说,就冒出了很多歪歪理、怪现象。那些将“我们知识分子”挂在嘴上的人首先就不怎么地。如果此人的预测绝大多数是错误的,建议差不多都是不切实际的,请问,你的“复杂劳动”为社会创造了什么财富?一个主要以文为生的人,假如文章老出些低级错误(笔误不算),还好意思说“我们知识分子”如何如何别人怎样怎样吗?
  提高初级分配比重的话题现在很热,具体落实却不简单,只要不回归按劳分配原则,产生的问题可能不会比解决的问题少。工资问题,最受人诟病的就是国有垄断企业和公务员,尤其是他们的管理者。银行、电力、税务、移动、机关,实际收入远远高于社会普通职业,高管更是吓人,所以有路子的人都削尖脑袋钻进去。现在问题就出现了:既然按劳分配最终要靠市场体现,这里为什么就不可以按照市场规律办事呢?由于收入超高,所以想进去的人就多,解决的办法无非是放更多的人进去,稀释他们的收入,但这是不可能的,那么就只剩下另一条路:降低他们的收入水平,直到想招一个人只有几个人十几个人应聘为止,靠裙带关系钻进去的现象应该慢慢杜绝。
  100个人,1000个人,5000个人应聘一个岗位,难道不说明那个岗位太肥吗?怎么不可以降低他们的收入水平呢?国企和公务员首先是工作稳定,这一点在就业困难的今天是尤为难能可贵的,就冲“工作稳定”这一点就应该下调收入水平;然后是为捞取不义之财打下了基础,我们都知道贪污受贿是犯法的,但实际上出事的总是极少数踩到屎的,为何非但不提高犯罪的风险系数反而打着“与国际接轨”的幌子叫嚷取消巨贪死刑并且总是变着法子减免刑期?不解决这个问题,光是提高工资又有多大作用?有几个“致富”的人是仰仗高工资的?财产公示怎么就那么难?
  现在的公务员选拔制度有以下不足:
  1、并非每个公务员岗位都需要百里挑一千里挑一的优等生,将优等生吸引到公务员队伍中,一方面是减少了别的行业的优秀人才,另一方面是久而久之滋生一个高高在上的群体,他们不愿接受监督,也能想出很多办法逃避监督;
  2、有路子的人可以选考一个较冷的岗位,一旦跨过公务员这道门槛,过不了多久就会转到热门岗位,再然后是飞黄腾达,不公平,同班同学几年不见,一个还在还房贷,一个已经是小车、别墅外带前呼后拥;
  3、公务员考试客观上主要是从文科生中选拔人才。文科生当然有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当中还有非常优秀的人才,但100个文科生没有100个理科生优秀,我指的是大家都学同样课程的文理分科以前,100个文科生的分数之和肯定比100个理科生的分数之和低,因此,公务员队伍应保持适度的文理科比例。为了执政视野的开阔、思维的杂交,公务员队伍也应保持适度的文理科比例。
  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公务员,既然有了工作稳定、收入增加稳定、出人头地机会更多等等好处,自然就要降低收入水平,别以为“复杂劳动”的价值完全无法度量,直接的度量方法没有,间接办法还是有的。大多数人是普通人,很聪明的和很笨的都是极少数,随机从十几二十个符合资格的候选人当中是能选出适合于该岗位的优秀人才的,一旦一个岗位能吸引成百上千个人争夺,正常情况下就说明这个岗位太肥了,要减肥。
  按劳分配除了文章开头说的内容,还包括“以按劳分配为主”,也就是剩下的用社会力量调节了,比如社会保障制度、最低保障制度,因此,全面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有必要让国家财政保持相当的充裕,公共建设、应急救灾、国防力量,决定了“国家富裕”和“藏富于民”不可偏废,具体怎样的比例可以慢慢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