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北京市长先生:
先向您作一些必要的,简略的自我介绍。
1:从黑改制到职工成为公司股东
我们原是北京北人股份单双色印刷机制造分公司属下的北京东华盛环保设备厂工人(工商登记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在2003年底改制成民营企业,名称是:北京通华盛金属构件有限公司。
问题出在这个改制,完全是背着职工秘密进行的。结果是原企业的管理层成为改制后“民营企业”的所有者,(内含两名已经内退的职工)就是人们常常批评的“权贵私有化”
在改制前,我单位已经是一个独立核算单位,从1998年到2003年底,职工们已经艰苦奋斗了将近六年,有了近70万的债权积累。这和平时多加班,少发钱有关系,节假日北人股份的工人加一天班发60元,我们只发25元,还有,我们是焊接车间,有污染,按规定工人每年有一次外地休养,独立核算后工人的休养也取消了,后勤岗位的工人也比大厂劳累,这笔钱就是这么积累出来的。
在改制中,按规定债权债务是应该向职工公布的,但北人股份改制小组根本不这样做,2004年初,经营者给我们开会也说,这笔钱还没下来,下来了平均分给大伙。但我们等到2005年四五月份经营者也不提不念了,可以说,他们意欲侵吞占为己有的迹象明显,再加上在改制中的黑箱作业,终于激怒了大伙,遂导致了2005年5月17日公司所有职工的集体信访。
2005年12月,当我们信访到北人股份的上级主管单位——京城机电控股公司信访办,问题终获解决,那笔债权变为职工的股权。我们每人核1万5千元,我们成了公司的股东。
2005年12月19日,经营者让我们信访人集体达成一个协议,然后息访。我们在协议中提出:公布公司资产资金情况,职工可以自由追加股金,经营者为了达到我们息访的目的,当众口口声声答应。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向京城机电控股公司信访办表示息访。但我们表示息访后,经营者马上背信弃义,拒不公布公司资产资金情况,甚至连我们的股东身份工商注册都不给办,就此问题,我们向京城机电控股公司信访办主任作了汇报,主任也说:应该给办理工商注册,我们又把主任的这个意见转达给公司法人代表,但他置若罔闻。
经营者5人中,有4人是共产党员,难道企业一改成民营,他们就可以连一点党性,国法,组织观念一点都不讲了吗?他们横行霸道的做法实在是在给共产党抹黑。
我们把这种情况多次反映给原母体企业——北人股份,但北人股份也是根本不管,这使得经营者更加有恃无恐,继续严重侵犯我们工人股东权利长达几年之久。舆论普遍认为:他们这是官官相互。
时间拖到2007年9月初,在我们一再强烈的要求下,经营者只好答应给我们办理工商注册,但又提出账上没钱,要注册必须每人掏钱,于是我们每人拿出现金1万5千元,才给我们办了工商注册。
2:我们坚决要求实现股东权利
从2005年5月17日我们开始集体信访,我们就提出要成国企改制的参与者,如果这个“改革”只能是少数经营者才有资格参与,那岂不是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还搞封建特权那一套?要知道,人民从来对搞特权深恶痛绝,而且不管你是什么人,以什么样的名义进行的。
但在国企改制中,权力者见利忘义,互相勾结,一脚把广大职工踢开,廉价或无偿把原国有资产占为己有,这种情况极为普遍和严重。
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下,我们是通过信访成为公司股东的,可以说是硬挤进去的,这让经营者的心理是非常不平衡的,导致了他们对我们股东资格和权利的抵触和敌视,行为上长期侵犯我们的股东权利。
但我们既然争取到了股东资格,我们就要竭力实现股东权利。在2006年3月2日,2007年9月5日,我们集体两次书面提出股东提议,内容都是要求按《公司法》实行公司治理,有人更是多次或口头或书面重申此要求,但经营者始终是置之不理。
从2008年12月开始,为了有效的维护我们的权益,我们提出组建工会,但遇经营者极力阻挠,在申请建会的申请书上,就是不给加盖公司公章,到2009年12月,在上级工会多次做工作无效的情况下,上级工会毅然批准我公司建立工会,这个事情由于是打破常规的做法,曾上报到全国总工会。
2009年12月21日,建立工会的会议由于经营者的极力破坏导致建会失败。经营者在建会的前一天,召集工人开会,恫吓工人管理层要:“集体辞职”并对工人参加工会恶语相加,会后又来软的一手,向工人们许诺涨工资,软硬兼施之下,工人们动摇了建立工会的决心。
2010年9月2日,在公司工会筹建人不懈的努力争取之下,我公司工会终于成立了,但由于经营者施加的影响还在,多数工人还是不敢加入,所以,我公司工会只有两个人。
我公司工会虽然只有两个人,但也是公司工会,也是一个基层工会,我工会也负有为职工维权的神圣使命,甚至我们就更有一种急迫感,就更想有效的为职工维权,使暂时没有加入工会的职工看到这个工会是干什么的,是真正为他们争取利益的,使他们能早日加入到工会组织中来。
2010年9月8日,我工会向北人股份发出调查通知,要求对2003年底的改制情况进行调查。因为我工会认为,在那次黑箱作业的改制中,对职工利益损害最大,并且影响至今,所以我工会决定对此进行调查。但在9月16日,遭到北人股份的明确拒绝。
3:实现工会调查权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是对建立法治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注意到,在全国,工会行使调查权只有两例,(根据百度搜索) 一例是陕西省德阳市总工会,一例厦门市集美区总工会,基层工会行使调查权目前尚无先例。显然,在制定的法律与现实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差距,倘若通华盛工会的调查权在市长先生的支持下能够实现,无疑对我国的法治建设具有积极的启示意义,使人们看到,写在纸上的权利,只要有人依法提出,就完全是可以兑现的,我国的法律是严肃的,不是装饰品或空头支票,我们的领导也不是叶公好龙式的人物。
另外对推动工会工作,树立工会形象将起到良好的作用,还有对国人对社会公正和社会正义的追求均可产生良好的影响作用。
我工会给市长先生写信,一是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使我们能依法行使工会的调查权,二是对北人股份公然拒绝我工会调查权的违法行为,我工会向人民政府提出处理。
此致
敬礼
北京通华盛金属构件有限公司工会
2010年10月1日
百度搜索:刘荣立 可见刘荣立的新浪博客,上面对北人改制,工人信访,争取股东权利,建立工会,均有详细的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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