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人民法院对实名信访举报不予书面答复
院长徐学坤发狠说:“上访把腿子敲断”
江苏省盐城市盐城商场2009年10月30日用非法手段强行改制到原法人名下,成为私营企业盐城商场有限公司。原盐城商场4032.48平方米近亿元资产,2010年3月2日从盐城市农行流入原盐城商场法人个人腰包。
我们原盐城商场职工,为盐城商场近亿元公有资产不致流失,于2010年3月30日向省纪委写信举报盐城市农行和原盐城商场法人,通过法院执行裁定,以虚假抵还陈欠贷款的方式转移资产,利用企业改制,涉嫌共同合谋私分盐城商场近亿元公有资产。2010年5月10盐城市银监局给我们作出了省纪委转处受理通知,2010年7月8日盐城市银监局给我们作了书面信访答复意见。
盐城市银监局的答复意见中对涉及到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2001年12月22日 “(2001)都执字1714号”和 2004年5月17日 “(2001)都执字1714号”这两份同一执行案件,同一案号,不同日期的民事裁定书,解释不清,我们认为明显有造假嫌疑,盐城市银监局认为:“应该由法院解释,你们去找法院”。于是我们 2010年7月11日 实名书面向盐都区人民法院信访举报,请求秉公查清事实落实责任,给我们书面答复。
盐都区人民法院收到我们的信访举报后,该院纪检周书记非常重视,多次安排该院执行局武局长等人员查我们提出的事项,就是解答不了我们的问题,不给予书面答复。2010年9月26日该院院长徐学坤对我们说:“什么书面的,这是那家的规定哪,你们提出要这个做什呢”他接待我们三四分钟,我们一字未提上访,他却对我们发狠警告说:“上访你上访,上访把腿子敲断掉,我告诉你”(不知他为何这样担心上访和害怕上访)。
对此,我们很不理解,为什么人民的法院对人民的信访举报就不能书面答复呢?堂堂的法院院长竞然威胁我们上访就敲断腿子,请问“这是那家的规定哪”因此特恳请广大人民群众和媒体主持正义关注评论,支持我们的合理诉求。
我们希望有关有权的领导看到本文后调查处理,责成盐都区人民法院依法查清事实给我们书面答复。并建议有关领导重新审查徐学坤的资质,我们认为,他不配当人民法院的院长,应当将他清除出政法队伍,使党的以法治国的方略真正落到实处。
本文如反映不实,我们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省盐城市原盐城商场职工:
徐群建 陈明铭 蒋桂华 葛玉祥 张怀生等88名
联系电话:13961993196,0515-88976765,13814371548,13961931517,13605102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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