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人们热议投资11亿元的建成的武汉长江三桥通车后10年间24次维修,平均不到1年要修两次之际,近日又传出了北京日月开发公司开发、住总二公司负责施工的位于大兴德茂桥西北角的六栋楼被要求拆除,使得近年来广受关注的工程质量问题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热点。
关于大桥,2000年9月8日通车的武汉长江三桥,与1957年10月15日通车的长江第一桥相距数公里,而一桥50年才大修过一次。在历经50多年的风雨沧桑之后,它仍然肩负着每分钟60多辆汽车、每6分钟一列火车通过的荷载。经受住了无数次狂风与洪水的洗礼,更承受了70多次碰撞事故的考验,时至今日仍雄风不减、傲立于涛涛江水之上。专家最新检测得出的结论是:武汉长江一桥的桥墩、钢梁等主体结构可使用100年以上。同处一个江面,同在一座城市,真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
关于六栋楼被拆除,北京市住建委也不得不承认,目前,事故原因、责任已基本查明和认定。其中,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北京华跃腾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因提供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混凝土产品,对这起质量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建设单位北京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北京住宅第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北京日日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也都对事故负有责任。
已经建成的楼房因质量问题被拆除,10年间24次维修武汉长江三桥,有可能是为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无疑是好事。但如此折腾,毕竟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且影响群众生活。而更让人们气愤的是,作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基础设施的房屋、桥梁、道路等工程质量问题,往往并不只是技术性的,常常还隐藏着权钱交易、偷工减料以牟取暴利等黑幕。近年来屡屡出现的“楼歪歪”“楼脆脆”,乃至多地建筑钢筋被违法拉细等,无一不向人们揭露了当前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性。
再静心想开来,时下社会各行各业无不向钱看,建筑业当然更不会例外。开发商、建筑商和监理商,在某种程度上早已成为利益共同体。各环节都能用钱买通,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早已名存实亡。开发商要追求利益最大化,就得和建筑商合谋。监理方是开发商出钱雇的伙计,你天天挑他毛病,东家会给钱吗?很显然,三者没有相互制约的关系,怎么能保证工程质量?!
另外,从近年来媒体公开报道也可看到,不少工程如“楼歪歪”、“楼裂裂”、“楼危危”、“墙脆脆”等,无不与腐败有关。大量工程的上马,让一些官员找到了权力寻租的良机,“要想富,上项目”,“要来钱,搞基建”,已经成了一些腐败分子推崇的“法宝”。经常让我们看到一个工程建起来,一批贪官倒下去的现实。
事实一再证明,我们并不缺少法规制度,缺少的是对法规制度的尊重和捍卫。制度如果只是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就永远形同虚文。何以至此?正与权力不作为、乱作为有关,一些官员根本不拿法规制度当回事,或者说在其看来,法规制度是约束别人的,而不是约束他们的,他们凌驾于各种法规制度之上,为所欲为。人们期待对北京6栋住房这样的问题工程,不仅要勒令拆除重建,还要及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山东省阳信县国土资源局邱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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