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群众进京告状 中纪委热情接待告诉他们:去找媒体!
昨天,有人告诉我想去北京上访,结果在天津站进站口被政府的人认出,被强行堵截回来。当然,车票钱都给报销了。
今天,我又听说,还是有80多位上访的群众来到北京,他们找到了中纪委反映天津市政府没有解决或长期不依法解决的问题,要求中纪委查处天津市在拆迁、改制、涉法涉诉等方面侵犯群众权益的事情。
天津上访群众说,这次中纪委的人接待的倒是很客气,他们让我们找媒体!!
【俺的按】:我听后不禁哑然失笑!中纪委让找媒体??真是笑话啊!真是无奈啊!!
看看中纪委在腐败高官李宝金一案中的表现: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第二巡视组组长祁培文做客央视新闻会客厅时说,在巡视时的工作方法和手段有调查研究、谈话、查资料和明察暗访等,最根本的方法是个别谈话。天津李宝金案就是巡视组在与他进行个人谈话时发现的线索。祁培文说,李宝金跟巡视组谈话时称“来天津你们想办什么事儿就找我,市长办不了的事儿我都可以办”,就是这句话引起了巡视组的怀疑,从而发现了李宝金案的重要线索。
当时央视主持人李小萌问:李宝金这个案子大家都知道了,因为索贿受贿,因为挪用公款已经被判处死刑,当时你们是知道了一些举报,知道了线索去到天津的,还是说惯例的谈话当中发现的问题?
祁培文没有回答是不是有群众举报,他说李宝金跟巡视组谈话,吹呼他自己在天津怎么能干,为国家做了多少事情,为群众做了多少好事情,他讲得生龙活现,他最后讲这么一句话,他说来天津你们想办什么事儿就找我,市长办不了的事儿我都可以办。我们就琢磨这个事情,这个检察长有这么大的权力,市长办不了的事儿他能办吗?
--------------所以,李宝金一案完全是他自己忘乎所以,在钦差大臣面前太招摇,显能耐,本是溜须拍马,没想到被马踢了!
--------------而中纪委在国人面前也是一副表功、显摆式的洋洋得意!全然不把络绎不绝、甘愿辛苦、甘冒风险、不屈不挠的访民的控告放在心里!
再看胡温上台之初查办程维高一案的情况:
众所周知,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的问题,并不是用党纪政纪进行处分那么简单的。因为这个败类的问题已经完全属于违法犯罪触犯了刑律,是罪行。但是对其处理的最后结果,却非常的让人迷惑不解,“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撤销其正省级职级待遇。”
“经查,程维高在担任河北省主要领导期间,插手行政事务,为他人和其子程慕阳谋利,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放任配偶子女利用其职务影响,进行违纪甚至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职权,对如实举报其问题的郭光允同志进行打击报复;与其配偶收受他人翡翠摆件等一批贵重物品;前后两任秘书吴庆五、李真违法犯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死缓和一审判处死刑,程维高对他们利用其职务影响进行犯罪活动,负有重要责任。”
上述文字,是当年中纪委的处理决定中的一段话,可以这样说,凡是稍微具有一点法律常识的人,从中都不难看出程维高已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违法犯罪分子,他得到的最终结果,不应该是党纪政纪处分,而是必须要受到法律的严惩。但事实上,这个无耻的败类不但没有得到法律的严惩,而且还名正言顺因祸得福般地继续吞噬着人民的血汗,悠悠哉哉地享受着不低的待遇呢!
令人奇怪的是,就在中央决定对上海前市委书记陈良宇立案检查后没有几天,我们就在媒体上看到了这样一条消息:“中新网9月26日电 中共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干以胜今天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说,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程维高应当负刑事责任,司法机关现在也没有掌握这方面的证据。干以胜说:“关于程维高的案件查处情况,包括他主要的错误事实,我们已经做了披露。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发现程维高应当负刑事责任,司法机关现在也没有掌握这方面的证据,因此给予他党纪、政纪处分。””
“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发现程维高应当负刑事责任,司法机关现在也没有掌握这方面的证据”就这么既冠冕堂皇有极其简单的“没有发现”、“没有掌握”,一个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就成为了一个只违反了党纪政纪的,犯了错误的同志了。那么由此我们要问:“插手行政事务,为他人和其子程慕阳谋利,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算不算犯罪?“利用职权,对如实举报其问题的郭光允同志进行打击报复”算不算犯罪?“与其配偶收受他人翡翠摆件等一批贵重物品”算不算犯罪?如此清楚的罪错混淆,如此明白的蒙混过关,恐怕连说话者自己都觉得假得不能再假了吧?这种回答,又意味着什么呢?
有人说“党中央反腐败有决心,那么全党全国人民更应该有信心和耐心。”全国人民有信心,也有耐心,信心会越来越强,耐心会越来越有限度!
类似于对无耻败类程维高那样的处理结果,是关系到党的反腐败能否取得彻底胜利的大是大非问题。也是能否得到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真正理解和拥护的大是大非问题。
既然无耻的败类程维高可以罪错混淆,蒙混过关,因祸得福,那么另外一个个民愤极大的无耻败类会不会也将得到同样的待遇,也会因为冠冕堂皇的“没有发现”、“没有掌握”而得到即严肃又名正言顺又因祸得福的处理结果呢?
我谴责中央却让了追究各地区、各部门腐败问题的权利,放弃了作为中央权威的对全国人民的承诺,把群众进行上访举报控告的问题转给地方、部门去处理,等于鼓励、支持了下面的违法乱纪、无法无天。
昨天中纪委的表现就是事实吧?中纪委的无奈显示了中国政治的现实。
再看对于贪官来说的一个天大好消息:
对于贪官来说。不久前,高层决定官员财产实行内部申报,不向社会公布。最近全国人大又要取消经济犯罪的死刑! 人民网北京8月25日电,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 牟新生委员认为,有必要研究取消刑法中关于国家公职人员犯贪污贿赂罪的死刑罪名。他表示,自己提出建议要研究贪污贿赂罪取消死刑罪名,是因为从国际上看,大多数的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经济犯罪和贪污贿赂罪犯一般都没有死刑。
【俺的按】:近几年来涉案的金额越来越大,人数越来越多,涉案官员级别越来越高。而《刑法》中贪污受贿判处死刑的起征点很低啊,十几万就可以判死刑。
所以,本人提出:坚决反对修改《刑法》以免除贪官死刑并强烈要求严格执行经济犯罪及渎职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不但不准降低,反而要更为严厉”的要求,并要求临时立法确定,凡贪污、受贿数额超过100万者,一律执行死刑并追溯以往已终审定谳的罪犯。
本人还提出立法建议:要自贪官第一次犯罪时间开始,全部追缴其工薪所得;无法全部返还的拍卖其全部财产抵扣,之后,只保留其当地社会各项生活指标的最低保障”的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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