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高危人员”该清理还是该关爱?
没有任何一个人不会对社会上的犯罪事件包括罪犯深恶痛绝,正是基于这一考虑,所谓的有可能给社会带来不稳和危害的“治安高危人员”,逐渐成了警方重点关注的对象。
这本无可厚非,凡事防范于未然,既是一种智慧,更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
然而,深圳市公安局向媒体公开通报排查、清理“治安高危人员”的相关情况后,却引来了一片质疑,对该市公安部门的做法,网民纷纷冠以“挤压了特定人群生存空间”、“不负责任”、“行政懒惰”等帽子。戴惯了国徽的深圳警方,看来一时难以适应网友的盛情,义正言辞回应称:清理并非强迫。
既然不是强迫,也就不会涉及到侵犯人权,更不会涉嫌染指违宪了。这个太极打得漂亮,“四两拨千斤”的智慧,已然让近8万余名“高危人员”迫于压力自行离开了深圳。
这一功夫套路,带来的效果是明显的,确实让犯罪的可能概率降低了不少,另一方面,可以想见的是,那些“有前科”的“无业人员”甚或“精神病人”,在“歧视性”的排查、清理下,深盘在他们内心深处的,恐怕不只是深圳警方带给他们的“格外开恩”,肯定还会留下不见血的心灵伤口。
全力维护一方稳定,是警方的既定之责,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内在动力。我们不能质疑深圳警方进行排查“治安高危人员”的工作努力,但对其采取的“清理”行为确实不敢苟同。毕竟,清理出境不是治本的办法,也是对社会管理的严重误读。
曾经听到一个真实的故事,经常流窜A市的小偷大军,一度让A市的社会治安急转直下,民众怨声载道。起初,A市警方也曾经积极处理了一批,时日久了,此等现象不仅没有绝迹,小偷小摸现象还愈发活跃,后来,“头疼”的A市警方便采取了“头疼医头”的策略,集中警力将潜伏在A市的小偷全部“清理”至B市,A市的治安形势随着小偷大军的撤退,终于缓和了不少。
这虽然是一个远去的特案,然而,这种办案思路的影子,至今却还未完全消褪。
排查“治安高危人员”的终极目的,不应该是清理和劝回原籍,而是多一些关爱,多一些教育引导,从而让这个特殊的群体能回归理性,回归社会大家庭。深圳市清理“高危人员”的治安之策,只能是“按起葫芦漂起瓢”的无力之举,更无助于治安形势的整体好转。
此前,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 20年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夯实、拓宽、延伸,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维护社会治安、保持社会稳定的新路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国是世界上社会治安最好的国家之一。我们有理由为中国治安工作能在世界上“独放异彩”鼓掌,更有理由为启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步骤的政府和人民,期待日臻成熟的更为科学和人性的治安工作方向。
还是那句话,明确了“排查”的目的,也就知道了“清理”并非良药。“高危人员”不管是在深圳还是被遣返原籍,只要还被打上这个标签,警方的工作就永远不会让人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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