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扫毒”必须持之以恒出重拳
作者:王志光
求是理论网 2011年04月25日 12时33分
近一个时期,舆论界对危害百姓健康的毒食品事件展开了猛烈的揭露和抨击,各级政府也开始了集中整顿食品市场秩序、严查严办制造假食品、毒食品的专项活动。一批危害百姓、造成恶劣影响的不良食品生产事件被曝光。卫生部、农业部等部门则根据风险监测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布了151种食品和饲料中非法添加名单。《人民日报》连日来还以整版篇幅集中报道各地政府在整治食品生产和销售市场秩序以及采取手段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
社会各个领域里的假丑恶现象现在已经肆虐到让人无法容忍的程度。建筑上的各样豆腐渣工程,政界里的买官卖官等腐败现象,学术领域的假学位假论文以及剽窃抄袭行为,文化艺术领域里的谄媚低俗风气……直到食品生产和销售市场上的假食品、毒食的肆虐——这些“假”与“毒”等丑恶现象已经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的正义原则,损害了百姓的切身利益和身心健康,践踏了社会主义的伦理道德法律。现在那些以造假制毒为己任的个人和相关利益集团已经成为了法律专治、千夫所指。
要持之以恒地严防、严查、严打社会各个领域里的假丑恶现象,要防止在严打上的“一阵风”的形式做法。扫除社会各个领域里的假丑恶现象、防止其蔓延的唯一做法就是唤起民众依法对其监督和参与打击的觉悟。我们说,人民群众是假丑恶的直接受害者。在食品安全上更应如此。当受害者始终处在不觉悟的情形下,有害食品就会趁机而入。而造假制毒者是绝不会以此来损伤自己、毒害自己的;并且他们利益熏心、唯利是图、见利忘义的恶劣品行是不会主动自我矫正的。因此:只有通过外在的依法严打并做到持之以恒地严防、严查、严打,只有唤起人民群众在监督和参与打击上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从根本上消除社会上存在的各种假丑恶现象。
有人说对制造有害食品者依然需要教育为主。教育当然是必要的;但是仅靠苦口婆心的说服教育还是不够的。试问:这些有害食品的制造者们难道说是法盲、知识盲吗?有害食品的制造者们哪个不是这方面“技术”的拥有者呢?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又是真正的接受了现代文明教育的知识者。
“唯利是图”才是这些有害食品制造者们的内在驱动力。有了这个驱动力,他们就见利忘义,就什么都能干得出来!只要能赚得了钱,哪还管什么假食品、毒食品呢?因此说,对这种恶劣现象的处置,就只能依法而从严从速,绝不能姑息更不能宽容。昨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九个部门联合就“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发出公告。①进一步明确了在食品安全上的“严厉打击”和“严格规范”的范围,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依法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和销售领域里的违法犯罪现象的决心和即将采取的强力措施。
中央直接领导、群众监督举报、舆论曝光揭露、法律严惩不贷。只有将这几个方面结合起来,社会的各个领域才能逐步地秩序和净化起来;而要使这种秩序和净化的景象持续下去,就必须建立预防和整治各种假丑恶现象的长效机制,铲除滋生这种恶劣现象的土壤,尤其要提升各级政府部门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同时注意将其与反渎职腐败紧密地结合起来。
注:
①见《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九部门联手整治食品非法添加一律吊销证照》,2011年04月25日《人民日报》第13版。
(作者单位:大连广播电视大学金州新区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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