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成有:不能以公众狂欢的方式杀人,杀人偿命的陈旧观点也要改改了。
田大法官,请教一些问题可以吗?
什么叫“公众狂欢”?在你田大法官的眼睛里,人民看见有人残忍的杀人了,人民就狂欢了?你们为了让人民不断的狂欢,所以你们要鼓励越来越多的暴徒去杀人?
不能以公众狂欢的方式去杀人?你的意思是这些事你们法官大人说了算,人民只能做看客?
杀人偿命是陈旧的观点?该改变了?
云南高院的法官大人们啊!智商太低了一点吧?
天下是谁的天下?天下不是你田成有的天下;也不是你们云南高院的天下;天下是人民的天下。懂么?
什么是法律?
法律是最起码的道德标准。高尚的道德是圣人用来修炼自身的,最低的道德标准(法律)是用来管理社会的。高尚的道德要不要遵守在于每个人的志愿;法律是要用暴力(有时候是残酷的暴力)来强迫每个社会成员遵守的。懂么?
如果一个社会成员连起码的道德(法律)都不能遵守,那他就不算人,就必须接受相应的惩罚。
杀人偿命是一个很古老很古老的观念,但这个观念对社会的正气仍然有正面的作用,所以这个观念并不过时。
看到药家鑫、李昌奎们凶残的屠戮良善,人民没有狂欢,人民只有愤怒,我们每个人都在想:如果连这样的暴行都要被宽恕,那我们还有安全的生活环境吗?这是常识!
当今天下,诸丑毕发,蛇鼠横行,彭宇案使老人仆地而无人施援,兽兽一脱而众娼争效,山河变色,污秽遍地。在这样的时候,应该实用严酷的法律,以强力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而不应该自甘坠落,纵容恶行。
古人说了嘛:宽久必严,严久必宽。这才是真正的法制精神。懂么?
云南高院的法官大人们啊!天下事,想要撇开人民是不现实的,特别是在信息传媒如此发达的现在,没有人民的参与是无法想象的。除非你们能秉公办案,只有这样人民才会是安静的看客。懂么?
天下不是你们的天下,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古来沧桑民做主!法官大人们,建议你们好好学习一下历史。如若不然,有一天公众会以集体狂欢的方式处死你们。我相信那一时刻人民会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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