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氏弃儿”案已过去两个多月,官方调查结论迟迟未出台,记者多次联系相关部门并未获调查结果。今日,该案体的调查组牵头人邵阳市监察局曾局长告诉人民网记者,此前媒体报道的部分情况失实,“买卖婴儿”情况根本不存在,“邵氏弃儿”案的详细调查结果将于近日统一对外公布。
6月22日,有关“邵氏弃儿”案件又“节外生枝”,失去孩子的家长在奔走维权过程中,准备诉诸法律途径时,两名维权骨干家长杨理兵和周英河,却因“嫖娼”被邵阳警方拘留。
邵阳警方以杨、周二人嫖娼为由,决定将两人拘留十五日。而“邵氏弃儿”维权家长“嫖娼”被拘一案中,请两位家长去“消遣”的李洪富后来下落不明;他提供的自称女儿也曾被抢走的材料被发现均系伪造。“这件事肯定是真的,两人是在邵阳警方查嫖娼时被抓的。”曾局长表示。
5月9日,针对媒体铺天盖地的“邵阳计生部门强行将十余婴幼儿送入福利院”报道,湖南省邵阳市委、市政府及隆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对报道中所提及的有关情况进行深入调查。
此前,新世纪周刊披露,邵阳市隆回高平镇计生部门抢夺农民子女的事件,最早自2006年被曝光以来,当地政府一直采取消极姿态,长期未做出实际处理。在更为深入地揭露邵氏“弃儿”案后,当地政府虽然积极派出调查组,但至今尚未公布调查结果。至今,调查工作已经展开两个月余,但未见任何调查进展的结果公布。
6月7日,记者试图联系“邵氏弃儿”发生地隆回县宣传部询问调查结果,外宣办唐主任及分管宣传的罗主任均不愿回应此事进展,记者联系当地计生部门也未获任何有关调查的进展。最后,隆回县宣传部要求记者发正式采访公函,但函发去后,对方仍未对此事予以回应。
7月13日,记者再次联系隆回县宣传部门负责人,唐主任告知,在省里领导直接参与指导下,经过严肃认真地调查,目前已经有了调查结果,会将于近期公布。但具体的调查报告细节,唐主任不愿透露,并让询问邵阳市宣传部门。
14日,记者通过多方渠道,联系到该调查组牵头人,邵阳市监察局的曾局长,他告诉记者,“调查结果与媒体报道有很大出入,并非像之前媒体报道的那样,‘买卖婴儿’情况根本不存在。但媒体报道的也并非全不属实。我们马上有个通稿,省里领导正式批过了,大概最近两天会由省里对外统一发布。”
而关于两个维权的孩子家长被拘留之事。曾局长表示,他们是在公安部门抓“嫖娼”时被拘的,这事不是假的。人民网北京7月14日电 。
网友评论:邵阳官方的回应实际上是一种对假借公权力之名而实施犯罪的罪行的掩饰,那些计生人员打着计划生育国策的招牌行的是贩卖人口的罪恶勾当。
“邵氏弃儿案”调查结果为何难服众
陈杰人
在媒体揭露两个多月后,湖南官方终于对“邵氏弃儿”案发布了第一份有点具体内容的调查结论。据人民网7月14日报道,该案调查组牵头人邵阳市监察局长称,此前媒体报道的部分情况失实,“买卖婴儿”情况根本不存在,详细调查结果将于近日统一公布。
为了便于大家辨别有关问题,我们先回顾一下媒体报道的有关基本情况:《新世纪》周刊报道说,几年前,湖南邵阳市隆回县一些村民因为超生而欠缴政府的“社会抚养费”,当地基层政府官员便将数以十计的超生孩童强行抱离生父母、养父母,并被计生部门统一改姓“邵”后送进福利院,之后,这些孩子颠沛流离,有的被以转让的名义出卖,有的甚至以收养的名义被卖到了国外供人收养。在报道发出来之后,当地村民自发组织讨要孩子的两名为首者又被当地政府以“嫖娼”为由拘留。
这不仅是一个社会事件,更是一个令人震惊的重大人权丑闻。事件曝光后,湖南省委省政府表示非常重视,并排除了省直机关有关负责人牵头查处,同时还表示会“尽快通报”调查结果。
让人遗憾的是,事情过去2个多月,官方所谓“尽快公布调查结果”的说辞没有了下文,如果不是人民网记者到处追问,兴趣连前述调查结果也没有。所以光从这一点来说,湖南官方的所谓调查行为,恐怕更多的是一种缓兵之计,他们以为,只要过了几天兴奋期,媒体不再追问,此事就可以不了了之。所以首先可以怀疑,湖南官方的所谓调查,很可能是应对媒体的一种伎俩而已。
抛开湖南官方的态度,我认为前述监察局长的表态,也缺乏说服力。我的理由有如下几点:
首先,此事涉及重大人权丑闻,不仅成了国内舆论焦点,甚至全世界舆论都密切关注,如果查实,我认为至少市、县、乡三级政府的有关官员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仅孩子被改姓“邵”,就注定了邵阳市政府难脱干系。但是,湖南一开始声称该案由省委省政府牵头调查,2个多月后,却变成了邵阳市监察局长牵头,考虑到邵阳市政府有关官员需要担责的可能性,那么这种调查就有自我调查之嫌,这就失去了中立性。
其次,根据媒体此前的报道,此事涉及政府官员滥用职权、拐卖儿童、非法拘禁等多项犯罪嫌疑,光由监察局长牵头,却少了司法部门的参与,显然从一开始就是大事化小的态势,这让人怀疑本次调查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如果有司法部门参与其中,那么由行政机关牵头的调查也违反了独立行驶司法权的基本原则。
第三,即便按照邵阳监察局长的说法,此案中不存在“买卖婴儿”的现象,也不能因此否认此事的其他重大丑闻。比如,是否存在官员强行抱走(甚至是抢走)孩童的现象?是否存在强行将孩童改姓“邵”的丑剧?是否在转让福利院的过程中存在收费(实为买卖)的行为?两名讨要孩子的维权者被拘留,真相到底如何?是否存在陷害的情形?只要这些疑问中的任何一个是事实,那么,有关官员就涉嫌可能的犯罪。如果官方妄图以所谓“没有买卖婴儿现象”为理由,来搪塞所有的问题,那注定是徒劳。
众所周知,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特别是儿童的合法权利,我国刑法规定“拐骗儿童罪”,根据举轻以明重的原则,连拐骗的行为都构成犯罪,公然抢夺婴儿的行为当然更应该处罚,完全可以拐骗儿童罪来追究刑事责任,这并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
现在的问题是,湖南官方对此事显然在采取拖延战术,媒体报道之初,假意表示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尽快公布结果,舆论潮过后就不再理睬,现在,有媒体追问,他们又假惺惺地表示一下,这样的所谓战术,与其说是一种公关技巧,不如说是一种愚蠢的、赤裸裸的藐视法律和公众。
鉴于此事已经成为全球舆论关注的焦点话题,并且是涉及到中国人权的恶劣典型,在此我郑重呼吁湖南官方做到如下几点:
第一,彻底收起糊弄公众的伎俩,摆正态度,高度重视,认真调查,并给出全面公布调查结论的时间表;
第二,采取司法和行政调查两手齐抓的方式,司法的归司法,纪律的归纪律,既要查清其中可能的违法犯罪问题,也要查清违反党纪政纪的真相,并依法依纪予以处置;
第三,尽快采取措施,促成失散儿童重归家庭。
如果不能做到上述几点,湖南官方就会沦为犯罪的帮凶,就会成为湖南乃至全国民众的千古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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