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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金安:再谈延寿杀警越狱案的漏洞

蔡金安 · 2015-11-17 · 来源:乌有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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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延寿杀警越狱案的漏洞

蔡金安

 

  

▲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案犯开庭宣判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黑龙江哈尔滨延寿9.2杀警越狱案于2015年11月13日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犯罪嫌疑人高玉伦、王大民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海伟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死一无期的判决,量刑似乎尚有偏轻之处,不过那是后话,笔者今天想探讨的,则是该案出现的种种漏洞。其实,该案去年9月初刚曝光后两天,笔者就写了篇《质疑哈尔滨延寿县越狱案的种种漏洞》的分析文章,只是那时案子的很多信息未公开,显得扑朔迷离,笔者猜测较多。如今,该案已审理完毕,信息量不可同日而语。在掌握了更多信息的优势下,笔者今天再来谈谈该案存在的种种漏洞。

  涉案的民警段宝仁死了,表面看他是被三个案犯害死的,实际上很大程度也是被他自己害死的。延寿看守所存在的种种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的漏洞,终于酿成了这起杀警越狱案的发生。

  该案刚曝光时,曾有不少谜团未解开,如:为何民警凌晨4时越权提审案犯?为何整夜只有一名民警值班?“全程监控”为何无人发现?随着庭审不断披露出更多细节,真相终于浮出水面,我们也由此发现了该看守所存在的许多漏洞。

  民警凌晨提审案犯只是因案犯要打电话,而且提审不锁监舍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决犯没有与外界见面通话的权利。《看守所执法细则》规定,夜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打开监舍,一般也不会提讯嫌疑人。但如遇紧急情况必须打开监舍门或进入监舍,必须有两名以上民警同时在场,经带班所领导批准,并通知驻所武警中队。进入监舍时,须有其他民警在监舍外警戒,退出监舍后应当立即插闩上锁。

  从规章上讲,本来是很严格很健全的,可是,管教民警段宝仁却不照章办事,擅自同意凌晨提审案犯高玉伦让他给家里打电话,而且不锁监舍的门,以致于给案犯出逃提供了可乘之机,也给自己带来了杀身之祸。

  所长滥用职权擅改“单人单岗”,副所长、副局长玩忽职守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被告人张阁群在担任黑龙江省延寿县看守所所长期间,超越职权,擅自决定将看守所夜班值班由“双人双岗”、“二岗合一”改为“单人单岗”;被告人范德延在担任延寿县看守所副所长主管狱政工作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对民警违规夜间提审等违规行为没有纠正和监管不力;被告人张秀利在担任延寿县公安局副局长主管看守所工作期间,疏于看守所安全大检查,对看守所存在的夜班值班未达到“双人双岗”、“二岗合一”的要求等违规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

  检方指控,三被告人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延寿县看守所三名在押人员于2014年9月2日4时许趁当天值班带班副所长范德延睡觉、民警段宝仁违规提审高玉伦之机,将段宝仁杀害后脱逃,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

  看守所、公安局部门领导的失职,是酿成这个案子的重要原因。

  政府部门缺位——看守所仅设一道门、警力配备不够

  从硬件设施看,延寿看守所竟然只有一道门,而为何不设第二道门,庭审中没有提及。事后虽经媒体反复追问,有关方面始终未予回应。而正是A、B两道防门的残缺“落单”,让三案犯一出大门即消失。

  2013年起实施的住建部《看守所建设标准》规定,看守所房屋建筑中,“AB门执勤用房”是必设的。无论是人行通道还是车行通道,监区出入口“均应设两道门,且电动AB开闭,两道门之间应为封闭通道”。

  AB门的设置是看守所里最核心的技术安全装置。不设AB门,看守所就不能运行,可是延寿看守所并没有安装,这是为什么?

  按照定位,看守所是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一个政府部门,硬件达标由地方政府负责,也就是说,延寿县看守所没有安装AB门,责任在延寿县政府。

  延寿县政府的缺位体现在:没有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悲剧是他们长期消极不作为的结果。该案中暴露的政府失职主要有两点:硬件建设和警员缺编。

  首先,关于AB门的缺失。在2013年11月起实施的《看守所建设标准》中,看守所要想运行,AB门设置不是“可以有”,而是“必须有”,即只有硬件设置符合这一标准,看守所才能正常运转。延寿县政府有设立与取缔的权限,但它没有设立。其次,在人员配置方面,看守所的警力配备不够。配备充足警力的责任在于政府而不在公安,因为监管民警的配备、福利待遇、责任追究皆由政府负责,公务员编制也是由政府管理。

  对此,延寿县政府部门难辞其咎。

  武警哨卡缺位——不在监区门外设岗

  延寿看守所监区门外的武警哨卡也缺位。根据《看守所条例》中对武警的职责要求,武警应该在“监区大门外”设岗,监区门外的哨卡与武警岗楼的设岗,是不同区域位置的岗哨。因为没有设岗哨,所以即使执勤的岗楼武警,发现三人形迹可疑后鸣枪示意,但因鞭长莫及,只能听任他们逃遁。

  为何不在监区门外设岗?武警的解释是规定要求我设岗于AB门这里,你没有AB门我就不设岗……不管这种说法是否成立,AB门的缺失毕竟授人口实。

  如果说,AB门是从监区到自由社会的最后一道“技术”防线,监区门外哨卡是除去岗楼的最后一道“人力”防线,双重防线的缺失为越狱的发生减少了障碍。

  小结:深刻反思,堵漏补缺,防微杜渐

  黑龙江延寿杀警越狱案,可谓漏洞多多,教训不少。

  管教民警违规夜间提审案犯而且不锁监舍门,部门领导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这些漏洞是三案犯杀警出逃的诱因,由此酿成惊天大案,而政府部门和武警哨卡的缺位,丢失了看守所从技术到人力的双重防线,为案犯顺利出逃提供了便利。可以说这些漏洞环环相扣,终于酿成重大恶果。目前,受害人管教民警段宝仁因他的违规和麻痹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看守所和公安局的领导也因自己的罪责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这些可谓血和泪的教训,要牢牢记取。

  值得一提的是追责存在漏网之处:在该事件中最该担责的政府却始终无人问津。本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然政府部门存在问题,按说也该一视同仁接受处罚,没有理由逃避的。但是,实践中处理起来确实棘手,主要原因是由于过去的政府责任不明晰、落实不到位,因此就该起案件具体追责确实很难入手。对政府追责最大的难题,在于以往的法律法规,缺乏责任内容和履职主体及责任追究机制。各级政府就看守所编制配置的多寡、财政预算是否单列账户,都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由于以往制度上的乱象,导致政府部门侥幸躲过了这次追责。

  该案的种种漏洞既已暴露出来,有关单位就要进行深刻反思,做好堵漏补缺、防微杜渐的工作,不给案犯提供可乘之机。另外,面对现在无法对政府进行责任追究的问题,要着眼于未来,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明确政府责任,一旦再有类似事件发生时,便可以对政府启动追责机制予以惩处。

  2015.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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