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湾前民意代表邱毅和蔡正元曝出,台湾地区2016领导人选举的民进党候选人蔡英文收受罪犯政治献金,已属犯罪嫌疑人。在临近投票日前,人证、物证俱已现身,按照台湾的相关法律,此属收受非法政治献金的行为,亦属犯罪行为,因此接受者将没有资格作为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的候选人。但不知何故,至今蔡英文却没有被调查、被起诉、也没有立案,蔡英文仍然能顺利地参与选举。不知这是否成为台湾的所谓“民主”新体现?难道因为作了2016台湾地区领导人的候选人也有额外的豁免权?即使是犯罪行为也能逃脱惩罚?
其实,这项指控早在几个月前就被提出过,但台湾地区的相关司法部门的所谓特侦组以各种理由拒不立案,还企图以所谓保密的理由对此指控予以掩盖,这当然会引起众多台湾民众质疑台湾司法部门的公正性。
由此我们是不是可以对台湾的“民主”产生一些新的理解,就是那台湾的“民主”含有包庇罪犯的含义?如果蔡英文当选,是不是这项关于非法收受政治献金的案件就会无疾而终,不再提出?用时下的说法,它会被权力摆平?当选自然是要大权在握,而握有大权就可以摆平很多事情,包括犯罪行为?
在下以为不太可能。
台湾的历史曾证明过,即使是所谓的“总统”犯罪,最终也会绳之以法,陈水扁难道不是最好的例子吗?换言之,不论蔡英文是否当选台湾地区的领导人,台湾不是仅有”民主“还有”法律“。不是只有送投名状的司法人员,还有维护法律的斗士,不是只有民进党还有广大台湾民众。正依赖此,在下预测,对蔡英文的指控不会消失,蔡英文很可能要走上陈水扁的老路,台独路走不通,而被绳之以法的路大概是免不了的最终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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