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李仲,利用其曾任房山长沟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两家公司提供帮助并收受、索取共计600万元,其中550万元用于给情人买房以及放贷赚利息。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一审因受贿被判11年后,李仲提出上诉,后二审维持了原判。(2016年3月10日 新华网)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在第一次索贿50万成功后,竟然胆子大了起来在2012年3月,以借款为由,向公司负责人索款500万元。这一举动可谓胆大包天,也着实令人匪夷所思。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国家干部,将职位看作换取金钱的饭碗,将手中的权力当作谋取利益的工具,摇身变成了养“情人”的老板、放贷的投机倒把者。而在东窗事发后,妄图以“借”字掩盖其贪赃枉法的事实,逃脱法律的制裁,让节操掉了一地。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权力和生意总是高度“契合”,送钱、送礼才拿得到项目似乎成了一种“共识”。而正是这种“共识”让承包工程也成了钱权交易的途径之一,成了官员腐败的根源。不管是企业自愿还是“被迫”,这种建立在权钱交易上的“买卖”,党和国家是零容忍的,若经发现必须要严肃处理的。
权力成了脱缰的野马,组织纪律成了摆设,用一个“借”字将贪污腐败“合法化”,是对纪律的侮辱,对法律的亵渎。
毋庸置疑,类似李仲这样想着办法捞钱的害群之马不会是最后一个。在党纪如此严厉的今天,总还有一些心存侥幸者还暗地里做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不过不管如何挣扎,最终会在群众雪亮的眼睛以及如铁坚硬的党纪下伏法。
一言以蔽之。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多听群众意见。让官员的所有行为都在阳光下进行,让阳光成为最好的“防腐剂”,才会让政治生态一片清明。(文/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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