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最近新闻联播不停的播放,我国警方破获了几起在国外的台湾籍人,利用互联网对大陆公民实施的经济诈骗案,造成我国各地的群众损失巨大,人数众多。警方于罪犯国家的警方合作,先后从肯尼亚和其他国家押解回犯罪分子78人和32人。他们因为触犯了我国的刑法,将在大陆受到法律的审判,为我国的人民群众挽回一些经济损失。不为是件好事。在此为这些警察点赞。
5月13日,台湾海基会的人员和法律界及台湾警方来到在押32名罪犯的珠海市看守所。我国政府办案司法人员告知台湾海基会的人员和法律界及台湾警方,大陆警方将依照国际惯例,在看押追究他们的罪行同时,并保障给予合法人权:如允许于家人通信,委托律师辩护,同时还对有病的罪犯给予医疗救助,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是遵守国际法则的。
由此想到河南省平顶山市12.9事件当地公安局违法出警,受到行政处罚的在企业退役军官,包括南阳市的一名退役军官,及漯河市的一名退役军官他们的遭遇可是天壤之别。这些受害者没有犯罪的言论和行为,只是在饭店吃饭,却遭来横祸,公安局分别栽赃,陷害他们的罪名分别是:“现查明2015年12月9日上午,违法行为人在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对面的 饭店内和多名退休军转干部商议到北京市高院告状问题时被平顶山市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这是南阳市公安局对当时南阳市参与人刘起石的处罚决定书上的定性词。而平顶山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这样的:《现查明2015年12月9日12时许,史书卿、张宝昌、和朱玉亭三人在平顶山市新华区朝阳路与启蒙路交叉口“老门楼土家菜馆”内因部队转业(复员)待遇问题非法集会,欲组织煽动策划军转人员上 访、被公安机关查获。》
事件发生后,四名受害人依法行政诉讼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本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可是原告所遭受到的经历是,原聘请的律师从立案就积极准备开庭诉讼的一系列材料、证据。后来却因受到来自省、市政府、政法委、司法局的行政压力,不得不婉言推辞掉原告的聘请。原告在平顶山曾经公开向社会聘请委托律师辩护,但竟无律师敢于出面接案。特别是平顶山市的张宝昌同志遭遇更是奇葩,因还没有退休,当地的政法委竟然指示单位从年初到至今不发工资,做出连一点人性都没有的恶毒事情,逼其张宝昌无法生存。在押的罪犯还给于饭吃呢。这种损招当地的政法委竟能做的出来。
河南省政法委及其平顶山政法委的行为同珠海市警方的执法在道义上竟然南辕北辙,前者是经济诈骗犯,罪恶涉及受害人众多,社会危害性大。后者是光荣的解放军退役军官,又没有犯罪违法,可是却受到来自省、市政法委的不人道的变相迫害,而且自法院受理后,千方百计地阻扰律师参与辩护,三易开庭时间,地点,。南阳市法院就是如此做的,5月10开庭审理,9日下午突然又通知原告推迟时间开庭,(无日期的)。从中看出省、政法委极力插手,使用各种卑鄙的权利和手段,使法律的公正、公平、公开保障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这点权利都要想法设法地压制和变相剥夺,试问河南省是在同中央依法治国看齐吗?这不是明摆着要搞独立王国,于习近平总书记对着干吗?安分守纪的公民遭遇还不如新闻报道的台湾籍经济诈骗犯,天下哪有这种道理?请全国的舆论界实地采访和报道12.9平顶山事件的受害人和知情人,刘满仓是否应该问责,追究其法律责任,引咎辞职,用河南省当地百姓的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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