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天野:廉租不“廉”,其恶大也
针对网曝四川中江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冯天喜妻子开宝马车但享有廉租房指标一事,5月23日晚,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中江县公安局证实,冯天喜配偶李某违规申请廉租房问题属实,2016年5月20日已退,次日,冯天喜被县公安局停止执行职务,配合调查。(腾讯新闻 2016年5月24日)
一张“喜报”引起的民愤,在网络上的舆论也从一味苛责漫骂涉事交警,转向了多元化的讨论,其中有一种舆论声音就为中江公安局叫好,网友们认为“应该为中江公安点赞,至少他们没有像有的公安机关自己内部出了丑闻,只知道一味掩盖事实真相!”由此,整个网络舆论进入了理性化的讨论空间。
廉租房是建给低收入者居住的,这个“廉”字,不仅要体现在租金的低廉上,还要体现在居住成本的低廉上。不但体现在生活配套设施的完善上,也反映在交通出行成本的低廉上,如果廉租不廉,不但国家经济受损,更为重要的是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政府的公信力。那么如何有效防止廉租房腐败,值得我们深思。笔者认为要加强对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审批、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安全质量、资金管理使用、住户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五个方面的监管,坚决查处廉租住房建设及项目管理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的“五监管一查处”的廉租房监管预防腐败长效机制。要规定廉租住房保障方式、资金来源、享受条件,以及申请廉租住房的程序和准入退出机制,对申请廉租房的要严格把关、公示,从而有效预防廉租房腐败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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