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者付费,能为缺失的资源买单吗?
山西省环保厅6日传来消息称,该省现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解决水源地水质不达标问题,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来源:新华网)
水为万物之源,万物之本,人们的生活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水。我国是世界上十三个贫水国家之一,而人为的水资源污染,导致部分地区的本身紧缺的水更加稀少了。山西作为中国煤炭大省,每开采一吨煤,要影响、破坏、漏失2.48立方的水资源。持续这样的状况,“有河必干,有水必污”是毋庸置疑。
煤炭作为不可再生资源,在中国能源生产和消费中一直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为了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近年来中国煤炭产量一直稳定在10亿吨以上,随着中国煤炭的大规模开发和利用,水资源也遭受了严重的破坏,矿井水的大量排放,一方面严重污染了水源,破坏了地下水的循环系统,甚至导致矿区地下水位下降,水资源尤为缺乏,工农业生产和人们饮水十分困难,水里面所含有害物质,同时也给人们生命安全带来危害。另一方面造成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的影响,导致生态环境脆弱,且矿井水排放量大、持续时间长、污染范围大、影响地区广,严重影响人类生活生存环境。
山西省政府以地方立法采取“污染者付费”的经济手段,打响治污之战,倒逼各市级政府切实担负起治污责任。值得点赞,谁种下的果就该由谁来承担。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应该加大监管力度,为了人类生存的可持续发展,必须采取措施控制煤炭开采对水资源的破坏,绝不能以在煤炭开发利用过程中大量破坏和浪费水资源为代价来实现煤炭资源开采。以破坏生态环境,损坏人民群众利益换取经济效益。
而作为生产企业,更应具有危机意识。笔者认为企业应加大投入,先付费,采取多种措施,利用现代生物技术,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以保障水资源不被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文/小鱼儿)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6-06/07/c_129044034.htm
(作者: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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