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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信访结症之所在

可乐布丁 · 2016-06-29 · 来源:乌有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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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后果!没有如果!!判断一个社会是进步还是落后关键不在别的,只要看这个社会——工、农劳动者的地位及生活、精神状况如何就行了。

  毛主席说:“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颁发已经俩年多了《信访条例》颁行十多年为什么贯彻不下来!

  再 谈 信 访 结 症 之 所 在

 

  毛主席说:“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2014年2月25日 颁发已经两年多年了《信访条例》2005-1-10颁行十多年为什么贯彻执行不下来,‘结症’难解!

  最近中 央 第 九 轮 巡 视 反 馈 情 况 全 公 布 新 披 露2 0余 单 位 情 况

  【国家信访局:一个时期内带病提拔问题较突出】6月7日,中央第九巡视组向国家信访局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的领导弱化,贯彻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和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不够到位,协调指导地方和有关部门压实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还不够,对社情民意新动向、新特点的综合分析研判反映不够。党组织建设薄弱,组织生活不规范,思想政治建设缺少针对性,一些党员身份意识不强。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纪检机构力量薄弱,管理监督不严格,一个时期内“带病提拔”问题较为突出,“四风”问题依然存在。对信访局发生的腐败案件汲取教训不够深刻,以案说纪警示教育不够,信访业务管理存在廉洁风险。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中梁很重要,上梁正了中梁要顶起来你有尚方宝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信访工作!否则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国家信访局是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处理全国信访工作的,这是一个把关的位置很重要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是信访群众的希望,是社会稳定的定海神针。上访群众在你门前排起了长队身边的“安元鼎”你不知道、武汉的“黑监狱”无所闻,尚方宝剑不作为、信访法规不执行,应当是中国信访结症之所在。问题是出在地方,群众反映到国家信访局,你把关怎么样?是找出问题?解决了问题?还是一推了之,还是先抓起来再交给地方,向地方收钱或者你解剖一只信访‘麻雀’取得了经验,推而广之。

  据我所了解的情况‘地方’处理信访工作并不理想,虽然它们的工作量稍大但它们多是不作为、滥作为、推诿、敷衍、拖延;你国家信访局再不把好关、为党中央分忧,为百姓解难、难道要把矛盾交给党中央,把上访群众交给社会!这才是不稳定的根源!!

  王岐山最近在谈到关于“越级上访”的问题时说:“不允许越级上访,当地又不给解决问题,这怎么行呢?到中央上访是信任中央,如果中央不解决,签发到地方、就变成是推拖、民众也就逐步失去对中央的信任,如果不是属于中央解决的问题,中央要追究当地政府的责任,以后追究不解决问题的责任,而不能追上访者的责任,是地方的问题应当就地解决。若是属于中央应该解决的问题,中央责成有关部门解决,不能推脱”。

  不是我跟国家信访局某人过不去其实我跟他们素不相识只是为了信访工作就事论事,这个关系不理顺怎么搞好工作

  人民政权就应该这样:上访人员不可以随便抓!

  中央政法委打击处理违法上访五条要求

  一.不管上访是否有理,只要有实际困难都要解决在先。

  二.认定违法上访,都要经过公开听证,让人民群众都看到他是否属于无理和无理取闹。

  三.凡是进行依法处理的,批准权归省里,省涉法涉诉问题工作小组共同研究,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决定。

  四.依法处理后,还要采取多种形式继续做工作,不能一抓了之。

  五.中央政法机关对省级政法部门批准依法处理的上访人又以此为上访的案件,不在向下交办。

  上访群众的问题大多是:医、食、住、行的生存的问题:杨佳的问题是“行”的问题、冀中星的问题是被打(为了生存开摩的)致残要看病、要活命;陈水总的问题是退休问题也是一家人要活命。还有居多讨薪民工,周秀云讨薪被致死案。这些令人痛心的悲剧多是地方官员不作为、滥作为或为了一点蝇头小利,造成了多大的损害。祖国之痛!社会之痛!

  中国有句熟语“将心比心”毛主席说:“不给出路的政策不是无产阶级政策”资产阶级不给弱势群体出路。不要把人逼得走投无路嘛!什么丛林法则!畜生法则!(互坑互害、相互完蛋)!

  一个人不能脱离人类到丛林里去享受现代生活,人类是有理性的生物,看似‘市场经济’其实小到一个家庭,生意人、大到一个资本家,一个大公司,都是计划在先、行动在后量体裁衣的。这些浅显的道理有些人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

  习总书记指出:“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经常上网看看,了解群众所思所愿,收集好想法好建议,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对广大网民,要多一些包容和耐心,对建设性意见要及时吸纳,对困难要及时帮助,对不了解情况的要及时宣介,对模糊认识要及时廓清,对怨气怨言要及时化解,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引导和纠正,让互联网成为了解群众、贴近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新途径,成为发扬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的新渠道。”

  “两学一做”基础是学,关键是做。“光说不做假把式”,群众不会只听党员干部怎么说的,而关键是看党员干部怎么做的。习总书记指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督查工作很重要,它是全局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在一定意义上说,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没有督查就没有深化。”

 

  关于我补偿金及依法退休等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及李鸿忠书记批转到市信访局。但市信访局推诿、敷衍、拖延,把《武汉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弄虚作假的责任掩盖为我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纠纷”为其开脱并“引进”《华煜托管公司 》经办人:汪xx。“私人跨国公司办信”借以达到侵害我合法权益,他们坐地分赃的目的。(详见QQ可乐布丁2016)或(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用户1567854144可乐布丁360链接)或http://t.qq.com/whfmcgbABC8535http://user.qzone.qq.com/2963086325

 

  【失责必问】发现问题就要对症下药、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就是治本。制定问责条例就是要把利剑高悬起来,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

 

  失责必问!何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有关情况附后)

 

 

  尊敬的李鸿忠书记您好!

  就我2015-8-17给您的挂XA 0760 5426 442号信后9月27日(邮戳为证)收到市信访局《信访事项程序性受理告知书》的情况汇报给您:请查。

  信访件编号4215082009044657 姓名 陈国斌 联系电话 15377677842 信访日期 2015-8-20 信访事项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陈国斌劳动和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纠纷

  反映其与武汉市建筑材料机械厂签有长期劳动合同,武汉市建筑材料机械厂改制工作由武汉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主持,该厂改制时,其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引发纠纷,要求按照政策依法依规解决其问题。

  办理部门 办信处 经办人 许 蓉 联系电话 82401412

  您(你们)反映的问题,我们将转送市国资公司处理。按照信访条例规定,该机关于2015年9月8日前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您(你们),在此期间,不应重复来访或越级上访。

  特此告知 签章 武汉市信访局来信专用章 2015-8-24 信XB0810 7866 542  

 

 

  今天是中秋节祝您阖家幸福团圆!工作进步愉快!!上午9时35分收到武汉市信访局挂XB0810 7866 542挂号信。自今年我告知【先上网再上京,武汉访民陈国斌】以来我先后收到多封给据邮件(连同今日这封)全部汇报给您:我与武汉市汉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没有直接联系过!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纠纷无从谈起!事实是《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违法侵权弄虚作假为陈国斌签“宏毅公司”的劳资关系!!我的具体诉求是(经济补偿金、失业救济金;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集资款、拖欠的工资(奖金)医药费以及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并支付赔偿金。。。还我依法退休的权利!补足我应领未领的退休金!

  投诉市级单位的信访应当由市信访局管辖,她们虽是平级但市信访局是代表市委市府处理信访工作的专门机构。转送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处理等于将原告交给被告,从历史事实及信访人提供的材料上看没有公正的可能;武汉市信访局有不作为(推诿、敷衍、拖延、有激化矛盾之嫌)。

  既然市信访局推诿、敷衍、拖延、信访放弃自己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为强化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书记抓、抓书记的原则呈请您督促省局依法依规办理逾期只能谢谢您给了我先上网再上京的权利!

 

  为了宇宙的真理我将顽强地活下去!!谢谢!!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进步!合家欢聚!国庆节愉快!!

  武汉汉阳(五里二村30号)大道559号三楼 陈国斌

  电话:15377677842 2015-9-27

  (有关详情附后)

 

  尊敬的李鸿忠书记您好!

  您近身体好,工作忙吧!

  就我2015-7-19给您的挂XA 0760 8106 642号信后8月16日收到市信访局《信访事项程序性受理告知书》的反映汇报给您:请查。

  信访件编号4215073112061997 姓名 陈国斌 联系电话 15377677842 信访日期 2015-8-4 信访事项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陈国斌劳动和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纠纷

  反映其与武汉市建筑材料机械厂签有长期劳动合同,武汉市建筑材料机械厂改制工作由武汉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主持,该厂改制时,其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引发纠纷,要求按照政策依法依规解决其问题。

  办理部门 办信处 经办人 付年松 联系电话 82868626

  您(你们)反映的问题,我们将转送市国资公司处理。按照信访条例规定,该机关于收到后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您(你们),在此期间,不应重复来访或越级上访。

  特此告知 签章 武汉市信访局来信专用章 2015-8-4 信XB0810 7823 242

 

 

 

 

 

 

 

 

 

 

  投诉市级单位的信访应当由市信访局管辖,她们虽是平级但市信访局是代表市委市府处理信访工作的专门机构。转送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处理等于将原告交给被告,从历史事实及上访人的材料上看没有公正的可能;武汉市信访局有不作为(推诿、敷衍、拖延、有激化矛盾之嫌)。

  武汉市信访局如此作为不是在执行《信访条例》以及《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中央文件、习主席指示“把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解决好履行职责!请李书记明察望能及时纠正!!

  特将此情况汇报给您:恳请依法、依规办理!!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进步!合家欢乐!心情愉快!!

 

  武汉汉阳(五里二村30号)大道559号三楼 陈国斌

  电话:15377677842 2015-8-16

  (有关情况附后)

 

  尊敬的李鸿忠书记您好!

  您近身体好,工作忙吧!

  就我2015-7-7给您的挂XA 0762 1481 442号信后7月12日收到市信访局《信访事项程序性受理告知书》的反映汇报给您:请查。

 

  信访件编号4215061007519565 姓名 陈国斌 联系电话 15377677842 信访日期 2015-6-10 信访事项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陈国斌劳动和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纠纷

  反映其系市建筑材料机械厂职工,该厂改制时,其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引发纠纷,要求按照政策依法依规解决问题。

  办理部门 办信处 经办人 付年松 联系电话 82868626

 

  您(你们)反映的问题,我们将转送市国资公司处理。按照信访条例规定,该机关于收到后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您(你们),在此期间,不应重复来访或越级上访。

  特此告知 签章 武汉市信访局来信专用章 2015-6-23 信XB0810 7522 242

 

 

 

  喧宾夺主!!李代桃僵!~黄铁军局长退休走了难道也带走了政策、法规水平?实事求是的工作能力?!这显然不符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解决好”的要求也不符合《信访条例》处理信访工作的有关精神

  我投诉的对方是《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违法侵权弄虚作假为陈国斌代签“宏毅公司”的劳资关系 我的具体诉求是(经济补偿金、失业救济金;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集资款、拖欠的工资(奖金)医药费以及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并支付赔偿金。。。住房补贴。还我依法退休的权利!补足我应领未领的退休金!

  谁都知道企业改制首当其冲是清产核资、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详见鄂政发【2000】66号武汉市【2003】66号。对于市建筑材料机械厂改制解除与我的劳动关系我举双手赞成!

  2004-2-19市建筑材料机械厂发给我最后一个月工资单位撤销!我与市建筑材料机械厂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制合作改造履行劳动合同问题的通知》(1998年1月26日) 二、在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过程中与职工经协商确定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三)项的规定办理。这是应遵循的法定原则!!

  我是68年由中专毕业分配到市建筑材料机械厂、直到她2004年撤销我与市建筑材料机械厂劳动合同终止。我与建材机械厂的劳动关系是清晰的:我与“宏毅公司”的劳资关系?我不知道?但它却影响了我的生活、学习、和工作我不能自拔。时至今日市信访局说:“劳动和社会保障合同纠纷,,,”我到想成为灵活就业人员可国资经营公司不让、为了截留我经济补偿金背着我代为签“宏毅公司”的劳资关系

  市信访局掩盖了国资经营公司违法侵权弄虚作假为陈国斌签“宏毅公司”的劳资关系!!近年以来就我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以及“依法退休”问题。一直给李鸿忠书记用挂号信上访除了依照省信访局意见找过市信访局黄铁军局长以外再也没有就这一问题到任何地方上访;更别说:“汉阳区陈国斌劳动和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合同纠纷”因为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交道!!

  更是挨不上!! 余不累叙!

  特将此情况汇报给您:恳请依法、依规办理!!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进步!合家欢乐!心情愉快!!

 

  武汉汉阳(五里二村30号)大道559号三楼 陈国斌

  电话:15377677842 2015-7-14

  (有关情况附后)

 

  尊敬的李鸿忠书记您好!

  您近身体好,工作忙吧!

  就我2015-5-3给您的挂XA 0761 9912 242号信后收到的反映汇报给您:请查。

 

 

  2015-7-4日下午15时许收到顺丰速运991 792 389 022号快递。信访事项受理(格式)告知书(查询码)4215061007519565信访人姓名:陈国斌。电话15377677842身份证号:420105194710280000住址:武汉市汉阳区

  信访日期2015-6-10信访事项:反映其系武汉市建筑材料机械厂职工。关于“补偿金”“赔偿金”及“依法退休”等问题,要求得到解决。

  办理部门:华煜托管公司 经办人:汪国庆 电话:85613761

  你(们)反映的问题已于2015-6-30转本公司承办,决定予以受理。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将于2015年7月30日(注:最长不超过受理后60日)前办结并书面答复你(们)。在此期间不应重复来访和越级上访。特此告知 签章 武汉华煜托管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0日

 

 

 

  依照信访有关规定武汉华煜托管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私企)有取代信访局办理信访的资

  格吗?(如此以来信访局可以撤销、委托私人托管公司办信就成)!!原武汉市建筑材料机械厂的主管单位是: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公司健在运行、没有被托管可能!

  近年以来就我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以及“依法退休”问题。一直给李鸿忠书记用挂号信上访除了依照省信访局意见找过市信访局黄铁军局长以外再也没有就这一问题到任何地方上访;更别说武汉华煜托管有限公司! 更是挨不上!! 余不累叙!

 

  特将此情况汇报给您:恳请依法、依规办理!!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进步!合家欢乐!心情愉快!!

  武汉汉阳(五里二村30号)大道559号三楼 陈国斌

  电话:15377677842 2015-7-5

  (有关情况附后)

 

  尊敬的李鸿忠书记您好!

 

  您近身体好,工作忙吧!

  2015-4-29日上午10时许收到汉阳区信访局挂XA07619871442号,挂号信。

 

  信访事项不予受理(格式)告知书(查询码)4215041008594866信访人姓名:陈国斌。住址:

  信访日期2015-4-10信访事项: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陈国斌组织人事,反映关于“补偿金”“赔偿金”及“依法退休”等问题,要求得到解决。

  办理部门:汉阳区信访局 经办人:袁 园 电话:84468458

  你反映的问题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属于不受理第三类情况。请向武汉市国资委提出:特此告知。

  武汉市汉阳区信访局来信专用章

 

 

 

  (我已拍照发到微博http://user.qzone.qq.com/2963086325 及微信上)

  今年2月13日就我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以及“依法退休”问题。给李鸿忠书记挂XA07619477442号信后再也没有就这一问题到任何地方上访;更别说汉阳区信访局!因为挨不上。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习主席对信访工作十分重视发了一系列文件、发表了一系列讲话。譬如《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前言指出:同时应当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损害群众利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企业改制。。。群众反映强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解决好”

  信访不是要管住人而是要解决事。(法律管住人、信访依法解决事) 第十一条健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工作机制。 。。。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第三条 坚持依法办事。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第四条 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做到联系群众而不脱离群众、服务群众而不损害群众、解决问题而不引发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第十八条 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为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提供组织保障。加大问责力度,对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信访突出问题的,对群众反映问题推诿扯皮、不认真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汉阳区信访局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是用碎片拼成的图画、不负责任的儿戏

  上封给您的挂XA07619477442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根据《信访条例》第条 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第十四条 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当属市府管辖。区信访局此作:第一是越级。第二是错误。“三、不属于《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行政管理权限范围的;”(谁说市政府不管“市国资委”【违法侵权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下同】与其平级)。市局黄铁军局长还是做了工作的虽说没到位但搞清了违法侵权人是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根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市局不作为我找省领导信访没有错,省局可抓市局处理但转到汉阳区信访局是不对的。以上当否?请您指正。

  特将此情况汇报给您:恳请依法、依规办理!!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进步!合家欢乐!节日愉快!!

  武汉汉阳(五里二村30号)大道559号三楼 陈国斌

  电话:15377677842 2015-5-1

 

  尊敬的李鸿忠书记您好!

  您近身体好,工作忙吧!值此新春即将开始的时候向您拜一个早年:祝羊年身体健康!工作进步!合家欢乐!新春愉快!

 

  我于2014-9-23 给您的挂号信XA08317843742号,关于我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以及“依法退休”问题。于当年十一月三日到省信访局查询时,电话告知说:“转市信访局”但市信访局没有收到!

  自从洪山路50号搬到惠民路17号后再也见不到办信处工作人员、只能通过电话87232905或87303487联系,但我的电话多是联系不上、因无人接听!!

  我现已68岁了,十余年没有经济来源!象这样推诿、敷衍、置之不理恐怕不是办法!根据《信访条例》以及《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习总书记依法治国的有关指示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特将此情况上呈给您:恳请依法、依规办理!!

 

  谢谢!!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进步!合家欢聚!春节愉快!!

  武汉汉阳(五里二村30号)大道559号三楼 陈国斌

  电话:15377677842 2015-2-11

  (有关情况附后)

 

  尊敬的李鸿忠书记您好!

  知道您很忙、好久没有写信致以问候,您近身体好,工作忙吧?

  今来信无别、关于我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以及“依法退休”问题前年曾向您汇报过;经过信访部门多年办理尚未办结。

  我于今年八月八日再将此信访情况用挂XA07903281542号信汇报给省信访局长、九号从网上查得【邮政东亭投递站单位收发章已签收投递员徐xx】随后我多次与省信访局电话联系答复是没有收到,此信访已愈十年我从来都是依法信访

  我现已68岁了,十余年没有经济来源!根据《信访条例》以及《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将此情况上呈给您:麻烦您过问一下:谢谢!!

  祝您:

  工作进步!身体健康!合家安康愉快!!

  武汉汉阳(五里二村30号)大道559号陈国斌2014-9-22电话15377677842

  (有关情况附后)

 

  尊敬的省信访局局长您好!

  本人于2012-9-3给您的挂号信XA12249959442关于我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以及“依法退休”问题贵局于2012-9-21转送给武汉市信访局处理。历时近两年问题既未解决亦未获得负责任的答复违法侵权人(武汉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下同)仍然逍遥法外并继续侵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给您请求处理。

 

  来信处理情况告知书

  陈国斌同志:

  您好!您 月 日来信收悉。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和领导意见,我们已于9月19日将您的来信转送武汉市信访局办理。请您向武汉市信访局查询来信受理和办理情况。

  谢谢您的来信。

  2012年9月21日(湖北省信访局办信专用章)

 

 

 

  2012-12-11到武汉市信访局黄局长同我一起找到代处,代处长说10月25日转开发区去了;黄局让我再拿信来给他处理。

  12月12日我将挂号信XA12249959442再打印一份给黄局。

  12月21日黄局将信退给我说不行要重写,周一交(我按黄局要求做了)。

  2013-1-7到武汉市信访局见到黄局黄局让我找人社局马科长。

  1月8日到人社局见到马科长;马科长说:“信收到了准备退给市信访局让信访局转国资委,说张处长跟黄局长联系过,黄局长跟我联系过改制企业属国资委管。 (监督检查)

  1月14 黄局让小曾将信转国资委》

  1月25日国资委信访工作处文处长:“信没有收到(看遍材料没有找到武汉市建筑材料机械厂)此厂不该我委管,收信后将退回市信访局。”

  1月28日我向黄局汇报到国资委的情况,黄局告诉我说:“等信退回看他签什么意见后再说。”

  3月4日黄局又找我要一封信(2012-12-21按黄局要求写的那封见后附)看后说不要下面的方框就好,让小曾转给国资公司。

  3月11日我到国资大厦找到武汉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见到黄总(卫桥)黄总说市【2003】66号文说武汉市建筑材料机械厂不该他们管,说建材局只在他们哪里过了一下,信收到了准备退给市信访局。

  3月18日在市信访局黄局让我到开发区信访办找余主任 “你跟余主任说是我说的不行回头再找我”。

  下午坐车到开发区见到余主任、余主任给黄局两次电话,给国资公司一次电话,黄总(卫桥)武汉市弘毅建筑材料装备有限公司但拿不出法律手续,余主任不好办。黄总(卫桥)让陈国斌找“弘毅公司”但陈国斌与“弘毅公司”没有劳资关系!

  6月7日黄局给国资公司黄总(卫桥)打电话、问陈国斌的事么办?黄局将电话递给我我听到国资公司黄总(卫桥)在电话里说“企业破产让我到法院起诉。。。”我将电话还给黄局。

  7月4日黄局给黄卫桥打电话,电话打完后黄局又向我要信签字后让小曾发给开发区确认管辖!

  7月15日见到黄局黄局给黄卫桥打了电话、黄卫桥推开发区,黄局又给开发区余主任打了电话,让我到开发区去。上午11.20:我赶到开发区见到余主任。余主任举开发区的例子说:“国资公司将人家的厂卖了两次应当解决问题”。

  7月18日应黄局要求给黄局送去了原建筑材料机械厂石、李厂长给我的工程师聘书原件他复印。

  7月23日刘俊说黄局到孝感开会去了。(余主任、黄卫桥会碰到一起)

  7月24日市信访局黄局说:“昨天开会在一起把责任分清了,建材机械厂改制了由黄卫桥负责,你回家去等结果。”这时代处插话:“黄卫桥说你(陈国斌)反对改制对单位有意见。”

  。。。。。。

 

 

 

  我与武汉市建筑材料机械厂是签有长期劳动合同的,是建筑材料机械厂没有解除与我的劳动合同由于建筑材料机械厂撤销、劳动合同终止;改制是武汉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主持的,作为侵权人的国资公司必须承担企业改制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责任!当由武汉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负责、这是两级信访局认定了的。

  我与“弘毅公司” 没有关系,从武汉市建筑材料机械厂卖给武汉市广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 “弘毅公司” 成立、到它再次卖给湖北省森林大药房、我都没有与它接触过它在哪儿也不知道更无劳资关系。

  “黄卫桥说 你(陈国斌)反对改制对单位有意见。”我有能力反对国企改制吗?帽子太大了吧,建筑材料机械厂是我看他发展起来的有感情不假对单位有些领导化公为私贪污腐败确实看不惯!

  关于武汉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黄总(卫桥)引以为据的武汉市【2003】66号文。我最近又从网上搜出该文学习了一下。66号文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 ( 鄂发 [2003]5 号 )引申而来。( 鄂发 [2003]5 号 )第(十五)要认真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改组职工安置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鄂政发【2000】6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改组职工劳动关系处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1】65号)切实做好改制企业的职工安置工作。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必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应保尽保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行。

  (鄂政办发【2001】65号)二 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和工龄满30年的职工,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本人意愿,实行内部退养制度。三 各地在制定改组企业职工安置的政策和审核批准改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鄂政发(2000)66号文规定,不得擅自超越权限,更不得制定与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政策相抵触的规定。

  鄂政发【2000】66号(二)在岗职工的安置(三)对劳动合同期限未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企业应按规定程序,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四)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之内的的职工,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本人意愿实行内部退养制度, 九 加强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和服务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依法对改组企业职工安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强劳动监察,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鄂劳社函【2001】243号关于执行鄂政办发【2001】65号文件有关问题的复函

  一、 在国有企业改组安置职工工作中,职工实行内部退养的条件应理解为: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的职工,或者工龄满30年的职工,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和本人意愿,由企业和职工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内部退养办法。

  武汉市【2003】66\号文没有强迫内部退养。其文所依据的(鄂政发【2000】66号)(鄂政办发【2001】65号)都有征求本人意愿实行内部退养制度。不是企业单方说了算“更不得制定与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政策相抵触的规定。”

  ( 一 ) 企业改制时,企业职工应与原国有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并给付或预留一定经济补偿金。其经济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确定,工作时间每满 1 年 ( 工龄不满 1 年按 1 年计算 ) ,按改制企业上一年度的月均工资标准发给 1 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 二 ) 对与原国有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离开企业的职工,企业应即时给付经济补偿金并为其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移交手续,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可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

  以上这些不知为什么武汉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黄总(卫桥)都没有看到、由于他的选择性失明(66号文)变成了不尊重职工愿意强制职工的内养。侵犯职工合法权益连职工的经济补偿金他都要染指弄虚作假违背政策与法律企图逃避法律责任的护身符改制有两个前提:一个是国有资产不流失,还有一个就是保持企业的持续发展。

  武汉市建筑材料机械厂是砖瓦机械成套设备生产老厂是真空砖机标准创立单位;铝合金门窗及外墙装饰比《凌云集团》还早设备及进口设备多多近两亿资产两千多职工。房地产大展宏图时我们厂却被败家子三卖两卖整垮了(这里不做展开)。

  这些败家子不光侵吞国家财产职工的社保、经济补偿金也不放过我亲见劳资科用茶水做旧档案。企业改制时(2004年)我到社保查得截止2001年12月建筑材料机械厂给我的社保缴费金额是6859.8元至少差三年社保未交。

  我的儿子女儿都没有养我你养我不就是为了截留我经济补偿金(我厂上一年度的月均工资标准900多元)少交养老保险吗?为了维护法律遵严我依法走上了上访征途(十年来合法上访从未越规越矩)他们对我进行了残酷的经济摧残:扣压我电工证使我找到工作不能上班,原建筑材料机械厂集资款也不退、分红也不发逼我投降时至今日还在采用这一手法。老百姓想维护法律尊严真是不易,律师找好变了卦国企改制法院不受理。信访十余年,敷衍、拖延、推诿了十余年!赶上十八大看到希望。习主席指示:“把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解决好”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省信访局将此信转送市信访局处理没有错;开发区余主任与黄局长排除了武汉市弘毅建筑材料装备有限公司、认定造成此信访事项的责任人是武汉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没有错;因此武汉市信访局是此来访事项有直接管辖权的机关“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

  办信:强化属地责任!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不是信访事项的涉事单位或其工作人员(信访事项的涉及人信访矛盾的当事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不是违法违纪责任人或他的下级(让被告作为办信人)。

  关于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7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第28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26条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第91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第98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的条件。。。。。。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 据本法第四十四第五项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87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第89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住房公积金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按国家政策补齐至劳动合同解除日,并反还本人。

  我是68年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唯一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我们厂在卖给武汉市广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解决了七套房领导都占了厂长王端阳还得了一辆二手奥迪A6车、我要求单位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给我一定的住房补贴不过分

  余不重述!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进步!!

  武汉汉阳大道(五里二村30号)559号三楼陈国斌

  2014-7-25 电话 :15377677842

  尊敬的省信访局局长您好!

  此访历时多年:去年得胡锦涛总书记认可此信转湖北省信访局,至今已一年有余没有一件信访事项得到解决不得不令人感到十分遗憾!此情况年初我已分别向胡锦涛总书记,李鸿忠书记作了汇报。

  现将上述汇报情况一并呈给您恳请及时依法处理(查信得知2011-5-27给李鸿忠书记的信在贵局有档不再重附)、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进步!!

  武汉汉阳大道(五里二村30号)559号三楼陈国斌2012-6-12电话:027-62457750

 

  尊敬的胡锦涛总书记您好!

  您近身体好,工作忙吧!值此新春即将开始的时候向您拜一个早年:敬祝您龙年身体健康!工作进步!合家欢乐!!新春愉快!!

  近一年没有写信致以问候是因为我查询给李鸿忠书记的快件《拆迁还建问题》得知我写给您的邮政快件EJ353623840CS已转到省局。由于快件单放失了向(多次到邮局查询快件回复复印件。。。)直到五月找到,我想“办信应该启动。”

  现将办信情况附后请阅:

  问题是出在基层,解决问题也应该是在基层;但下面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不知该谁监管】令《信访人》处于万分无奈的境地!经过多年信访一级一级走到这一步,一点小善恳请您过问一下!

 

  不胜感激!!

  敬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合家欢聚!春节愉快!

  我现在是老来为生存犯愁:居无安、老无养、伤无治!

  武汉汉阳(五里二村30号)大道559号三楼陈国斌2012-1-8

  尊敬的李鸿忠书记您好!

  您近身体好,工作忙吧!值此新春即将开始的时候向您拜一个早年:祝龙年身体健康!工作进步!合家欢乐!新春愉快!

  2011-5-28给您的邮政快件EL498322025CS已转给了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办的2011-12-12《信访告知书》以及我关于《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告知书》的回复上呈给您:请阅。

  代收水费被伤害的问题尚未提上日程。

  余言后叙!现将上述问题汇报给您恳请依法处理!谢谢!!

  武汉汉阳(五里二村30号)大道559号三楼陈国斌电话:027-62457750 2012-1-2

 

  关于《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告知书》的回复

  信 访 告 之 书

  [2011]第33号

  陈国斌:你好!

  2011 年10月24日收到你写给市信访局的信,你反映企业改制后没有拿到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来信当月退回市信访局,建议你到国资部门反映。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专用章2011-12-12

 

 

  依照《劳动法》第85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的通知》(1998年1月26日)

  二、在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革过程中,与职工经协商确定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三)项的规定办理。

  依照胡锦涛主席2007-6-29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关于两个66号文和“内养”的问题!

  内退内养职工处理:中发【2002】12号和八部委【2002】859号;劳动部发【2003】21号文等、“经与职工协商一致”需要强调的是,职工内部退养要坚持职工自愿原则,企业不能强制职工内退。

  鄂政发【2000】66号

  二、 在岗职工的安置

  (三)对劳动合同期限未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企业应按规定程序,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四)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之内的的职工,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本人意愿实行内部退养制度,

  九、 加强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和服务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依法对改组企业职工安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强劳动监察,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武政办【2003】66号

  三 妥善分流与安置改制企业的各类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工社会保险按政策做到应保尽保。

  (一) 企业改制时,企业职工应与原国有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并给付或预留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其经济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确定,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工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按改制企业上一年度的月均工资标准发给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三) 企业改制时,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或工龄满30年的职工,继续与改制或重组后的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

  经本人申请“企业批准”擅自截留我“经济补偿金”给改制后的私企;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无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其它法规相关规定!

 

  2004-10-3我给李宪生市长的信(其中提及找【国资办】余启林82440430他说:不该他管;市劳监局85755113他说找市劳保局85764191局长办85770919都未能得到解决)转到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处理。

  2005-6-6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访函复,从另一方面也指明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是我反映问题的管辖部门。

  2005-11-21我到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上访被告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处理。

  2005-12-21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告诉我说:“11月14日我办再次收到上级信访机构转来处理的信件。”

  2011-1-22我给胡锦涛总书记的信转湖北省信访局。同年五月二十七日给李鸿忠书记的信分别于二月二十三日、六月二十七日转武汉市信访局;武汉市信访局于八月二十三日连同我八月十六日给市信访局的信转“人社局”处理。你办却说2011-10-24收到你写给市信访局的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要管理全国劳动者的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合同、失业等劳动问题。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所指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以及鄂政发【2000】66号文中所指的各级劳动保障部门。

  我作为原武汉市建筑材料机械厂职工,劳资及退休金问题应当是您局管辖。不然的话除您局信访办以外的领导及部门都错了,法律、法规也错了!

  我今年就满65岁了已近九年没有应得的收入。兢兢业业为国建设奋斗一生没有过失老来为生存犯愁!

  必须依法返还我经济补偿金、失业救济金;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集资款、拖欠的工资(奖金)医药费以及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并支付赔偿金。

  还我依法退休的权利!!

  原武汉市建筑材料机械厂职工陈国斌电话027-62457750

  武汉汉阳大道(五里二村30号)559号三楼 2012-1-2

  敬的武汉市信访局领导:您好!

  我是原市建筑材料机械厂职工陈国斌在岗工作三十七年兢兢业业几乎年年先进生产者。2003年底2004年初厂股份制改制、我不同意厂变更劳动合同,要求按照《劳动法》第26条(三)项的规定办理。直到2004年二月我工作的办公室被砸,厂门卫易人我离开岗位改与劳资科联系;并于二月十日向王端阳厂长、工会主席书面上交了我的意见:“市建筑材料机械厂王端阳厂长: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6条三款,由于企业改制原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8条: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住房公积金)按国家政策补齐;至合同解除日,并返还本人。未尽事宜依法办理! 市建筑材料机械厂职工陈国斌 2004-2-10 ”

  近十年来从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到省厅、到劳动部,又从国家信访局、到省信访局、到市信访局信访。此前均已分别向胡锦涛总书记,李鸿忠书记做了汇报。

  我早已过了退休年龄现已满65岁年龄、尚未依法获得退休。

  必须依法返还我经济补偿金、失业救济金;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集资款、拖欠的工资(奖金)医药费以及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并支付赔偿金。

  还我依法退休的权利!补足我应领未领的退休金!! 余不累述!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进步!

 

  我现在是老来为生成犯愁:居无安、老无养

  武汉汉阳大道559#三楼(五里二村30号)陈国斌2012-12

 

  来信处理情况告知书

  陈国斌同志:

  您好!您 月 日来信收悉。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和领导意见,我们已于9月19日将您的来信转送武汉市信访局办理。请您向武汉市信访局查询来信受理和办理情况。

  谢谢您的来信。

  2012年9月21日 (湖北省信访局办信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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