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病假在家里做着生意,单位的工资和津贴还全额照领,这样的“好事”绝对长不了!6月21日,济源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该市财政局PPP管理中心负责人张嫣嫣弄虚作假长期请病假、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违纪问题。(人民网 6月28日)
据通报,张嫣嫣身为党员和公职人员,竟以手机微商方式,宣传、销售洗化、饰品等商品。随后,又在新城花园、春天家园小区租赁房屋,雇佣人员经营实体店,销售上述商品。不仅如此,其还谎称看病,请病假长达7个多月,其间继续从事经营活动,工资和津贴仍按在职人员全额领取。其从事营利活动和请“病假”吃空饷,显然违反了有关规定,理当受到处罚。
《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张某在财政局担任PPP管理中心负责人,作为管理者,不可能是个不知法、不懂法的法盲,对公务员不得从事盈利性经营活动这样的规定应该清楚明了,不仅知法犯法,更嚣张的是谎称看病,请假长达7个多月,是一起典型的弄虚作假违纪违规案例。
公职人员吃空饷,领着纳税人的工资还自己开着“小灶”,这不是人民群众需要的干部,更不是共产党需要的党员。吃空饷这样的违纪现象为何屡禁不止?
作为财政局领导,张某的上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长达7个月的请假期是怎么批下来的?哪条法律有如此规定,哪个单位有如此先例?莫非领导都是睁眼瞎?显然不是,用国家的钱做顺水人情,是否收取张某好处也有待深究,单位领导的默许纵容、张某的胆大嚣张,成就了长达7个月的无病假期。
张某违纪问题的披露绝对不是个别现象,在当前“两学一做”活动深入开展的过程中,我们的党员干部更应该把责任压实,把纪律吃透,上行下效,坚决堵住干部们经商吃空饷的大门!
新闻链接:http://opinion.people.com.cn/n1/2016/0628/c1003-28504655.html作者姓名:吴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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