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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打砸抢方式“抵制”日货,是害国不是爱国!

余建权 · 2016-07-22 · 来源:乌有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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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制日货绝对是爱国,但打砸已经购买的日本产品不是,打砸已卖的日本产品则属于愚蠢的土匪强盗行为!因为,国人已经购买的外国货,国人是已经付了钱的,钱是什么,那是国人的劳动成果!

  商品交换的原则,在国人付钱以后,对这个商品来说,他的所有权已经发生了转移,成了购买者的财产,而不是制造者的财产!也就是说,国人通过这笔交易,把自己的劳动成果转化为了自己的使用价值,这时的那件东西也随着交易的完成由商品变成了物品,是劳动者自己劳动成果转化的物品,而非制造者的财产或者商品,这一点必须清楚!所以,有人砸已买到的商品,如果是自己的,属于愚蠢行为,是同胞的,属于强盗行为,因为这实际上等于是在砸自己或同胞的劳动成果,而绝对不是日货!

  抵制日货,这个日货应该是货品,即商品,也就是出厂没有出售的东西,你抵制不去买它,也就是让它如果不挪地方,就一直是商品,不能给制造者带来利润,不能给制造的国家带来税收,让制造者利益受损,这才是抵制日货的最终目的!

  为抵制日货而砸自己已经购买的商品,或者同胞的物品,简直愚蠢到了极点,愚不可及,因为日本企业并没有因为你砸自己买的东西而受损,人家钱已经赚到手了,税收也进了鬼子的国库。这种行为之所以说蠢,还在于对方的财富因为商品交换的成交而增加,而自己的财富却因为自己的愚蠢行为无端的在减少,两相比较第一是资敌,第二是害己!

  当初八年抗战,八路军没有武器,但那首歌大家一定耳熟能详,“没有吃,没有穿,自有那敌人送上前,没有枪没有炮敌人给我们造!”这是多么勇敢和智慧的对付敌人的方法!如果当年八路军将收缴的战利品“日货”也砸,把缴获鬼子的粮食都烧了,则恐怕不用鬼子“扫荡”,抗日武装都自取灭亡了!

  所以,以打砸抢式的不分青红皂白的抵制日货,砸自己的或同胞的财产都是愚蠢的,是犯罪,绝不是爱国,是制造动乱害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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