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河北省委研究决定,对此次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中工作不力的邢台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段小勇,邢台市经济开发区东汪镇党委书记张国伟,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何占魁,井陉县副县长贾彦廷,作出停职检查决定,进行调查,分清责任,依法追责。(央视新闻网2016年7月24日)
7月18日—20日邢台市出现今年以来最强的降雨过程,是“96.8”以来对河北省也是对邢台市影响最大的一次过程。国家气象站资料显示,邢台市日降水量224.3毫米,突破历史同期极值。由于降雨强度特别大,造成大面积山洪暴发,洪水来势迅猛,洪峰特大,水库暴涨,河道超标准行洪、满溢决口,行洪区被淹,滞洪区滞洪。灾情涉及邢台市全部21个县市区,截至7月23时7时,全市受灾人口103.4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13392公顷,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519万元。
面对天灾洪水的袭来,人民群众受到了巨大损失。但是,与此同时,我们应该对其中人为的因素深思,其中政府部门的预警通知、群众疏散等机制问题也凸显了出来。相关政府部门和主要负责人为什么不提前预警通知危险地区群众,甚至到了洪水发生,不能及时有效疏散分流受灾人员和财产,导致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指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要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当前,领导干部队伍总体来说是好的,但也有一些干部存在担当精神差,在履职尽责等问题上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工作上热衷于做表面文章,不练真功、不下实功,在位不作为,习惯于混日子,虽然有的是喊着要担当、负责,其实却说得多、干得少,习惯于装模作样。邢台这次洪灾,就暴露了相关部门和责任领导的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的不足,应急反应和协调机制有待提高和强化。
邢台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中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受到了纪律处分,强化了问责体系;同时,仍需进一步完善政府灾情应急机制和效率,面对天灾,不因人为的失误造成巨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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