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国高院有两项关于管辖海域的相关规定正式实施。它们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正是这两项规定的正式实施,使国家在我国管辖的海域内发生的任何案件进行审理、判刑都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使我国的执法法院能通过法律的武器进一步强化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维护国家海洋秩序、确保海洋安全上的执法的能力。对任何在我国海域内出现的违法行为无论是国内的还是来自外国的都能以法律的手段进行处理、处置,而不再像过去一样无法审理,无法进行法律处置,更谈不上处以刑罚。表面上看,这是关于国家管辖海域发生案件审理的规定,是我国正在强化我国海域的法治管理和法制建设,可实质上却是我国以高院规定的形式对外再次强调了我国海洋司法权的管理范围,表明我国管辖海域已经被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所覆盖,从而也表明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将覆盖到我国主张的所有海域上,强调的是我国要以法律的形式来处理进入我国管辖海域的所有违法行为,包括外国船只和人员。
当然,我国在海洋权益上曾颁布过几十项法律法规,包括一些毗邻海洋的省区所颁布的地方性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都对违法的案件缺乏明确的法律处置规定。如今,高院这两项规定的实施,使任何还想在我国管辖海域违法而不受惩罚的现象成为历史。
可能有人会说,这两项规定仅指的是管辖海域,而非主权主张海域。可所谓管辖海域指的是什么?当然指的是我国主张的所有海洋岛屿及其周边海域。难道我国主张主权的海域我国不去管辖吗?换言之,这两项法律规定的实施也是以法律的形式再次申明了我国对相关海域的主权。如果你自己都不能认可自己主张海域的管辖权,那你的海洋主权主张还有什么意义?也就是说,管辖海域必须延伸到主张权益的海域,至少是宣布要延伸到主张权益的海域,这就是高院这两项规定的实际意义。你不是说九段线没有法律依据吗?这不,依据来了,玩法律,中国人也能玩,也会玩!既然有了法律规定,那么在我国宣布的主权范围内的海域,不论是领海、毗邻区还是二百海里经济区发生的任何状况,任何案件都适用这一法律规定。它告诉外界,中国对自己主张的海洋权益是有法律依据来实施管理的。中国对在中国海域内发生的所有违法案件将不再驱逐了事,而是要依法审理、判刑。如果我国主张的海洋权益不能去管辖,那维护主权岂不成为空话?过去,我国没有这个规定,维护主权是有缺憾的,今天有了这个规定,难道我国相关部门单位不能认真执行这个规定吗?一句话,中国最高执法机构的法律规定的实施不仅要让中国人遵守,任何闯入中国海域的外国人及其相关船舶和人员也要遵守。这不仅是维护海洋主权的事,也是维护法律尊严的事。美国不是愿意讲法律吗?我国答应你,也来讲法。这两项法律规定告诉美国人,在我国管辖海域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规定,否则将受到法律规定的惩处和制裁的。不能说你是美国人就想不遵守这一法律规定。这法律规定也是制约包括任何外国船只或个人的。只要你进入我国管辖海域都要接受这个法律规定的约束和管理,不能例外。
在下认为,菲律宾三年来在美国的操纵下玩伪国际法,没有得逞,为国际社会所唾弃。与之相对照,我国玩的却是真的国内法,其奈我何?菲律宾再来我国管辖海域试试?所谓审理案件,其中也指审理菲律宾渔民闯入我国管辖海域捕鱼、破坏海洋环境等等的案件!也指审理任何外国渔民闯入我国管辖捕鱼、破坏海洋环境等等案件。其实,中国人在海洋权益的维护上还可以把法律玩得更大一些。正式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南海九段线的范围,同时明确这属于我国管辖的海域范围。同时再细化关于我国管辖海域的各种法律规定,明确规定在我国海洋管辖范围内对侵入海域舰船进行审理、判刑的规定包括对外国军舰、准军事舰船侵入管辖海域、威胁国家安全的案件进行审理、判刑的规定。咱不玩军事对抗,也玩法律游戏?
也就是要有一个法律规定来对付侵入我国海域的外国非渔民的舰船,不仅仅考虑到用法律规定来对付那些不法的渔民。让我国维护管辖海域的各种必要行动都成为一种法律行为。不是军事冲突,而是执法!在自己管辖的海域执法大概总比美国用国内法企图制约世界各国要靠谱的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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