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发生的一起男子追砸运钞车被击毙的事件中,一些人总是强调这名男子追砸运钞车是事由的起因,而家属强调的是罪不至死,却都忽视了运钞车押运员是否有权利杀人的问题。忽视了这名追砸运钞车男子是不是真的有罪的问题。换言之,追砸运钞车这是民事问题还是刑事的问题。而如果算是刑事问题,那还有一个是治安管理处罚的问题还是刑事处罚的问题需要搞清。而更为关键的是,在这个事件的最终结果中,杀人者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追砸运钞车的人是犯罪嫌疑人必须澄清。
在下无知,不知运钞车行内是否有规定在哪几种情况下可以开枪自卫,而又在哪几种情况下可以开枪杀人?似乎它们这个行业有那么一个行业的条例,但是不是规定可以杀人?不过在下知道,即使公安人员在处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在非影响到群众生命安全或影响到自身生命安全的情况下是不能采取非常手段的,也就是对涉嫌人一枪击毙。在此事件中的押运员显然是在没有影响到运钞车安全和运钞车人员安全的情况下采取了非常手段,对涉事人作出了非常的处置-一枪击毙。“人命关天”的概念在这押运员的头脑有吗?从此事的处理中可以看出他肯定是没有的。追砸运钞车与开枪杀人相比谁才是犯罪者呢?大家是否应该在此作文章?在下相信法学家是会从这一角度来分析事件的。
其实,此事件并不复杂,还有录像,尽管这时录像没有公布,尽管事件还在调查中,但仅凭大家都知道的过程和事件的结果,对事件的性质作出准确的判断是不难做到的。
因为在此事件中,大家都非常清楚一件基本的事实,那就是这名追砸运钞车的男子决非企图抢运钞车的那种人。无论是当事的押运员还是旁观者大概对此是不能否认的。如是,押运员凭什么竟然一枪将这名男子击毙?至少是可以用击伤来阻止这名男子的追砸吧?
另外大家可能都知道,运钞车押运员的肇事并非此一起,沈阳曾出现过一起类似事件。当然那起更为恶劣,竟然将储户直接暴头枪杀。追溯以往,运钞车无故肇事更多的是对路人的无故侵犯。如刮擦路人,撞擦路人的事件时有发生。而最后结果都是不道歉扬长而去,且被撞、被刮、被擦路人只能忍气吞声,不了了之。相信很多的普通百姓们都有过被运钞车撞、刮、擦的经历,相比被枪杀,这是多么的幸运啊!道歉的有吗?大概是没有的。就是这次东莞枪杀事件,相关运钞车单位谁出来道歉了?这说明什么?是我国的运钞车行业有问题?还是运钞车行业的押运员有问题?或者是运钞行业需要新的规范?需要进行整顿?在下以为,至少是运钞行业有问题,押运员的素质存在较大的问题,运钞行业在选拔押运员上有问题。如此蓄意杀人,单位连个道歉都没有,这还有情、理、法吗?强烈呼吁严惩杀人者。
尊重生命是社会上的最、最、最起码的道德规范。而运钞车押运员杀人事件中的最大问题也正是不尊重生命。如果一个行业连生命也不知尊重,这个行业还有什么职业道德吗?这个行业还能是一个为社会服务的行业吗?如果放大到整个社会,不尊重生命?这个社会还会尊重什么?什么都可能不尊重,此社会将会如何呢?可想而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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