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息吧!周秀云们
之所以大多数人都认为周秀云案的判决不公,是因为这个判决违反了杀人偿命这个常识逻辑,多数人简单推理就认为警察身份导致了司法天平的倾斜,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屈服于官商的淫威。我不相信如果里头没有什么肮脏的交易,没有权钱的催化,人民警察王文军会丧心病狂到草菅人命的程度,如果王文军不是精神病暴力狂,那么很简单就能推导出王文军不过只是充当了打手的工具角色,试图起到镇压刁民的作用。周秀云只是为了讨薪,还没有达到被人家灭口的地步,会出人命,具有偶然性和意外性,只不过是王文军出手太重才会出了这个差错,王文军会如此肆意妄为可见其还有剩余的利用价值,所以它的主子才会出手相助,这个案子如此蹊跷,冥冥中有只无形的手在拨弄着法律的天平,操作的痕迹太过明显,法律这团泥被捏变形的太严重了,司法的公信力再度被削弱殆尽。
让人可悲的是多年来我们见过太多这样周秀云式的悲剧,一边是对于周秀云无限的同情,另一方面是朴素的公平正义渴求的落空,刑法具有打击惩罚犯罪的功能,刑法面前应当人人平等,为什么当人民警察站到了被告席上的时候,站到了人民群众对立面的时候,法律不是惩罚犯罪实现正义最后屏障,反而沦落成了特权阶层们逃脱正义制裁的工具,让人不禁怀疑刑法的威慑力难道是因人而异的,刑法条文就写在那里,我们的司法过程没有能够把事实的真相展示出来,而是通过牵强的理由竭力为警察的暴力执法寻求毫无根据的正当性,寻求掩盖暴力执法的最后一片遮羞布,竟然就这样把一出活生生的故意杀人案件改编成了过失犯罪,所有的这些最终的结果只能是把警察的形象和司法的公信力再度降低。
周秀云式的悲剧在当下的中国绝对不会是最后一次,而王文军式的身穿制服的暴徒也许就潜伏在我们身边,也许就是我们自己,人民的法庭,人民的法律宽恕了王文军们,也纵容了王文军们,人民却没有宽恕他们,也许这是现代社会轻刑主义的趋势吧,可是贾敬龙们的亡魂谁来宽恕和超度,法律究竟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还是只为了保护国家的政策利益,当法律只是沦为工具价值的时候,法律怎么还能至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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