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突出打击采取贿赂或者暴力、威胁等手段操纵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扩大化”的铺垫?),以及放纵、包庇“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致使其做大成患,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这是北京晨报记者昨天从最高检获悉的。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民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惩治、教育(为啥不能把教育排在先做在前?)、预防、监督、服务等多元检察职能,多措并举,综合施治,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坚决铲除“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毒瘤”(更大的毒瘤是?如何提起公诉?)。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突出打击采取贿赂或者暴力、威胁等手段操纵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以及放纵、包庇“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致使其做大成患,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再次争夺基层政权?)。
《意见》强调,对于严重侵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已经发生了?)、严重影响农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多次发生过了?)、有组织有计划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也是有组织有计划的?法、罪,相关百姓了解了多少?)、煽动不明真相的村民对抗政府(就明白真相?就全面准确?)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案件,要快捕快诉(扩大化的老手段),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各级检察机关要将打击矛头对准严重影响农村基层政权稳定、严重影响百姓安居乐业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对于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非法手段欺压群众的(多数“不欺只压”少数呢?),多次违法犯罪经有关部门教育处理后仍不改正的,构成犯罪团伙特别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发现类似于当年的地下党武工队了的怎么算?),要依法(所引用的适用的是否是人民管理的上等建筑?)从严从重处置,坚决打掉其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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