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崔永元爆出范冰冰出演《手机2》签了大小两份合同。范冰冰总计从剧组拿走6000万,而且据说范冰冰只在剧组待了4天。
4天挣了6000万!这是比贩毒利润还高的行业。难道真的是因为范冰冰代表了中国的精神,所以她可以挣这么多钱?
我们在初高中都学过一些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知识,那么,我们知道,商品经济条件下,当一件物品具有交换价值的时候,它就可以以等额的货币体现它的价值。而价值,则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或抽象的人类劳动。
在任何社会条件下,劳动产品都有使用价值,但只有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即商品,才不仅有使用价值而且有价值。
价值是人类抽象劳动的结晶这一质的规定性,决定商品的价值量要用它所包含的劳动量来计量。劳动量用劳动持续的时间来计算。决定一件商品价值量的,不是个别劳动时间而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商品的价值量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商品生产者的劳动力耗费即活劳动所创造的新价值;另一部分是生产者的具体劳动把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上原有的旧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但无论是前者或后者,加到一个商品中去的都只限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从这些基本常识我们可以知道,凡是拿到社会去交换的,一般都是有使用价值,就是说冯小刚代表剧组付钱给范冰冰的时候,是因为范冰冰在这个剧组有使用价值,所以冯小刚拿了6000万来换取了范冰冰的表演。
换句话说,在冯小刚看来,范冰冰的4天的表演等值于6000万人民币。这也就是说,范冰冰通过她的表演,把自己的劳动凝结这冯小刚这部电影里形成价值,而这个价值量等同于6000万人民币。
但是,我们同时知道,决定商品的价值量要用它所包含的劳动量来计量。劳动量用劳动持续的时间来计算。决定一件商品价值量的,不是个别劳动时间而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按照这个定义,我们就知道,范冰冰这样的成熟劳动在这部电影里体现为4天价值6000万,换言之,如果她的价值量是合理的,那么,就是说换成其他熟练工来表演这个角色,同样也能获得6000万报酬。可是,事实上,根本没有这样的事情。
那么,只能说明,范冰冰这个价值量是不合理的,是违背了经济学常识,违背了社会一般认知,违背了社会基本的价值观。
既然这样,那么冯小刚为什么要给范冰冰这么多钱呢?还真不好解释——洗钱?献媚?逃税?
哦,对了。这么一大笔钱的税交了吗?据说这要交40%的税的啊。北京市税务局的同志们是不是应该上门查账了。
5月底、6月初的时候,正是中国的夏收季节,我们知道,数以亿计的中国农民,此时正奔忙在酷暑当中,一粒粒的收割小麦,一斤小麦一元钱,就按照一亩地一千斤算,咱们不算种植成本,一亩地产值1000元,范冰冰四天劳动价值6万亩小麦,也就是6000万斤小麦。
范冰冰,你自己摸着胸口问问自己,你这几天的演出,价值抵得过为6000万斤小麦付出的那么多农民的劳动吗?
如果按每天每人可以吃一斤小麦算,6000万斤小麦够1万人吃16年。
这种畸形的社会财富分配方式背后究竟隐藏了什么样的黑幕,我们无从一一查知,但是,我们可以知道,这样的社会无法持续,让“扭4天屁股”就能吃掉1万人16年口粮的人成为中国精神代表,这是对14亿中国人民的极大侮辱。
我们还能让这样的社会现象继续存在下去吗?谁还愿意继续生活在这样的社会里?少数人坐拥金山,绝大多数人沦为体力劳动的奴隶!
是时候改变这一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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