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某些村干部工作方面有了错误,受到舆论谴责之后,某些乡镇干部总想把自己撇的干干净净,甚至是一尘不染。但是,他们却忘记了那句从祖上流传下来的老话:“上梁不正下梁歪。”也就是说,那些极力想把自己撇干净的乡镇领导,恰恰是自己怕承担责任的表现。
据环球网10月22日报道,“乱搭乱建,全家短命”、“人畜不分居,又无子孙又无妻”……这是云南曲靖市富源县墨红镇补木村几辆小车上张贴的“诅咒式”环保宣传标语。墨红镇政府党政办唐姓主任10月22日告诉澎湃新闻,该标语为补木村村干部自行制作,张贴在村干部的私车车身,被发现后已进行清理,并批评教育了相关人员。
如果乡镇领导干部能在环境保护工作动员会议上能把村干部教育好,不要让他们在工作中犯浑,不要让他们在工作中违法违纪,就不会出现“诅咒式”标语,就不会让广大村民的感情受大极大伤害。村干部出了问题,乡镇干部不是在第一时间把自己撇干净,而应该在第一时间把责任承担起来,并向广大村民赔礼道歉。这样,才是真正勇于负责任的上级领导干部;这样,才能真正在工作中认真做好每一个环节中的细节,确保不再发生类似的错误。
要说乡镇领导对村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不如乡镇领导干部首先开展自我批评。如果上级领导干部看不到自己工作中的缺点错误,那就会把所有的错误和责任推卸给他人,那就会掩盖自己工作中的各种缺点错误。久而久之,不会让乡镇领导干部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只会让自己降低工作能力和水平;久而久之,乡镇领导干部就会滋生更多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主观主义;久而久之,乡镇主要领导干部就会把民主集中制变成一言堂,谁也不敢给领导提意见,更别说是批评领导工作中的错误;久而久之,乡镇主要领导干部就会滋生欺上瞒下的恶习,就会给党和人民带来灾难。
尤其是乡镇党委书记,那是基层政权中最有权威的主要领导干部,那是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发挥监督作用的领导干部,那是为广大百姓撑腰的脊梁骨,那是发挥党的领导核心的灵魂人物。由此可见,农村的各项工作能不能搞好,关键在于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长两个主要领导干部,这是毋庸置疑的。
那么,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长就必须时时事事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就必须让自己的言行受制于党纪国法约束。只有带头做出榜样,才能把乡镇党委和基层政府的领导班子成员带好,才能让这两个领导班子队伍团结一心拧成一股绳;只有每一位乡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为村干部做出表率和榜样,农村的整体工作才能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广大百姓才能从党和国家的好政策中受益。
作为乡镇和村级领导干部,必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必须把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思想贯彻落实到自己的实际行动上。贯彻落实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必须用爱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去体贴和维护百姓利益,不能用标语和口号吓唬百姓,百姓是吃奶长大的,不是被乡镇干部的“诅咒式”标语吓大的。用标语和口号吓唬人,只能起到相反的抵触作用,而绝不是积极主动的配合作用。
记得,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作为基层领导干部,如果不自觉敬畏党纪国法就会犯错误,有时甚至会让自己违法犯罪;作为基层领导干部,如果心里没有百姓的冷暖与疾苦,就会滋生官僚主义和权力腐败;作为基层领导干部,如果不能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履职尽责,并承担责任与义务,就不能赢得群众信任与支持;作为基层领导干部,如果心中没有戒心,自己就会权力滥用,让百姓受到伤害,让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所以,面对“诅咒式”标语错误的发生,乡镇领导干部应当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然后再对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所以,乡镇领导干部极力撇清责任的做法是错误的。只有学会摆事实讲道理,才能让广大村民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责任与义务,简单粗暴式的工作方法坚决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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