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治与法制的辩证法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是那样的热衷于法制,把以往出现的一切社会问题都归结为人治,也就是法制的不健全!但是纵览古今中外,拿破仑、俾斯麦、华盛顿、彼得、斯大林、汉武帝到毛泽东,哪个伟人不是人治发挥了效用?否则他们也称不上伟人,人治带来过巨大的成功,虽也有弊病,但只要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君主或领袖,毕竟功劳是第一位的!为什么人治可以取得巨大的成功,就很值得我们深思!
诚然,法制可以避免因领导人的偏执决策而犯一些不必要的甚至严重的错误,但有了法制未必不犯错误!甚至法制有可能被既得利益权贵阶层人为的打起幌子而进行有目的的取舍,便成了危害老百姓的利器!而且一旦恶法出台还会在法大于天的资产阶级法理下变的反动和嚣张!一方面用民主来限制高层,另一方面用法制来压制百姓,可谓社会中搅浑水者,公平正义可以任意被指鹿为马!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固然美好,但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不还是需要人来贯彻和推动吗?如何依法治国,说到底还是要有从上而下的人才来推动,这不就是人治的一面吗?!单纯的强调人治或法制都是片面和错误的,两者本该辩证统一。
其实这个世界的制度就那么简单几种,有些还反复被历史应用过了,但在同样的制度下有廉洁兴盛的,也有腐败衰亡的,什么原因?我认为制度或体制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人!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有什么样的将帅就用什么样的兵!关键问题是用人!用什么样的人为所设立的制度服务,并推动什么样的制度,这才是关键!中国的问题关键是用人!任何事情的成败,人——才是决定性的因素!
我们总是渴望一个公平正义的制度,一个效率和谐的体制,但是没有拥有这样执着理想的人在相应的位置上来推动,这样的美好制度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同样,即使有人建立了这样一个公平正义的制度、效率和谐的体制,但是自此人之下所用之人没有这样的共同理想,甚至表面拥护浑水投机,阳奉阴违的贯彻执行,再好的制度也会变得面目全非!就比如有执法者对百姓违法,还要声称自己是依法办事,甚至逼百姓大喊拥护!这难道不是只求法制的悲哀吗?一句话,先用好人再谈法制吧!如果谈什么“人性使然、人都会钻法律空子、用什么人都一样只有健全制度”之类的论调,那就是自己不老实却目中没有老实人!老实人就在身边却被视为无能的人,这实质上是在混淆大众价值观,任何一种价值观都是有其信众的,不能强权来剥夺不同的声音,也许社会矛盾的本质就是价值观的斗争。
人治和法制本身就是一个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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