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地主说的就是对
吃完晚饭,到楼下溜达溜达消一消食。碰上了楼长也在楼下消食,先是闲谈,谈着谈着,谈到了房价。这下把楼长的火给逗起来了,原来楼长是个老地主,我们住的小区内,连同我住的这栋楼,一共四座楼的楼范围内的土地都是他们家的。其实,我早就知道有这么回事,因为他抗拒交房租,已被公安机关弄起来好几回了。都是他儿子补交了房租后,才把他放回来。但是,具体情况从来也没有过问过,这种事不知底细,人家不说,也不好问。这次他主动的跟我说了,我就详细的打听了一下。
原来在50年代的时候,他的祖辈为他们哥俩留下的产业,一人一半,他在路南分得了这四个楼座的土地,他的弟弟在路北也得到了一块土地。80年代,他的土地进行了农转非,建起了我们这个小区。他们家有四口人,政府分给他一套三居室。安安静静的生活了十多年。到了90年代,路北他弟弟家占地了,开发商给了他弟弟400多万(90年代就值400多万,现在还不就是4000多万呀)。老地主仍然没说什么,还是安安静静的过着自己的日子。
又到了90年代末,非要让住户花钱买下租住的政府房。这一下可惹脑了老地主。不但不买,连房租也不交了。这下可麻烦了,因为,原来的房管所已改成了开发公司。开发公司是营利单位,不但他一家不交了,还带动这个小区所有原来80年代的土地所有人,都不交房租了。开发公司就把这些人都告了官,官家就派警察时不时抓他们一次。他们在法院出示了50年代,北京市政府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印》的土地证,法官看着这些合法的土地证,也没了办法,只能说是历史遗留问题,法院管不了。
我对他说:“80年代占地的时候,一分钱没有给你们,你们为什么不闹”?
老地主大致说出了三个理由:
一是,“80年代占地,国家是为了老百姓好,虽然占了我们家的地,但国家并没有赚钱,不但出钱盖起了这片楼房,解决了许多老百姓的住房,利国利民。而且还为我安排了工作。”
二是,“开发商不是国家,他们用他的土地去赚钱,等于是对他的抢劫,这等于强行让我自己买自己的土地”。
三是,他的儿子下岗,原本他家是用土地置换的工作权力,又被剥夺了。现在取了儿媳妇还没有房住,原本当初占他家土地的时候,就说他的孩子还小,四口人,两个大人,两个孩子是够住的,等孩子长大了,再给他调整增加住房面积。(并让我看了当时的政策规定)。当时国家的政策是公开透明的,所以,他们这些土地所有者,相信政府,才会无偿的献出自己的土地。
我觉得老地主说的这三个理由,合情合理又合法。
接着越谈越深,他又接着说:“我今年78岁了,48年的党龄,年青时之所以相信共产党,正是当初的共产党是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那个时候政府占他们家的土地,不是为了私利,所以,他献出他们家的土地,不但没有怨言,而且心情舒畅”。
接着老地主又说了许多,在网上不能说言论,我也就不重复了。但这段话,我还是要给贴出来的,因为这也是我常思考的问题。
“年青时,之所以追随共产党,正是共产党是一个全民族的政党,他不谋取私利,不以政治立场和观点不同,剥夺他人的生存权。即使像他这样的地主出身,也有一分工作,即使在文革期间受冲击的人,仍能保证他们的生存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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