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得到网站通知“你的某某帖文因XX办要求而删帖,有不同意见请与本站联系。”我就想,“和本站联系”有什么用?应该直接和XX办联系才对,可是没有这种渠道,也没有这种机会,所以每次帖文被删我都没有和任何人联系。只是自己暗自有点不快,有点不解罢了。
在十一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吴邦国委员长说:“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我的帖文全都是在人民网强国论坛首发,然后才上贴到其他网络论坛。我的帖文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关注民生,维护社会秩序,自觉遵守“八荣八耻”的各项规定,为什么“XX办要求删帖”?XX办删帖的权力从何而来?他们学习过《宪法》吗?他们学习了吴邦国委员长的讲话吗?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宪法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虽然吴邦国委员长说“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但我做为普通百姓并不敢去追究XX办违反宪法的行为,但我是建议,请XX办和吴邦国委员长联系。听听吴邦国委员长的意见,然后再好好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特此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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