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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为虎作伥造谣诽谤的严正声明

亦明 · 2011-05-02 · 来源:乌有之乡
方舟子评析 收藏( 评论() 字体: / /
关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为虎作伥造谣诽谤的严正声明  
亦明
 2011年4月28日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发了《媒体报“方舟子妻子涉嫌论文抄袭”引发网络强震》的稿子,报道新华社记者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抄袭事件。其中,有这么两段话: 

“而对于亦明,方舟子说,我并不认识他;郭国松说,我们只通过邮件联系。但截止目前,远在美国的亦明,并没有回复记者发去的邮件。对于方舟子的这个说法,他也还没做出任何回应: 
   
“方舟子:他们这些所谓的揭露,我都是根据一个笔名叫亦明,真名叫葛辛的一个材料。首先,这个人他是肖传国的支持者,写了100多万字,号称是揭露我、攻击我的文章。而且这个人以前因为造假被我揭露过,他曾经冒充美国大学的副教授回国来招摇撞骗,被我揭露过。”(见:[china.cnr.cn])。 

事实是,有人在 4月28日 上午12点12分向我的邮箱发了这样一个邮件: 

亦 明 老师: 

打扰您了,我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我们刚刚采访了方舟子以及法治周末执行总编郭国松,包括中国人民大学的 陈力丹 老师。现在双方各执一词,前者认为是您和法治周末的私人报复行为,后者予以否认。方舟子说他不认识您,但是您经常抨击他,所以是报复。您作为事件的一个重要当事人,我们想了解一下您的态度和目前搜集到的证据等。我们的节目将在7个小时之后播出,期待这之前您能接受我的电话采访,如果方便请您留下电话,如果您有所顾虑,希望您能回复我的邮件。 

非常感谢您! 

丁飞 

我在当天下午五点左右查看信箱,马上做了如下回复: 

 丁 先生/ 丁 女士, 

我不接受电话采访。有问题请通过电子邮件提出。关于我是否报复方舟子这个问题,我的答复如下: 

我在2003年上半年以亦明的笔名给新语丝撰稿,除了投寄稿子之外,从来没有与方舟子有过任何私人联系。我至今没有见过方舟子。2003年7月左右,方舟子陷害清华大学教授刘兵事件(所谓的“白发魔女”事件)爆发,使我决定不再给他供稿。但在那之后一年多的时间内,我仍然支持他的“打假”行为,比如在我的文章中称他为“义士”。我彻底看清方舟子,是在2005年底,他对环保势力大打出手。 

在我正式开始揭露方舟子之前( 2007年9月21日 ),方舟子一直找不到我要报复他的证据。即使是今天,他也没有任何证据。恰恰相反,我有大量的证据他在报复我。我请你们直接问方舟子:亦明要报复他什么?我们之间有过什么过节? 

事实是,方舟子之所以要把所有揭露他的人都说成是他的私敌,不仅仅是因为这是他抵赖的主要手段,还因为他的所谓“打假”本身就是报私仇。也就是因为如此,他才会以为别人也是如此。所谓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谢谢。 

亦明 

我发出邮件的时间是下午5:07,距离播放时间还有将近三个小时。可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却公然撒谎,说“但截止目前,远在美国的亦明,并没有回复记者发去的邮件”。而他们之所以要撒这个弥天大谎,其目的就是要再次传播方舟子对我的诽谤言论,并且给公众留下一个亦明默认指控的印象。 

原来,早在去年11月,正当我深入挖掘方舟子抄袭剽窃罪行之际,方舟子利用其控制的黑媒体,《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以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对我展开了第二轮攻势,一面拿我的一份早已废弃的专利发明当靶子,污蔑我“骗人”、是“所谓的‘美国大学副教授’”、“曝露出此人的无知无畏,更说明这是一个骗投资的垃圾专利。”(见:[www.cnr.cn])。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去年11月22日播发《方舟子揭肖传国背后支持者 打假直指"解酒大力丸"》这篇稿子之时,根本就没有向我核实任何情况,而《北京青年报》在一篇类似的报道中却谎称“记者昨日一直未能与亦明取得联系。”至今,中国广播网仍旧把这些诽谤文章完整收录并且保存。(见附件4,网页截图)。 

事实是,我早在 2010年11月17日 就公开发表了给《中国青年报》的一封信。(见:[www.rainbowplan.org])。 11月22日 当天,我还发表了《敬告网友》一文,全面驳斥方舟子的谎言和诽谤。(见:[www.rainbowplan.org])。可是这些黑媒体却一方面对于来自我的声音充耳不闻,一方面不惜公然撒谎。如果不是为了一个邪恶的目的,什么样的人会这么干? 

从另一方面讲,丁飞发给我的邮件并没有要我具体驳斥方舟子的诽谤言论,而只是要我对方舟子指控我在报复他做出回应。可是,在新闻稿中,却说我“对于方舟子的这个说法,他也还没做出任何回应”。显然,这是一个精心设计的圈套,其目的就是即使他们在“截止之前”收到我的回应,他们也仍旧可以我没有回应“方舟子的这个说法”,把方舟子的“这个”谣言反复播放。这也再次证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是在蓄意诽谤。 

现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方舟子及其新语丝集团是一个网络刑事犯罪团伙,他们为了自己不可告人的罪恶目的,伙同部分黑媒体,在中国社会横行霸道,无恶不作,任何揭发、举报方舟子罪行之人,都被他们扣上“骗子”的帽子、打上“报复”的标签。一个最典型的事例就是,为了报复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肖传国向美国《科学》杂志社举报方舟子抄袭事件,这伙邪恶势力对肖传国进行了长达五、六年的围追堵截,直至把对方逼进监狱。而即使在对方刑满出狱之后,他们也还是要死死缠住肖传国,不肯撒手。不仅如此,这些黑媒体还公然发布方舟子威胁舆论、恐吓社会的文字和打手枪、扮黑社会老大的图片、影像,妄图以此来压制对方舟子的揭发和批判。事实是,没有黑媒体的协同作恶,方舟子根本就走不到今天!而在世界上任何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方舟子的所作所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可是,在21世纪的中国,这个作恶多端、恶贯满盈的骗子、打手,却被没有良知、毫无羞耻的某些媒体美化成了一个“正义人物”,一个“打假英雄”。请问,你们这些媒体到底是社会公器,还是黑社会的爪牙和帮凶?你们如此千方百计地吹捧一个恶棍,一个骗子,目的究竟何在?你们到底受谁的指使,竟然敢于目无党纪国法,滥用公器,在光天化日之下践踏人类的基本权利和道德? 

在得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对本人的造谣诽谤之后,我立即与该台联系,提出强烈抗议。可是,丁飞和另一位匿名人士却以已经播出我的信件为由予以搪塞。我要求他们拿出已经播出我的信件的证据,他们至今没有拿出来。我本人在中国广播网也查不到任何相关信息。鉴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撒谎造谣的前科,我有理由怀疑他们又是在撒谎。在此,我强烈要求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澄清事实,向我做出公开道歉。 

本人保留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讨还清白的全部权利! 

特此声明 
 2011年5月1日 星期日 


抄送: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sarft@chinasarf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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