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湖南省岳阳市(原贮木场)华泰小区内,2010年11月3日傍晚,我丈夫李进带着小孩在小区的院子里玩,小孩进了小区的阳光超市后,该超市老板马铁平责怪我小孩偷了超市的东西,并从超市追赶出来骂我小孩是小偷,我丈夫闻讯后带着我的小孩到了超市,把孩子的口袋翻出来给马铁平看,只有两张小孩玩的米米卡,根本没有马铁平所谓偷的东西,孩子只有五岁,不懂事,而且也没有拿超市的东西。马铁平却十分粗暴地责骂小孩是小偷,引起我丈夫的不满,而且马铁平不认错。双方在超市由口角发生纠扭,在旁人的拉扯下,我丈夫走出了超市准备回家。大家以为双方的冲突已平息,那知马铁平绕到超市里的收银台里,拿出一把匕首藏在身上,悄悄尾随二十多米,然后从后面包抄上来,对准我丈夫心脏猛捅一刀,当即使我丈夫李进致命。
凶手马铁平在尾随我丈夫之前,给其在岳阳楼区公安分局工作的亲弟弟丁凯(随母姓)打了一个电话,说:“丁凯,有人砸店子。”然后才实施的杀人行为。丁凯在有关部门赶到前已到达现场,当时,华泰小区保安已将大门关闭,防止马铁平逃跑。丁凯到达后将凶手哥哥马铁平藏在车上,观望形势。我丈夫倒地后被围观群众报警,报120。
110和吕仙亭派出所出警到达现场后,没有立即搜捕凶手马铁平,而是又赶到一医院。马铁平的母亲和妻子在丁凯的授意下也赶到医院,在得知我丈夫李进不治身亡后立即通知了丁凯,随后,吕仙亭派出所的一个干警通知我们,凶手马铁平已投案。
这是一个明显的故意杀人案,就因为马铁平的弟弟丁凯在公安工作而使得案子变得复杂起来,在定性上包庇,然后又带上一顶所谓的投案自首的帽子,为其以后的刑事责任留下开脱之路。
丁凯本是公安干警,其职责就是抓获犯罪分子,他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后就应该将马铁平抓捕。当晚8点来钟他开着凶手马铁平的车(白色车牌号××77)从大门出去,车上载有三个人,一个是马铁平的妻子,一个是马铁平的妈妈,还有另一位警察潘刚,到达厂区大门时丁凯表明其是楼区公安分局办案人员,当时守在大门口的吕仙亭派出所教导员徐亚波查验了丁凯的证件,但没有检查车尾箱,并且放行了丁凯。马铁平就这样被其弟弟带出了华泰小区,再由马铁平的妻子带着马铁平进行所谓的投案。110和吕仙亭派出所的干警到达现场后的第一工作职责,也应该是搜捕杀人凶手。但是他们为什么都不履行自己法定义务,从而给丁凯和杀人凶手以从容的“投案”时间,这中间丁凯起了什么作用?是谁在暗中给马铁平放水?凶手马铁平是在打电话给他弟弟丁凯后才立即行凶的,丁凯在电话里说了什么?是不是丁凯指使其行凶?这些疑问侦查部门必须给社会,给受害人的亲人们一个说法!!
这种投案是假投案,是丁凯为救其哥哥而玩的花招,是玩弄法律的拙劣表演!如果马铁平的投案成立,那么丁凯就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马铁平归案后据不交代其杀人的动机目的,拒不交代其弟弟丁凯帮助其逃避抓捕然后假投案真实情况,依法绝不能认定为投案自首!
我作为受害人李进的妻子一方面为丈夫惨遭毒手而悲痛难忍,另一方面又目睹司法的公平公正可能要被一些人歪曲和玩弄而义愤填膺,我强烈要求上级机关和领导尽早介入,对本案进行全面监督,并且要对丁凯立案侦查,查清马铁平所谓投案的真相,查清公安干警为什么不主动履职抓获杀人凶手,尽快严惩杀人凶手马铁平。血债要用血来偿!!
最后我们作为受害人李进的亲属再次强烈要求:
1、要求继续以故意杀人罪追究马铁平死刑立即执行!
2、不能认定马铁平投案自首!
3、要求对丁凯立案调查,查清其在杀人案中的涉案行为和帮助马铁平逃避抓捕假投案的事实,追究其刑事责任!
跪求各位好心人高度关注此事,特别是省高院的领导,接下来我会将在公检法各部门遇到的一些情况写下来,包括整个案件的进展情况我会在乌有之乡上全程跟踪发布,通过这件凶人案让大家检验我们中国公检法办案的阳光度、公正度、准确度和及时度。
(各位好心的叔叔伯伯们,我是受害人李进的亲侄子,上文是我婶婶写的,我知道乌有之乡上有许多同样期待正义的人们,还有许多在社会上有一定发言权的人们,我们家无权无势,被逼无奈,只能用此方法向大家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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