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在毛泽东时代,政府担负了一切社会责任,今天我们将一切社会责任又推给了普通人群。因此我们普通人既需要经常被募捐和被赞助,担负着许多的意外救助义务,同时又要提高各方面的辨识能力防止自己上当受骗受伤害,还要承受着一些职能部门不作为带来的损失和额外的付出,所以普通人群就是一群弱者。这些人因为承受着一些习以为常的不应该承担的义务和伤害,因此尽管有些政策是好的,或是部分好的,一旦遇到不平,人们就会对政府不理解而骂娘。
看来我们有必要出台一些好的政策给弱者一个安慰,给具有公权力的职能部门以紧箍咒,让他们不敢不作为,也不敢乱作为,从而让社会运行机制良性运转,让社会风气向好的方面转化。
这也是给纳税人一个最好的交代,也是让公权力关进笼子的一种办法!
如我们的车辆牌照被别人套用,出现了罚款或蒙受肇事逃逸的处罚时,只要能证明自己车辆不在现场,就不用再承受着被处罚或需要自己去查找套用牌照嫌疑人的义务,而这一切应该交由交警去负责。一是交警本身就有这种职责,他们的公权力也让他们查找更方便;二是能让套用牌照在公路上行驶,本身就是交警的失职,他们就必须承担着这个责任。
如我们购买的物品,或因质量问题出现了人身伤害,不应该由受害人一力承担着查找追究的责任。如果厂家在,这个没多大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厂家不久就倒闭了,那么这个责任就应该由产品质量验证部门负责。因为此职能部门本来就是负责此项工作的,是因为他们的公权力乱作为才让此伪劣商品流通于市的,因此他们就有责任承担着这个赔偿。这样的话,一是可以不需要条文或查岗来督促公权力的部门尽职尽责地工作,让他们工作主动起来;二是也让他们不敢乱作为,一旦不负责,让伪劣商品流通于市,自己是要负责任的。
如银行发放的卡,被社会上的不良分子所盗刷,这不应该让普通的客户去承担这个损失,而应该是银行主动承担起帮助客户查找和协助公安破案的义务。现在的电子商务让财富流转更便捷,有时一个偶然的错导致了客户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银行不应该以保护客户的秘密而置身事外,至少应该承担联系对方的义务。公安也不要因为不是诈骗而拒人千里,而应该帮助弱者去挽回经济损失。当然为避免客户少出错,这个可以搞一些有偿服务,以督促客户今后认真对待。
如见义勇为者,或因为正义感而受到报复的人,政府应该主动负担起善后的事宜,别让这些正义之士流血又流泪,别再让这些为了社会正义的人,自身承受着伤害的痛苦和后果,从而让社会认可他们是为了社会而付出,而不是为了个人。这样的话,我们的现实就会涌现出更多的正义之士,让坏人无处遁形而逍遥法外,也就会给社会更多正能量和正气。
如救助中,出台公示制度,让群众参与监督。如果再有真正需要救助的人没有获得基本保障而造成影响,那么就要让该职能部门和负责此事的人员承担失职的责任,这样可以让救助高质量到位,也可以让社会都知道谁获得了救助,谁也应该对社会尽一些力所能及的义务。谁在获取救助时有贪图便宜的做法,大家可以在心底里鄙视他,从而让大家都有一种自力更生不依赖于人的正念或正能量。
……
这样一来,就可以让普通人群获得基本保障,让政府真正成为人民的政府,从而不会因为政府的无为,政府不政府了,人们无视于政府或怨恨政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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