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10月得到消息交管部门两领导被处罚,局长为其中一名吸毒人员向公安机关担保释放出资100万元,后因执行公务打伤他人。10月22日省领导来我县检查。哦,原来如此。于是本人分析此事应该见报,如果官方不报到此事,如果他们还有其他事情,官方就麻烦了,报道之后官方就有理由了。因此10月22日开始,时时刻刻盯住电脑。10月23日终于找到《湖北公安县一局长被双开,还因故意伤害罪获刑》。

【未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财产】?????? 局长出资100万元担保释放一名吸毒共产党员,都是本系统单位领导,为什么只提及一名领导呢?另外一名姓名可能无法公布,以免产生轰动吧。
【为亲友牟利】其中不包含一名副职领导??? 曾经抢劫抗洪救灾物质,后来保外就医,在此期间社会上几乎所有“纠纷”都有其充当公安机关“判官”。威震四方,家喻户晓,后来加入共产党成为交管部门领导人人皆知,机构内部就不知道吗?哦,理由肯定是其伪造履历,这么多年发生成千上万的事情就不知道了吗?
【局长也打架】?能够把别人打成轻伤?
本报道出现网络之后,为何几小时就不见了呢?

哦,两日之后更换标题之后重新登出了,但是内容中的两人事情与地址毫无关联,公安县是两人耶!新闻报道也可随意改变?这里面好像都是县领导内部处理,好像上一级部门不知道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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