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会重提依法治国,这无疑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
作为主流媒体,理应积极主动、创造条件、引导群众,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的精神尽快落到实处。可是,我觉得主流媒体在这些方面的所作所为,是很不够的,是很不得力的,甚至是敷衍塞责的。在这方面,我对主流媒体的具体意见如下:
中央已经强调,依法治国的重点就是依宪法治国。
在我这个普通百姓看来,一部宪法,不外乎两个重点,一个是关于上层建筑的,一个是关于经济基础的。只要把这两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了,相对来说,依法治国就容易的多了。
实事求是的说,自从1975年以来,我国的宪法在屡经修改之后,虽然在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这两个重点上的基本条款相似,譬如说,都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层建筑)作为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都把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经济基础)作为国家经济的主体。但是,在这两大重点的细节论述中,却发生了非常微妙的变化,譬如说: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上层建筑)这个关键环节上,1975年宪法的第三条,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构成是【以工农兵代表为主体】(当时工农兵代表已经占到72%的比例),而修改后的宪法中,就都非常微妙的“改革”了这个严格而关键的界定。其后果有目共睹,难道主流媒体会不知道吗?
在经济基础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上,修改后的宪法中,也都非常微妙的,并且是逐步升级的“改革”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从而才使得私有制基本上取代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造成了人类历史上绝无仅有两极分化的速度。这一点,难道主流媒体会不知道吗?
在四中全会强调依法治国一年多来,作为主流媒体,却对1975年的宪法被修改之后,在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两大方面,所造成的如此巨大的变化视而不见、置若罔闻,这何至只是不得力、敷衍塞责的问题?
咦!这主流媒体该不会像美国一样新闻独立了吧?然而,倘若新闻媒体真的独立了,1975年的宪法恐怕就不是那么轻而易举的被“改革”了吧?
秦川牛
2015.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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