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些经济学家如张维迎、茅于轼经常大张旗鼓的为建立在全盘私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摇旗呐喊,与此同时也有法学家如贺卫方主张实行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民主和宪政制度,用法律来保护私有产权。果然,在贺卫方教授的一篇很早的博文《通过土改吸引市民到农村》里写道“如果农村土地制度能够进行同期改革,赋予农民拥有更长时间的土地所有权性质的权利和土地自由买卖的权利,就会吸引许多城市市民到环境、空气更好的农村地区置地建房。”
不可否认市场经济确实在效率方面有一定的优势。但是,对于我国这样一个长期实行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如果盲目的进行私有化会有什么后果呢?生产资料所有权归谁呢?该怎么分配呢?虽然,贺卫方说把土地所有权性质的权利长期的赋予农民并允许土地自由买卖,如果真的这样,确实对农民很有利。可问题真的这么简单吗?土地私有化后也仅仅是市民到农村置地建房那么简单吗?私有化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呢?
我想任何一个学过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人都能很容易知道以上问题的答案。在国有资产私有化的过程中,为了避免暴力也许会有对工人的货币方面的补贴,但绝不可能将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真正分给劳动者的,因为资本主义经济能够运行下去的两个最基本的条件就是生产资料所有权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和社会中存在大量过剩的除了劳动力一无所有只能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劳动者,只有这样才能将劳动报酬压低到仅仅弥补劳动力价值的水平即仅仅能够达到劳动者养活自己和家庭的水平甚至更低水平,这样劳动者才会源源不断的提供劳动。以及未来有可能的农村土地私有化也肯定是先将土地所有权暂时的赋予农民再以进城买房等优惠政策的诱骗或暴力的方式强征,以极低的代价实现土地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向资本主义土地私有制的转变,一方面土地所有权集中在少数资本家手里,一方面让大量农民沦为不占有任何生产资料的劳动者,最终实现了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资本主义经济规律决定了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有土地的农民私有制的长期存在,因为所有权太分散使得土地的利用效率太低而且资本有天生逐利的本性,一旦土地私有化,肯定会有资本家动用各种手段将分散的土地所有权都集中到自己手里进行集中经营。也确实有很多资本家、官员和专家早已对农村土地虎视眈眈了。
所以说,公有的生产资料私有化肯定不会将所有权均衡和公平的进行分配,结果是不仅进一步拉大社会的贫富差距,更严重的是必然摧毁社会主义所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一但被摧毁,接着就是政治制度的变革了,法律变成维护绝对私有的法律然而那时劳动者已失去任何生产资料所有权,民主和选票不可能改变阶层与阶层之间的剥削与被剥削的永恒的经济关系,政府为了生存也会变成帮资本家管理劳动者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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