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去年以来,四川省共为5425名党员干部澄清是非。“既要‘拍蝇打虎’,也要对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用明规矩消除‘潜规则’,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中国纪检监察报,3月23日)
“四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纪律审查力度。2015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 69129件,其中,检举控告类42852件。根据举报所提供的线索,一批违纪人员受到应有的惩处。但信访反映中也有部分举报内容失实。”黑白是非终究会明了,坚决不遗漏任何一个违法事实,但也坚决不会冤屈任何一位党员干部。严惩有违法事实的党员干部,才能震慑违法违纪人员;保护被陷害的党员干部,才能树立工作信心。被诬告的党员干部,内心受到伤害,扰乱正常工作,而这些不符合事实的举报案件应该予以澄清,不能让子虚乌有的事寒了党员干部的心,为党员干部正确的“有为”“敢为”撑起一把“保护伞。”
笔者觉得,“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对确有违纪事实的党员干部要严惩,同时,对涉及党员干部事属子虚的控告要澄清。“四川省纪委态度鲜明:建立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区分法律和纪律界限,区分诬告和错告,在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等行为,旗帜鲜明地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文/布谷)
新闻链接:
http://csr.mos.gov.cn/content/2016-03/23/content_29308.htm
「 支持乌有之乡!」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乌有之乡网刊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