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机关报:严惩贪腐 杜绝“扶贫变扶亲”
“扶贫先扶亲”,违纪问题严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赵国明被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拉下马”。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报道,经查,赵国明违反中央和自治区的扶贫政策,利用职务便利插手干预扶贫资金分配,挖空心思把自治区的扶贫重点向与自己有亲属关系和特定关系的私人企业主倾斜,肆意输送利益造成政府财政贴息资金重大损失。短短数年间,上千万元的扶贫资金就流向了赵国明“亲家”的口袋。此外,自治区扶贫培训资金管理使用比较混乱,挪用、虚报、冒领现象突出,其中也有赵国明的参与。如此“扶贫”,必然引起群众愤慨,贫困地区贪扶贫救济的钱,恶行令人发指!
当前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但是现实中类似赵国明之流“念歪经”的扶贫干部并不在少数。要么是扶贫只扶“自家人”,想方设法把扶贫款据为己有;要么是搞“雁过拔毛”式的扶贫,向群众伸出吃拿卡要之手,侵占挪用国家宝贵的扶贫资金。其中有的人认为,“山高皇帝远,上头管不到我们这种小地方;大多数村民牧民渔民根本不了解有关政策……”这种侥幸心理和利欲熏心的态度,让脱贫攻坚战在个别基层遇到了“肠梗阻”。
只有让群众看到贪腐分子被惩处,才能让扶贫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打通扶贫资金通往贫困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只有让群众看到“真金白银”的资金扶持,看到国家扶贫的信心和力度,才能坚定他们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决心。
首先,要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某些违纪干部之所以敢蚕食扶贫资金,原因之一正是因为群众对扶贫政策不了解。一些地方精准扶贫成了“扶富”,变成个别干部“发家致富”的机会,更有分管扶贫的干部把自己“扶”成“巨贪”……要解决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信息公开,使扶贫资金的使用、受益对象等内容“透明化”,保障群众对扶贫项目规划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其次,要及时公开有关投诉监督电话,完善网络投诉举报通道,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和投诉建议的通道,一方面保障贫困地区群众的心声能够“有效上达”,让基层的真实情况被了解、被感知;另一方面实现扶贫政策落地的阳光监督。
第三,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宣传教育,深刻认识学习和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党规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信念之敬、党纪之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需要,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保障制度刚性运行的需要;促进干部作风持续好转,牢固树立我们党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的需要;让他们深刻认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在此基础上,集中整治、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坚决从严惩处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违纪行为,特别是利用国家政策和自己职务之便打擦边球,损公肥私的行为一定要严查到底,并及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不管级别有多高,谁触犯法律都要问责,都要处理”有贪必反,“有腐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不管腐败分子跑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绳之以法”……透过这些重要论述,人们可以真切地感受到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决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
党员干部要保持清醒头脑和政治定力,坚定立场方向,聚焦目标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引向深入,同时也要奉劝一些人,不要怀有侥幸心理,也只有这样,才能让党中央的政策真正落实到位,党员干部代表的是国家执政的形象,要真心为老百姓办实事,切实把“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活动要求落到实处,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家庭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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