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半个月内晚间散步意外两次碰到一个夜间活动的小精灵-黄鼠狼。一次看到它甚至还在踮踮地小跑着横穿马路,见到行人并无胆怯表现,不慌不忙地溜走。仔细看它比猫还小很多。不知当年人类发现它给它命名时怎么会让它与“狼”挂上钩的。难道是老鼠给它命名的?或者在古代它比当代要魁梧很多?笑谈不能当真。
几十年来城里此类小精灵很长时间是难得一见的。在下竟然在半个月内两次邂逅也许并非偶然。至少证明它们在城市的生存环境比起过去确有很大的改善。或者说它们已经适应了城市生活。由于收缴了枪支,由于禁止了毒鼠药,这种小精灵获得了更多的生存空间大概是没有疑问的。说它是精灵也许是迷信的说法。记得年轻时听别人讲过一个关于黄鼠狼成精的故事。说的是一只黄鼠狼竟然在出洞前手中(说是爪可能更贴切)抓着一根木棍来回在洞口前扒拉,把那些企图生擒它的夹子划拉走,从而安全出行,回来大概也如法泡制吧。是不是真有此事没有考证其实也无法考证,传说嘛。此故事不过是希望人类不要残害无辜的生灵。人们总是以为人养的宠物才是人类的朋友,殊不知这小精灵也是人类的朋友,它们不依赖人,却替人类消灭着老鼠,控制着鼠害的蔓延。由此在下想到,“动物保护”一词,保护它们是不是比起保护那些宠物更应该提上日程?如今的人们总是要求大家如何爱护、如何保护、如何重视宠物,但我们身边不只是有宠物在为人类服务,黄鼠狼难道不是在为人类做贡献吗?
如今我国社会虽还没有全面实现小康,可经历改革开放后几十年的发展,普通百姓们的生活确实好了很多,是不是已经达到小康各个家庭不一样,这是说不准的。但更多的人家渐渐地有了闲暇时间、有了多余的精力、有了剩余的财力来干点无关生活本身的事情则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大家不用一味地想着吃了没。这不,很多人家就养起了“宠物”。什么宠物狗、什么宠物猫啊,什么宠物鼠、什么宠物鸟啊在一般百姓们的家庭里开始盛行起来。由于它们与原有的本性渐行渐远,或者说是它们离自己原有的野性越来越远,它们与我国普通百姓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密切。在一个家庭里宠物说它是万千宠爱集一身恐怕是夸张了些,可若要是被冠上“人类的朋友”、“人类忠实的朋友”等等的各种名号还是常见的。甚至有的还成为“家庭成员之一”,“冠名、上册”大概也是有的。一句话,宠物们的地位在我国普通百姓们的家中一直在不断地上升,成为普通百姓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有些人的眼里也许还是经济增长点之一吧?正是由于这些曾经的普通动物成为“宠物”,各种媒体中也不乏它们光顾的身影。很多地方专门抓拍它们日常活动的精彩镜头、抓拍它们的各种“萌态”来博得大家的喝彩;电视、电影里也经常出现它们的“先进事迹”来印证它们作为人类朋友是多么的当之无愧。
而且,大家一定还都发现一个新的关于宠物的现象,那就是“宠物”这个概念的实际内容正在发生着变化,“宠物”的队伍似乎有扩大的趋势。开初百姓们养的都是些宠物狗、宠物猫、宠物鸟、宠物鼠之类的。后来,出现了各种家禽作宠物、也有发现牵着小猪溜弯的,还有把玩蛇、蜥蜴的等等。“动物世界”真的是惹人爱啊!虽说物种的灭绝有人类的罪过,可有些物种的发展好像也有人类的功劳吧?如今的狗、猫、鸡和很多的大牲畜能有这么多的种类,应该说人类功不可没。人类企图改变自然,也企图改变很多动物。只是从物种进化的角度来论,还无法知道被人类干涉进程的那些动物种类本身是不是真的很好。
回顾一下,其实“宠物”进入我国普通百姓家的历史并不太长。旧社会有养宠物的,那是富贵家庭的嗜好,与绝大多数的下层百姓们是不沾边的。就是解放后的新社会,大家忙着社会主义建设,也没有时间去搞那玩意。那时的城市、农村里没什么宠物不宠物的。养狗是为看家护院,养猫是为逮老鼠,养鸡是为下蛋补贴家用或是为儿孙们吃个新鲜鸡蛋。当年在农村、在一般的城市中,都能见到很多的狗满街奔跑,猫也是到处乱串。说是有人养的,可它们很自在并不圈起来,也不拴上,没有任何束缚。这让人想起一个词,“自由”。在它们的世界中这时是“自由”的,没有什么清规戒律来要求它们。因它们不是宠物而自由!记得很多人家养的狗在白天,小小孩子们随便谁都可以领出去玩,狗虽有家,但玩也是不避讳什么主人不主人的,大概这也叫“民主”吧。然而,猫们、狗们的“自由”和“民主”如今早已成为历史、至少在城市里那是历史的回忆。如今的它们被奉为“上宾”,甚至捧为“明星”,成为人类社会的消费者之一。这使人想起城市里的老鼠和农村里老鼠的故事。什么待遇对猫们、狗们更好呢?是“自由”还是养尊处优?猫们、狗们是说不清的,那只能靠人类的裁决,它们自己没有任何发言的机会,更不用说权利了,即使这已经不“民主”,或者不“自由”也是没有办法的,谁叫它们早早成为人类的“宠物”呢。
说到宠物,在下还想起一件往事。还是上小学的时候,我的同桌在铅笔盒里曾养着一只蜥蜴。过去从不曾近距离地看过这种动物。那时隔着铅笔盒打开的一条小缝细看它,尖尖的头,长长的尾巴,白白的肚皮,金黄的背部,鳞光闪闪,很有些意思。即使放大了来看,它也有一付可爱的模样,不会有鳄鱼那般的凶像。其实,那时是没有什么宠物之说的,只是小孩子家拿来养着玩的,图一时之高兴,打发上课时的枯燥时光。可以肯定的是蜥蜴它自己不会高兴。它大概没有想到自己的后代或亲戚们的后代竟然都有了待为“上宾”的礼遇,成为人类的宠物。
当然,在今天的社会是人类让宠物们有了优厚的待遇,是人类改变了它们原有的一切。也正因为如此,在猫们、狗们的待遇上、在各种宠物的待遇上,人们之间总是争吵不断。有人把它提到“平等”上来论。但他们没有提到“民主、自由”,这倒是很奇怪的事情。 大家都知道,野外的任何小精灵只要是没有上国家动物保护名单的被打、被杀总是无妨的,无人过问,更无人拍案愤起。而猫们、狗们虽不在保护名单上可也断断是不能惹的。当宠物养的不能惹、被所谓的什么人士放生的或者是无家可归的、或者是被遗弃的也都是不能惹的。若有一丝对它们的不敬,那一定会被某些人士扣上“恶名”。
在下以为很多人对猫们、狗们的高度重视也许是无可厚非的。但我们是不是也对生存在野外的小精灵们也要关注一番呢?这不仅是对黄鼠狼这样的动物,还有很多其它的动物也应得到关注。如果真的讲对动物的平等,是不是不可有某些偏颇?否则不算是真正爱护小动物吧?对那些默默为人类作出贡献的小精灵们我们是不是也该唱唱赞歌?制订些具体措施加以保护?
不过,令人欣慰的是,它们的自由自在恐怕是所有的宠物们都很羡慕但可望而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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