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不是讨论哲学问题,行文会比较随意。
提到马克思主义,说它的核心是唯物辩证法,想来不会有什么问题。在阐述自然规律,这个我想重新梳理的东西之前,先来说说马克思的问题。不是就事论事,不是说理,而是絮叨几句。
马克思生活在西欧资本主义最得意的年代,欧陆风云,独领风骚。那是那片大陆从未有过的荣耀,即使是罗马帝国的辉煌也不能比拟,毕竟是独领,而且很风骚。
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楼塌了,这在中国是绵延数千年的经验了,烽火戏诸侯嘛,可以算是这个经验的始祖。西欧有这种经验嘛,想来应该有一些,但对于一片始终处在四分五裂,至今弄出个欧盟还玩儿的晕头转向的大陆来说,就算有一点儿,在马克思之前的长久历史里,也未见得存在几分切肤之痛。
马克思,是一个伟大的灵魂,就像屈原,像鲁迅,像毛泽东。他在风光无限的大英帝国的心脏,在雾都伦敦的图书馆里,甚至在这之前,在他的故乡德国,就觉察到了一丝不详,明悟了一句遥远东方的预言: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楼塌了。
马克思写资本论,超越歌德、黑格尔,以及更多同时代的哲学家们,首先便是源于楼塌了的觉悟,而不是强要证明一个伟大的自己,或者推翻一个西方梦。
今天,历经坎坷的欧洲大陆,终于搞了一个欧盟出来,但还是一步一个坎儿,为什么呢?因为欧洲议会的厅堂上,少了一个马克思像,马克思才是欧盟的奠基人,而非其它。
今天,耶稣基督在全世界依旧被顶礼膜拜着,中国据说也过亿了。遥想马克思当年,在神的怀抱中成长,青年时春风得意,是什么样的原因让他走上了无神论的道路呢?
说起唯物辩证法,不能不提老子的四字真言:道法自然。这也是自然规律一词的源起。
我上学的时候,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上,管老子的学说叫做朴素唯物主义,现在想来,这个说法是极为委婉的,直译过来应当是:农民唯物主义。高高在上嘛,看谁都朴素。现在呢?再喊朴素唯物主义,恐怕自己心里要打鼓了。于是就犯第二重错误,高高的把传统文化捧起了,内心独白:不是我当初傻,是老祖宗太高明。其实一个朴素的道理人们都知道:只有傻子才会说“我不傻”。
我对于基督教是不太知道的,不像孔和尚,还能揣本圣经到处溜达,何其自信。不太知道,所以就大而化之,把它当作我熟悉的佛教一样,区别在于:基督教始终处于统治地位,而佛教则从来没有。由此有些不同,但想来无非是一阴一阳吧,本质上的东西还是一样。如果因为我的不了解而出现了偏差,请各位脑补吧。
还是回头说辩证法,说马克思。马克思主义的出现是自然辩证法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当然,需要指出一点,我的文章中凡是用到自然一词,即源于道法自然一说,而非当下哲学界的自然说,在我看来,他们的东西多少有捧杀的嫌疑,名为自然,实为超自然。
马克思主义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这句话老了,我说出来都想吐,但终究还要说下,希望有些新的东西。说起来,东西方文化的交流很久远了,当奥斯曼帝国横跨亚欧大陆的时候,相信西方的先哲们能够接触到道德经。这里要指出的是,东西方在文化吸收上的方式是不同的,一个是世俗占统治地位,一个是神学占统治地位。
我们翻译了一个东西叫做圣经,因它的久远而将其与先贤的经典同列,但不要指望在古老西方,最初翻译过去的道德经能够与圣经同列,其它亦如是。
当西欧殖民全球的时候,它最先出问题的地方是神学,马克思主义的出现是神学继路德之后的又一次革命。把马克思主义简单的同神学对立起来,就如同把毛泽东思想和佛学对立起来一样的愚蠢。
辩证唯物主义是自然辩证法发展的高级阶段,马克思主义是道法自然在神学统治下的革命。而我所要说的自然规律,也可以真正开始阐释了,因为:自然规律的核心是自然辩证法。
(今天累了,心累。本来预想写个长东西,终究是不再年轻,心口微微发痛了,下一章继续讨论吧,今天就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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