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腾书柜里旧书,一篇写给上海市《民主与法制》杂志社的稿子映入眼帘。记不得这篇文章是何年何月写的了,誊稿子的信纸,被时间老人拂拭得纸页泛黄,从信纸的右下角印制的“营印82·12”几个字可以约莫出这篇稿大概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写的吧。
我清楚地记得,在此稿之前我给这家杂志社写了两封民事投诉信,一封是为大姑家大表哥写的《我为啥要越级上访》,大概内容是:当时是农村生产队会计的表哥,为贯彻和执行党的计划生育政策,触犯了生产队长方某某的私人利益,被他打得头破血流而住院治疗。但方在公社和派出所“有人”,所以对表哥不理不睬,像没事人似的。表哥向我求助时,我正从我单位的小厂(也称综合厂,工人皆是大厂职工的家属和子女。因为需要大厂扶持,大约1981年我被调到综合厂,先在外线队带青年,后被调到厂保卫组。)调回大厂,在到大厂报到前我向厂长请了一周时间的假(未扣工资)去农村帮表哥打这个官司。
表哥是会计,掌握一些情况,比如……我据此整理了一份材料连同上访信一道,分别给上海《民主与法制》社、海城县计划生育办公室邮去。写的另一封信是向《民主与法制》社咨询我老弟的事儿:老弟当时在三冶公司下属某公司工作,大公司欲开职工运动会,老弟单位的工会领导带运动员到某学校操场训练,老弟在跑100米时,跑道上突然跑过来个小孩(幼儿园的孩子)躲闪不及,钉子鞋碰在孩子脚面上。后来,孩子的治疗费、营养费和家长误工费,老弟单位不敢给报销,其实也不怪单位,因头一次碰到这样事,找不到相关文件,那时财经制度严,连对我老弟很好的工会主席也不敢签字。我则认为,是单位组织的活动,职工出事当然应该由单位负责,但我找不到相关文件做为依据。于是便写信给《民主与法制》求助。
我每次去函,《民主与法制》都给了回应。当时的上海《民主与法制》很有权威,表哥的事,《民主与法制》给海城县委去函催办,并索要查处结果。有一天,表哥正在家院子里,听到了吉普车鸣笛声,知道是上头来了大干部处理他的事来了,因为此前《民主与法制》已给他来函,告诉他已把他的投诉信转给海城县委,并告诉他,很快县里就会来人并嘱咐他配合调查。那是1984年,对农村来说小车是稀罕物,只有大干部下乡,老乡才有眼福见到小车。果然小车直接拐到表哥房院里,车上除了两位县里领导,还有公社派出所一人以及大队书记。在《民主与法制》并县委领导的关怀下,表哥的事得到圆满解决。老弟的事就简单多了,《民主与法制》对我咨询的问题做了解答,同时,大概是怕我看不到那期杂志,特意手写给我回一封信,详细解答了我提出的问题。这封珍贵的信,我一直保存到现在!
为此,我对《民主与法制》一直心存着感激,当然要感谢党和政府,因为《民主与法制》听党的话,是按党的要求去做的。真的,那时的共产党是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的党。那时我喜爱读《民主与法制》,因为她是刺向邪恶的一把利剑,是我们老百姓的保护神。眼前这个稿子就是我当时读了某期《民主与法制》后写的读后感。但当时这个稿子给没给杂志社邮去我记不得了。这个稿子夹在书里静静地躺了30多年后又进入我的视线……让我又想起《民主与法制》这位良师益友。稿子是这样写的:
《民主与法制》杂志社:
我怀着沉重地心情读了李可同学写给《人民日报》社群工部的信,同时一个字不漏地读完了《人民日报》社群工部和中共集贤县委关于李可同学的通信,还有贵刊评论员写的《都要象这样关心人民》一文。
怜悯、钦佩、同情。李可的遭遇让人感到周身绞痛,一个18岁的女青年集于一身的压力已经不知超出本身所能承重的多少倍!就是在这种情形下,她学习进取的精神非但没有泯灭而且是灼且更炽,无情的病魔奈何不了她坚定的意志,面对“人魔”所导演的世俗闹剧,她敢于向全社会呐喊。
她从小就失去了母爱,但是伟大的祖国——母亲的慈爱在幼小心灵里扎下了根,她心里充满了爱。也灌满了恨,她恨那些吮乳负娘给祖国母亲脸上抹黑、有辱“家风”的败家子们。
那些给小人物以冷待,对群众的申诉置之不理拒之门外的权贵们,听到小人物沉雷般的吼声,一定会颤抖吧?!
令人欣慰的是党没看不起这个小人物,母亲——祖国没有抛弃这个久病呻吟中的女儿,《人民日报》、《民主与法制》和中共集贤县委把党的温暖送到了李可同学的心坎上,让广大读者感到欣慰。
党啊,您不只是挽救了李可同学和瘫痪姑娘史媛,您的光辉将给予全社会温暖和力量!
「 支持乌有之乡!」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乌有之乡网刊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