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安抚基层干部,国家制定了职级与职务并行的政策,云南省积极进行了贯彻落实,得到了基层工作人员的拥护,已收到了较好的反响。但已存在问题,将事业单位排外,其文件规定等待中央出台文件解决,使其财政全供养人员中少数的极少数人望而心叹。在几次的工资改革中,采取推后的方式,间接降低事业人员待遇,已经表现出少数政策制定者对事业单位的歧视,本身就不符合国家向基层和劳动岗位倾斜的倡导,导致现职的年轻事业人员无心专研业务,集中精力考公务员。国家划分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管理后,应当政府履行管理,由于受机构和公务员编制的限制,设定有政府公益性事业单位,时间长短不等,这就存在职称评定不畅,又处在单位人数较少的状况,工资普遍偏低;管理人员大部分是公务员调配,人随单位走将身份变为事业人员,其职称评定无法追赶,在单位同等公龄中处于低工资段,如果不能享受职务与职级并行,在这类单位中大部分得不到公平对待。其二,是解决基层人员待遇是省的职责,中央能否出台政策同样是未知,在几家欢乐几家愁的情况下,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不得不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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