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真理与正义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与指针,如果理论有瑕疵,或者是荒唐的,实践不可能有好的结果。
什么是小人?词典解释是,人格卑鄙的人。百度解释,小人专指喜欢做些搬弄是非、挑拨离间、隔岸观火、落井下石之类的人。
这些当然都是小人,但在下要说的小人比这个疯狂得多,无耻得多,卑鄙得多,邪恶得多。
他是一个极端自私自利的人。他说话办事的出发点,不是站在公正的正义的公众的角度,表面看,他维护的是少数人的利益,其实从本质上看,或者说更主要的,他是为了维护自己与家人的利益与奢华,他默许甚至怂恿自己的家人子女,利用他的地位与权利,疯狂地攫取属于国家和人民的财富,中饱私囊。
他是一个极端蛮横无理的人。在他的词典里,没有正义,没有真理,更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他把谬论当真理,在他的眼里,谬误就是真理,他奉行老子天下第一,什么事老子说了算,不许争论,只准我说,你只能听。
他是一个极端邪恶的人。当他被人民彻底看穿,认识到了他邪恶的本质的时候,当人民起来反对他反抗他的时候,他是不甘心失败的,为了维护他用各种卑鄙的无耻的欺骗的手段攫取的权利与地位,也为了维护自己家人的安全,他不惜动用公权利,用罪恶的血腥来对付人民,镇压人民。这种罪恶,是绝对的罪大恶极,是人民所绝对不能原谅的罪大恶极。
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如果小人当道,这个国家和社会的主流是不会有真理与正义的,这个时候,真理与正义不可能掌握在主流社会手中,而只能掌握在少数人手中。
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如果没有真理与正义,这个国家还能阳光灿烂,充满温馨与和谐吗?不可能的。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如果小人当道,这个国家只会陷入混乱的混沌的甚至黑暗的状态之中。
这个时候,国家政权的性质已变,它已由无产阶级专政变为资产阶级专政,由社会主义变为资本主义,它不再是为了绝大多数人而存在,不再为了绝大多数人谋利益,不再为了绝大多数人服务,而是已经沦为了少数人进行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工具,为了少数人、为了资本进行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而存在。
这个时候,国家机器,法律、警察、法庭等已经成为了资本权贵手中的玩物,不管是法律本身,还是法律的执行,他的天平都会偏向资本与权贵。此时,权贵与资本犯了法,可以减罪甚至免罪,可以大罪化小,小罪变无。如果是穷人犯了罪,那就只能是死路一条,法律是绝不会心慈手软的。曾经的王斌余,刘兴伟,杨佳,周秀云,徐纯合等事件就是最好的证明。不仅如此,此时的法制,同时会陷入荒唐,南京彭宇案不就是这样吗?现在的许多案件,本来事实清楚,但是一审就是胡判瞎判乱判,有的甚至到二审终审仍然是胡判瞎判乱判,这就是有些人要建立的所谓的法制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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